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共图书馆
一、概况
公共图书馆,是由国家中央或地方政府管理、资助和支持的,免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图书馆。
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公共图书馆主要指社会或地区图书馆,它们一般根据州(省)或市的有关法令设置,由当局批准任命的地方图书馆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税收。
在中国,公共图书馆主要指由国家和群众举办,为大众服务,按行政区划设置并受政府各级文化部门领导的图书馆,包括国家图书馆、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地区、市、州、盟等行政区图书馆、县(区)图书馆、乡镇图书馆、街道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2010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数量为2884个。2014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数量为3117个。2015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数量为3139个。其中,国家级图书馆1个,省级图书馆39个,市级图书馆365个(比上一年增加4个),县级图书馆2734个(增加18个)。
二、公共图书馆的社会职能
公共图书馆担负着为科学研究服务和为大众服务的双重任务,在促进国家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际图联1975年将公共图书馆的社会职能概括为四条:(1)保存人类文化遗产;(2)开展社会教育;(3)传递科学信息;(4)开发智力资源。
三、省(自治区、市)图书馆的作用
省(自治区、市)图书馆,是我国公共图书馆的骨干,各馆藏书大都在百万册以上。它是由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主管的、综合性的、向社会开放的图书馆,是所在省(自治区、市)的文献信息、目录、馆际互借、自动化建设、图书馆学研究和业务辅导的中心。它应同时担负为科学研究和广大群众服务的任务,但以为科学研究服务为重点。它代表着一个地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水平,同本地区其他图书馆相比,通常它的规模最大,馆藏文献最多,干部与设备条件以及各项工作都应具有先进水平,应成为本地区图书馆界的表率。
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在本地区图书馆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是为科学研究服务的重要基地。这不仅是因为它有着丰富的综合性馆藏文献信息资源,而且多年来积累了一整套为科学研究服务的实践经验,还培养了一批训练有素的为科研服务的专业队伍。
2.它应当为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各行各业生产建设提供科披信息和市场信息。
3.它应当是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社会教育中心。省级公共图书馆在搞好为科学研究服务的同时,决不可忽视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工作;应该扩大服务对象,改善服务条件,增设服务网点,提高服务质量,以充分发挥其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职能作用。
4.它是地区性图书馆间合作与协调的组织者。省(自治区、市)图书馆是本地区的中心馆,并负担着地区中心图书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各系统图书馆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工作,成为地区性图书馆合作与协调活动的组织者。
5.它是图书馆业务辅导和图书馆学研究的推动者。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对市、区、县图书馆乃至基层图书馆(室)都负有业务辅导的责任。它应开展在职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促进馆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它还应该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广泛搜集和提供国内外的信息资料,组织学术研讨,出版专业刊物,推动本地区图书馆学研究的发展。
根据文化部1982年颁发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省级公共图书馆担负的主要任务是: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向人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②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提供书刊资料;③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④搜集、整理与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⑤开展图书馆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对市(地)、县(区)图书馆进行业务辅导;⑥在省(市、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推动本地区各系统图书馆问的协作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