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结构类型和普遍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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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语言的语法结构类型
¢根据词法的区别分类:
1 孤立语:缺乏词形变化、词几乎都是由词根语素构成、词序严格。例如汉语、彝语、壮语、苗语。
2黏着语:没有词的内部屈折,语法范畴义和黏附语素一一对应,词根和黏附语素之间结合不紧密。例如土耳其语、日语、维吾尔语、芬兰语、朝鲜语。
ame ga fura-nai(日语)
雨 话题标记 下 否定
“不会下雨”
3屈折语:词和词的结构关系主要依靠词形变化表示,词序没有孤立语那么重要。一个曲折词缀可以同时表示好几种语法范畴。
例如俄语、德语、法语、英语等(后两者的词形变化在历时演变中已经大大简化)。
4复综语:特殊的黏着语,一个词往往由很多个语素编插粘合而成,有的语素不到一个音节,一个词往往构成一个句子。
多见于美洲印第安人的语言,如美诺米尼语(Menomini)。
¢二 语言的普遍特征
¢1 一切语言都有名词和动词的区分,尽管不一定有形态的标记。
¢2 一切语言至少有名词和动词构成的句子。
¢3 一切语言都有形容词修饰名词,副词修饰形容词的词组。
¢4 一切语言都有办法把动词全部或部分转成名词。
¢5 一切语言都有办法把几个名词连在一起。
¢6 一切语言都有否定句和疑问句,都能把某些句子变成祈使句。
¢7 一切语言的名词和动词都至少有两种发生关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