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的安全等级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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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安全?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边坡工程应按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严重性、边坡类型和坡高等因素,确定安全等级。
它是边坡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根据不同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的重要标准。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GB 50330—2013
边坡岩体类型 | 边坡高度H(m) | 破坏后果 | 安全等级 | |
岩质边坡 | Ⅰ或Ⅱ | H≤30 | 很严重 | 一级 |
严重 | 二级 | |||
不严重 | 三级 | |||
Ⅲ或Ⅳ | 15<H≤30 | 很严重 | 一级 | |
严重 | 二级 | |||
H≤15 | 很严重 | 一级 | ||
严重 | 二级 | |||
不严重 | 三级 | |||
土质边坡 | 10<H ≤15 | 很严重 | 一级 | |
严重 | 二级 | |||
H≤10 | 很严重 | 一级 | ||
严重 | 二级 | |||
不严重 | 三级 | |||
注:
1、一个边坡工程的各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2、对危害性极严重、环境和地质条件复杂的特殊边坡工程,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提高。
GB50330-2002中3.2.2规定:
后果很严重、严重的下列建筑边坡工程,其安全等级应定为一级:
1、由外倾软弱结构面控制的边坡工程;
2、危岩、滑坡地段的边坡工程;
3、边坡塌滑区内或边坡塌方影响区内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
破坏后果不严重的上述边坡工程的安全等级可定为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