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的三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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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的三个层面
道德论的层面
认识论的层面
实践论的层面
道德论层面
从人的良知、道德实现的层面了解。
“格物致知”代表人物:王阳明——把“知”阐释为“良知”。
认识论层面
认识论也可以成为知识论,“知”是我们的知识,是我们对世界的认知、理解和分析。
实践论层面
颜元将“格物”之“格”当作“手格猛兽”之“格”、“手格杀之”之“格”,“乃犯手捶打搓弄之义”是主体对客体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改造活动,其目的是务期实用。
古人对“知”的分类
闻见之知:人们通过感官接触外界事物而获得的知识。
德性之知:人们以道德修养或理性为基础而获得超经验知识的认识。
闻见致知和德性致知两者辩证的关系
闻见致知和德性致知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存在。二者之间是存在交叉与融合的。
把“知”的内涵进行了基本的判分,也就是道德论和知识论两个不同的思想文化世界。
人文世界的划分
人文世界中的划分,很多时候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划分的意义提供了基本的参照系,在这个参照系的基础上,人文的划分既保证本质性的区别,同时,以这个参照系为坐标,保证二者之间模糊与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