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讲义
第一节 结算业务
一、支付结算
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银行支付结算的工具:
票据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其特点:
♫要式性: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
♫无因性:票据债权人无须向债务人陈述票据产生转让原因
♫文义性:债务人只能根据票据的文字记载来履行付款义务
♫流通性:背书转让,贴现等形式
1.汇票
定义: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汇票的种类:
银行汇票:由出票银行签发
关系人:出票人(即付款人)、付款人、收款人
商业汇票
关系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2.支票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付款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种类:
现金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转帐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3.本票
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
本票种类:
银行本票:银行签发,见票即付,视同现金;企业、单位、个人都可以申请使用
商业本票(我国没有)
二、支付结算方式
1.汇兑:汇款人委托银行将一定金额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款的种类:
♫信汇(M/T)♫电汇(T/T)♫票汇(D/D)
2.托收结算(国内)
委托收款: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托收承付: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特点:异地结算,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使用。
3.信用证结算
通用于国内国际,是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4.保函结算
保函:指银行应某商业交易一方当事人的要求,以其自身的信誉向商业交易的另一方担保该商业交易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作出的一种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承担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特点:三个当事人(委托人、受益人、保证人);银行的责任是从属性的。
第二部分: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