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推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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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地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当滑体有多层滑动面(带)时,可取推力最大的滑动面(带)确定滑坡推力。
(2)选择平行于滑动方向的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计算。计算断面一般不得少于 2 个,其中应有一个是滑动主轴断面。根据不同断面的推力设计相应的抗滑结构。
(3)滑坡推力作用点,可取在滑体厚度的 1/2 处。
(4)滑坡推力安全系数,应根据滑坡现状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等因素确定,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直取1. 30,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宜取1. 20,设计等组为丙级的建筑物宜取1. 10 ;
(5)根据土(岩)的性质和当地经验,可采用试验和滑坡反算相结合的方法,合理地确定滑动面上的抗剪强度。


滑坡推力安全系数取值
对工程滑坡取 1.25;
自然滑坡和工程古滑坡的稳定安全系数应按滑坡破坏后果严重性、稳定性状况和整治难度以及荷载组合等因素综合考虑:
对破坏后果很严重的、难以处理的滑坡宜取 1.25,较易处理的滑坡可取 1.20;
对破坏后果不严重的,难处理的滑坡宜取 1.10,较易处理的滑坡可取 1.05;
对破坏后果严重的滑坡可取 1.15 左右。
特殊荷载组合时,自然滑坡和工程古滑坡的稳定安全系数可根据现行有关标准和工程经验降低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