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安全教育之旅
    • 1.1 课前热身 走近安全
    • 1.2 “安全”二字 牢记心中
    • 1.3 举安全之盾 防事故之患
    • 1.4 我要安全 安全为我
    • 1.5 生命无价 安全至上
  • 2 维护校园稳定
    • 2.1 大学生的迷信演绎法及其危害
    • 2.2 为何迷恋网络世界
    • 2.3 什么是赌博 赌博的危害
    • 2.4 赌博产生的心理因素
    • 2.5 敬畏生命之重
  • 3 校园贷or“校园害”
    • 3.1 了解校园贷
    • 3.2 这些方式,诱你入坑
    • 3.3 不良校园贷的借贷方式
    • 3.4 以刷单之名
    • 3.5 裸贷,还不起的青春债
    • 3.6 穿着新马甲的不良校园贷
    • 3.7 合理消费,远离借贷
  • 4 反恐安全
    • 4.1 发生在校园的恐怖案件
    • 4.2 遭遇爆炸、恐怖袭击怎么办
    • 4.3 绑架大学生事件
  • 5 对毒品说不
    • 5.1 什么是毒品 毒品的危害
    • 5.2 毒品种类
    • 5.3 预防毒品
    • 5.4 远离毒品关爱未来
  • 6 国家安全
    • 6.1 小个人 大安全
    • 6.2 国格不可侵犯
    • 6.3 爱我国土
    • 6.4 爱我海洋
    • 6.5 绝不放手亲手足
    • 6.6 钢铁长城永屹立
    • 6.7 法律法规心中记
    • 6.8 执科学之剑,斩邪教之恶
  • 7 公共安全
    • 7.1 突发公共事件与应急预防演练
    • 7.2 常见自然灾害的自救
    • 7.3 气象灾害的安全防御
    • 7.4 极端温度的防御
    • 7.5 地震、泥石流、洪水的防护
    • 7.6 恐怖活动知多少
    • 7.7 恐怖活动 沉着应对
  • 8 校园扫黑除恶
    • 8.1 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 8.2 校园黑恶势力——让人倾家荡产的套路贷
    • 8.3 校园黑恶势力——裸贷
    • 8.4 校园的毒瘤——校园暴力
  • 9 人身安全
    • 9.1 小矛盾带来大伤害
    • 9.2 恋爱也会危及人身吗
    • 9.3 十页遗书
    • 9.4 意外及其他事件
    • 9.5 盗窃引发的惨案
    • 9.6 诈骗带来的人身伤害
    • 9.7 女生如何防范性骚扰
  • 10 财产安全
    • 10.1 为什么爱偷大学生
    • 10.2 “顺手牵羊”
    • 10.3 "浑水摸鱼”
    • 10.4 防范偷盗三两招
    • 10.5 大学生为什么被骗
    • 10.6 常见行骗伎俩•上
    • 10.7 常见行骗伎俩•下
    • 10.8 两个凡是一求助
    • 10.9 “小甜头隐大苦头”
    • 10.10 馅饼越大 陷阱越深
    • 10.11 培训机构 鱼龙混杂
    • 10.12 “伸手要钱”“一证办七卡”
  • 11 电信诈骗
    • 11.1 认识电信诈骗
    • 11.2 电信诈骗类型
    • 11.3 网络购物诈骗
    • 11.4 网络刷单诈骗
    • 11.5 电信诈骗防范
    • 11.6 电信诈骗后补救措施
  • 12 就业安全
    • 12.1 招聘陷阱类型
    • 12.2 虚假招聘特征
    • 12.3 避免就业陷阱
    • 12.4 劳动合同
    • 12.5 大学生实习安全
    • 12.6 试用期注意事项
    • 12.7 大学生就业如何维权
  • 13 心理健康与大学生成长
    • 13.1 身份危机的悲剧
    • 13.2 自尊受损的阴影
    • 13.3 全新的健康观
    • 13.4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 13.5 挑战自我设限
    • 13.6 什么叫自我形象
    • 13.7 不开心=不悦纳自己
    • 13.8 一滴红墨水 
    • 13.9 小小动物园
    • 13.10 压力是把双刃剑
    • 13.11  A型性格分析
    • 13.12 减压路在何方
    • 13.13 心理咨询OR心理治疗
    • 13.14 心理正常OR异常
    • 13.15 你的心理健康吗
    • 13.16 专制母亲失败的教育
    • 13.17 爱写日记的女生
    • 13.18 危机发生的常见原因
    • 13.19 怎样挽救要自杀的人
    • 13.20 如何发现自杀征兆
  • 14 消防安全
    • 14.1 走进消防
    • 14.2 消防工作重于泰山
    • 14.3 消防是什么
    • 14.4 为何高校火灾频发
    • 14.5 消防工作具体任务
    • 14.6 如何杜绝家庭火灾隐患
    • 14.7 火势的变化规律
    • 14.8 火灾的预防
    • 14.9 火灾是如何形成的
    • 14.10 火灾的危险与危害
    • 14.11 灭火的基本方法
    • 14.12 消防器材的使用
    • 14.13 防微杜渐灭小火
    • 14.14 身边简易灭火工具
    • 14.15 火场逃生与自救
    • 14.16 火场逃生13法
  • 15 交通安全
    • 15.1 微景观描述大城市
    • 15.2 遵守交规 守护安全
    • 15.3 交警老谢的一天
    • 15.4 珍爱生命 遵章出行
    • 15.5 千里之行 慎于足下
    • 15.6 人生美好 且行且珍重
    • 15.7 不求“飞“的太低
    • 15.8 祸起瞬间 防患未然
    • 15.9 行车驾驶 知己知彼
    • 15.10 驾乘须知 遇事不急
    • 15.11 慎坐顺风车
  • 16 运动安全
    • 16.1 运动损伤分类及处理
    • 16.2 肌肉拉伤
    • 16.3 肌肉痉挛
    • 16.4 中暑
    • 16.5 重力性休克
    • 16.6 运动中腹痛
    • 16.7 健康评估常识
    • 16.8 运动处方设计
    • 16.9 运动疲劳消除
    • 16.10 常见运动中的保护措施
    • 16.11 运动营养
    • 16.12 溺水救助
  • 17 食品安全
    • 17.1 什么是食品安全呢?
    • 17.2 食物中常见的治病菌
    • 17.3 小心,它们食用不当可能导致中毒!
    • 17.4 食品烹调与制作中的风险
    • 17.5 冰箱不是食品安全保险箱?
    • 17.6 外卖及街边食品安全隐患多!
    • 17.7 食品添加剂是怎么回事儿
    • 17.8 健康的饮食习惯
    • 17.9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指南
  • 18 突发事件安全
    • 18.1 用知识守护生命
    • 18.2 火眼金睛辨伤情
    • 18.3 呼救的要点
    • 18.4 心肺复苏概述
    • 18.5 怎样有效利用“黄金四分钟”
    • 18.6 心肺复苏注意事项
    • 18.7 快速止血法
    • 18.8 常用包扎术
    • 18.9 固定与搬运概述
    • 18.10 固定与搬运方法
    • 18.11 溺水与触电的现场救护
    • 18.12 肌肤之侵的处理
    • 18.13 地震与火灾的应对之策
    • 18.14 中暑与交通事故的现场急救
  • 19 网络安全
    • 19.1 网络安全警戒线
    • 19.2 你上过网络的当吗
    • 19.3 你的网络安全吗
    • 19.4 认识计算机病毒
    • 19.5 计算机病毒种类
    • 19.6 扼杀计算机病毒
    • 19.7 黑客攻防术
    • 19.8 竖起安全之墙
  • 20 女子防狼自卫术
    • 20.1 基本擒拿示范
    • 20.2 防狼四法
    • 20.3 掌击下颌
    • 20.4 提膝顶裆
    • 20.5 弹踢击裆
    • 20.6 寸力拍裆
    • 20.7 猛踩脚趾
    • 20.8 手臂击裆
    • 20.9 倒地蹬蹄
    • 20.10 指挖双眼
  • 21 化学实验室安全
    • 21.1 化学危险基础知识
      • 21.1.1 化学危险基础知识(一)
      • 21.1.2 化学危险基础知识(二)
      • 21.1.3 化学危险品防护信息来源途径
    • 21.2 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 21.2.1 个人的身体防护
      • 21.2.2 合理利用通风橱
      • 21.2.3 个人卫生习惯和实验室内务
      • 21.2.4 掌握实验室应急设施位置及使用方法
    • 21.3 化学实验室常用设备使用安全
      • 21.3.1 化学实验室常用设备使用安全
      • 21.3.2 玻璃仪器的使用安全
      • 21.3.3 高压钢瓶的安全操作
      • 21.3.4 高温装置使用安全
      • 21.3.5 低温装置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 21.3.6 高速设备使用安全——离心机
      • 21.3.7 其他大型仪器使用安全
    • 21.4 化学实验废弃物的处理
      • 21.4.1 化学实验废弃物的分类
      • 21.4.2 化学实验废弃物的收集与存储
      • 21.4.3 化学实验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
  • 22 工程安全通识
    • 22.1 施工现场安全须知
    • 22.2 用电安全
    • 22.3 激光使用安全
    • 22.4 机械风险及来源
    • 22.5 机械设备的危险因素
    • 22.6 机械设备的有害因素
    • 22.7 引发机械事故的原因
    • 22.8 机械事故对策
    • 22.9 机械事故的防范
    • 22.10 机械类实习实践基本原则
    • 22.11 实验室中典型机械安全防护(金属切削加工机械/压力加工机械/工业机器人/焊接/激光加工设备/塑料机械的安全防护)
    • 22.12 化学品灼伤的处理
    • 22.13 烧烫伤、冻伤及腐蚀物伤的应急处置
  • 23 调查问卷
    • 23.1 调查问卷
试用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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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注意事项

一、先试用,后签合同

不少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提出先“试用”一段时间,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或者先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并且达到考核要求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事实上,无论哪种做法都是违法的行为。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并不是一段孤立的期限,而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论是将试用期另行约定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还是仅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都属于违反法律行为;

二、不能超期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约定,超期约定属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当于每月要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不能重复试用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具有唯一性的,同一家用人单位无论与劳动者签订过几次劳动合同,试用期仅在劳动关系第一次建立时成立。重复多次约定试用期,亦属违法约定试用期。

四、不订单独试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试用期需参加社保

千万不要以为试用期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万一试用期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员工患重大疾病,单位可能得自掏腰包了。特别提醒:人身伤害商业保险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

六、试用期不能随意解雇

有些公司经常以「试用不合格」为借口,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而且不发劳动报酬,不给员工应得的待遇,试用期成了一些用工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法宝。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负举证责任。但这个举证责任并不容易。

可是现实中,辞退理由往往简化到“不过关”“不适合”“不符合条件”等模糊的说法上去。

应届毕业生可以针对莫名其妙被辞退提出仲裁,或者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

七、需书面约定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了防范风险,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事先书面约定具体的录用条件。

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决定须在试用期内做出

九、不能随便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属于约定条款,需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才能成立。

用人单位无权凌驾于劳动者之上,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劳动者,单方延长试用期。同时,即使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不能延长试用期,经协商一致后延长的试用期限,实质上为再次约定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当属无效。

那么,可以单方缩短试用期吗?答案也是否定的。用人单位单方面缩短试用期,侵犯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考察、选择的权利,同时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注意试用期解雇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压低试用期的工资

如今应届毕业生数量剧增,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单位看中大学生「有工作总比没工作好」的心理,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过长,工资过低的合同。

有些企业为了吸引求职者,会标出很高的薪酬,比如8000元/月。但面试时会告诉求职者,为了考察求职者的能力,试用期只能付3000元/月,如果能顺利通过试用期,才可以享受转正后的待遇。但是后来你会发现,你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了试用期的,他们就是用这种方法,不断重复招人,用高薪酬为诱饵,实际是低薪用人工作。

在《劳动法》中有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试用期内不让辞职

有些公司规定,试用期内离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以劳务合同没有到期为由不让员工离职。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员工离职只需提前3天告知企业,即使是正式的员工,也只需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离职,在30天后会自动解除劳务合同。同时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务合同协议,协助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

试用期,是每位毕业生都会经历的过程,同学们要学会甄别合同中的文字游戏。然后要放平自己的心态,不能因为急于求职而陷入试用期的陷阱。一旦利益受损,要学会及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