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第一课时
    • 1.2 第二课时
  • 2 第一章 人生的青春之问
    • 2.1 第一节 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 2.2 第二节 正确的人生观
    • 2.3 第三节 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 3 第二章 坚定理想信念
    • 3.1 第一节 理想信念的内涵及重要性
    • 3.2 第二节 崇高的理想信念
    • 3.3 第三节 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 4 第三章 弘扬中国精神
    • 4.1 第一节 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 4.2 第二节 爱国主义及其时代价值
    • 4.3 第三节 让改革创新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
  • 5 第四章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5.1 第一节 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 5.2 第二节坚定价值观自信
    • 5.3 第三节 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
  • 6 第五章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 6.1 第一节 道德及其变化发展
    • 6.2 第二节 吸收借鉴优秀道德成果
    • 6.3 第三节 遵守公民道德准则
    • 6.4 第四节 向上向善、知行合一
  • 7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7.1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及特征
    • 7.2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7.3 第三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7.4 第四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7.5 第五节 培养法治思维
    • 7.6 第六节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2.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3.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1.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的法律规范系统。

2.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指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协调高效运转、持续共同发力,实现效果最大化的法治实施系统。

3.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指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建立的有效的法治化权力监督网络。它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等为主要任务,是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迫切要求。

4.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托。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指在法律制定、实施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结构完整、机制健全、资源充分、富有成效的保障系统,包括政治和组织保障、人才和物质条件保障、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保障等。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重要性: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如何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党领导立法,就是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因: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之中,保证人民的广泛参与。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形式:协商民主。其中人民政协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4.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怎么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在立法上,要保证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得到体现,也保证人民能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使每项立法都体现人民意志,都得到人民的拥护。在法律实施上,要确保立法上体现的人民意志得到实现,要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种程序性权利,通过法律的实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意义:。第一,它可以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和保障,从而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第二,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法外开恩,对掌握公权力的人形成制约,从而有利于预防特权思想和各种潜规则的侵蚀。第三,它鲜明地反对法律适用上的各种歧视,有利于贯彻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第四,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又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确保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2.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怎么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应当平等享受公民权利、平等履行公民义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求不管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律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律制度没有例外,让权力不再任性。强化法律制度刚性,对违反法律、逾越红线的行为和现象一查到底,真正让法律发力、禁令生威。

(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1.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如车之两轮或鸟之两翼,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2.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关系包括的几个方面: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对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法治和德治对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都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但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不同,行为人违反两种规范以后承担的后果也不相同。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和实施载体不同。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国家要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倡导什么、禁止什么,都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行法有禁止不得为,体现的是规则之治。德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引导人们自觉地在行动上符合道德才可为,违反道德不可为。

3.如何发挥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促进作用?是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应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二是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要坚持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要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三是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比如,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

1.原因:“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2.怎么做?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3.要注意的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学习借鉴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不能将某种法治理论或成果当成唯一准则,不能企图用一种法治模式来改造整个世界。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合理吸收国外法治理论、法学概念、法律话语、法律方法,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