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介绍
1.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2.考试类别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3.考试性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4.考试对象
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6.考试方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7.考试标准
教育部制定并颁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8.考试科目
| 类 别 | 笔试科目 | 面 试 |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 中职 | 文化课教师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 专业课教师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
|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
注1、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注2、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注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注4、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注5、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注6、部分省份未开考带 * 科目,有关开考情况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报名公告。
9.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内容和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7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5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6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4科;
其中,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是相同的。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10.命题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建立试题库,为各省试点提供试题。
11.命题原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育人导向、能力导向、专业化导向和实践导向。
12.题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多种类型试题,强化能力考核。
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其中,非选择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点评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
13.考试日期
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最新公告。
14.考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15.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审查和确认考生信息。
16.面试考官
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考官须经过省级或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 评审组由3名考官组成。
17.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在正式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8.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在公布日期后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19.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20.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019上半年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0年基本类似)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须在惠城区范围);
(三) 惠州市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4),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我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5月8日-22日。
2.体检时间:5月8日-19日。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22日-23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二)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21日。
2.体检时间:6月13日-18日。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6月21日-22日。
4. 领取证书时间: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中“惠城区教育局(惠城区认定范围)”为认定机构。注意:仲恺高新区认定范围的,确认点请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中“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区认定范围)” 。
2.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5月8日至2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第二阶段:
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6月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