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检验
(1)边坡支护结构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
②材料现场抽检;
③锚杆浆体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强度等级检验。
(2)锚杆的质量验收应按规范之“锚杆试验”的规定执行。软土层锚杆质量验收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3)灌注排桩可采取低应变动测法或其他有效方法检验。
(4)钢筋位置、间距、数量和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钢筋探测仪复检,当对钢筋规格有怀疑时可直接凿开检查。
(5)喷射混凝土护壁厚度和强度的检验要求:
①面板护壁厚度检测可用凿孔法或钻孔法,孔数量为每100m2抽检一组。芯样直径为100mm时,每组不应少于3个点;芯样直径为50mm时,每组不应少于6个点;
②厚度平均值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值应不小于设计厚度的90 % ;
③直径100mm芯样经加工后,其抗压强度试验值可用作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直径为50mm芯样经加工后,其抗压强度试验结果的统计值,可供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参考。
(6)边坡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内容:
①检测点分布图;
②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型号;
③检测资料整理和分析;
④检测结论。
2、监测
(1)边坡工程监测项目选择

注:
(1)在边坡塌滑区内有重要建(构)筑物,破坏后果严重时,应加强对支护结构的应力监测;(2)H为挡墙高度。
(2)边坡工程应由设计提出监测要求,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和业主等共同认可后实施。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目的、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等内容。
(3)边坡工程监测规定:
①坡顶位移观测,应在每一典型边坡段的支护结构顶部设置不少于3个观测点的观测网,观测位移量、移动速度和方向;
②锚杆拉力和预应力损失监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锚杆,测定锚杆(索)应力和预应力损失;
③非顶应力锚杆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宜少于锚杆总数的5%,预应力锚索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应少于锚索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根;
④监测方案可根据设计要求、边坡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当出现险情时应加强监测;
⑤一级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应少于二年。
(4)边坡工程监测报告的内容:
①监测方案;
②监测仪器的型号、规格和标定资料;
③监测各阶段原始资料和应力、应变曲线图;
④数据整理和监测结果评述;
⑤使用期监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3、验收
边坡工程验收应取得下列资料:
①施工记录和竣工图;
②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位置关系图;
③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场地材料复检报告或委托试验报告;
④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等级试验报告;
⑤锚杆抗拔试验报告;
⑥边坡和周围建(构)筑物监测报告;
⑦设计变更通知、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和技术洽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