目录

  • 1 概述
    • 1.1 《技规》概述
  • 2 第一章  基本知识
    • 2.1 第一节  铁路线路
    • 2.2 第二节  道岔
    • 2.3 第三节  区间划分
    • 2.4 第四节  铁路信号
    • 2.5 调车手信号实训
  • 3 第二章 编组列车
    • 3.1 第一节  列车
    • 3.2 第二节  一般要求
    • 3.3 第三节  列车中机车的编挂
    • 3.4 第四~六节  列尾运用,车辆编挂
  • 4 第三章  调车工作
    • 4.1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4.2 第二节 计划与准备
    • 4.3 第三节 调车作业
    • 4.4 第四节 在正线、到发线上的作业
    • 4.5 第五节 机车车辆停留
  • 5 第四章  行车闭塞
    • 5.1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5.2 第二节 自动闭塞
    • 5.3 第三节 半自动闭塞
    • 5.4 第四节 自动站间闭塞
    • 5.5 第五节 电话闭塞
    • 5.6 第六节 电话中断时行车
  • 6 第五章  接发列车
    • 6.1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6.2 第二节 接发列车作业
    • 6.3 第三节 特殊情况下接发列车
    • 6.4 接发列车实训
  • 7 第六章  列车运行
    • 7.1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7.2 第二节 调度指挥
第六节 电话中断时行车



本节内容对应《技规》上的条款如下(详图见课件):

第324  车站行车室内一切电话中断,单线行车按书面联络法,双线行车按时间间隔法,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均为红色许可证(附件3)。

在双线自动闭塞区间,如闭塞设备作用良好时,列车运行仍按自动闭塞法行车,但车站与列车司机应以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直接联系(说明车次及注意事项等)。如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时,列车必须在车站停车联系。

第325  单线按书面联络法行车时,下列车站可以优先发车:

1.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

2.未办妥闭塞时:

(1)单线区间为发出下行列车的车站;

(2)双线改为单线行车时,为该线原定发车方向的车站;

(3)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运行的列车,有上下行两种车次时,铁路局规定优先发车的车站。

第一个列车的发车权为优先发车的车站所有,如优先发车的车站没有待发列车时,应主动用附件3的通知书通知非优先发车的车站。非优先发车的车站,如有待发列车时,应在得到通知书以后方可发车。

第一个列车的发车站,在发车前应查明区间已空闲,并在附件3的通知书上记明下一个列车的发车权。如为本条第1项所规定的发车站发车时,持有行车凭证的列车,还应发给附件3的通知书;如无行车凭证,列车应持红色许可证开往邻站。以后开行的列车,均凭附件3的通知书上记明的发车权办理。

附件3的通知书,应采取最快的方法传送,优先方向车站如无开往区间的列车时,在确认区间空闲后,可使用重型轨道车或单机传送。

第326  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时,只准发出正方向的列车。非自动闭塞区间发出第一个列车时,在发车前应查明区间已空闲。

第327  一切电话中断后,连续发出同一方向的列车时,两列车的间隔时间,应按区间规定的运行时间另加3 min,但不得少于13 min。

第328  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下列列车:

1.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车(救援列车除外);

2.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3.须由区间内返回的列车;

4.挂有须由区间内返回后部补机的列车;

5.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的列车。

第329  在一切电话中断时间内,如有封锁区间抢修施工或开通封锁区间时,由接到请求的车站值班员以书面通知封锁区间的相邻车站。

第330  单线区间的车站,经以闭塞电话、列车调度电话或其他电话呼唤5 min无人应答时,由列车调度员查明该站及其相邻区间确无列车(包括单机、大型养路机械及重型轨道车)后,可发布调度命令,封锁相邻区间,按封锁区间办法向不应答站发出列车。

该列车应在不应答站的进站信号机外停车,判明不应答原因及准备好进路后,再行进站。司机或车站值班员应将经过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