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两个世界最初的碰撞
    • 1.1 中西近代史的不同开端
    • 1.2 鸦片—打破中西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 1.3 林则徐禁烟运动
    • 1.4 英国对中国政策的成本核算
    • 1.5 中英的战争技术和战略对比
    • 1.6 第二次鸦片战争
  • 2 帝国主义古老命题新解
    • 2.1 清末统治的主要问题
    • 2.2 太平军起义
    • 2.3 太平天国的问题
    • 2.4 湘淮两军——汉族士大夫的崛起
    • 2.5 “同光中兴”
  • 3 从自强到变法
    • 3.1 洋务运动的起因
    • 3.2 洋务运动的开展
    • 3.3 洋务运动未必是场失败运动
    • 3.4 洋务运动存在的问题
    • 3.5 北洋水师
    • 3.6 甲午战争
    • 3.7 李鸿章与甲午战争
    • 3.8 甲午战争的影响
    • 3.9 维新思想的萌生与发展
    • 3.10 戊戌变法的必然性
    • 3.11 戊戌变法
    • 3.12 清政府对于变法的态度
    • 3.13 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的争权斗争
    • 3.14 戊戌政变
    • 3.15 戊戌政变的影响
  • 4 义和团运动
    • 4.1 天主教与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冲突
    • 4.2 清朝官府对于民教冲突的态度
    • 4.3 清政府对于义和团的态度
    • 4.4 义和团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
    • 4.5 《辛丑条约》的签订
  • 5 清廷的新政
    • 5.1 新政的成就
    • 5.2 废除科举
    • 5.3 预备立宪
    • 5.4 新政—— 清朝最认真的一次改革
  • 6 辛亥革命
    • 6.1 革命的发生
    • 6.2 武昌起义
    • 6.3 满清政府启用袁世凯
  • 7 袁世凯的悲剧
    • 7.1 袁世凯与国民党的对峙
    • 7.2 袁世凯的悲剧
  • 8 黯然北洋
    • 8.1 段祺瑞与黎元洪
    • 8.2 张勋复辟
    • 8.3 南北交战
  • 9 众说纷纭的“五四”
    • 9.1 五四运动
    • 9.2 五四运动的影响
  • 10 阅读
    • 10.1 阅读
新政—— 清朝最认真的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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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是指1901年—1905年间清政府推行的涉及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各个方面的改革。 

对于慈禧和清廷来说,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尤其是反清革命的兴起,使他们深深感受到了统治的危机。为了维护清王朝统治,慈禧太后不得不在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 

1901年1月29日,还在西安的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表示要“取外国之长”,“去中国之短”,“壹意振兴”,谋求富强。并命督抚以上大臣就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等问题详细议奏。4月21日,又下令成立了以庆亲王奕劻为首的“督办政务处”, 负责筹办“新政”,任李鸿章、荣禄、崑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后又增加袁世凯)为参予政务大臣,总揽一切“新政”事宜。 

从1901年到1905年,清政府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新政”上谕,主要内容有: 

第一,筹饷练兵。编练“新军”是清政府“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清政府对此投入了巨大财力,花费了很大力气。 

1901年8月29日,清政府下谕全国停止武科科举考试;9月11日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下谕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1903年12月设立练兵处,作为全国编练新军的参谋部,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的实权为袁世凯所掌握。清政府还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为各省领导编练“新军”的机构。1904年9月,练兵处、兵部奏准在全国编练“新军”36镇,颁布了《陆军学堂办法》。1906年11月7日,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其中,铁良为尚书,统一指挥全国“新军”,并且把袁世凯编好的北洋陆军六镇中的四镇的指挥权收归陆军部。这就激化了满洲贵族与汉族军阀官僚的矛盾。1907年8月,陆军部制定了全国编练“新军”36镇的庞大计划,拟于2~5年内,除近畿4镇、四川3镇外,其他各省各编练1~2镇。但直至清朝覆亡,只编成14镇和18个混成协又4标及禁卫军1镇,约16万人 。 

第二,振兴商务,奖励实业。1903年9月7日,清政府设立商部,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接着,颁布了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如:钦定大清商法、商会章程、铁路简明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矿务章程、公司注册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这些章程规定,允许自由发展实业,奖励兴办工商企业,鼓励组织商会团体。这些章程和做法,都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此外,清政府对一些著名的资产阶级上层人士以及华侨中的实业家给予各种优待,这都是对兴办实业的奖励。 

第三,废科举,育才兴学。1901年9月4日,清政府命令各省城书院改成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改设中学堂,各县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学习内容除了传统四书五经外,又要求学中外政治、历史、艺学等。12月5日,颁布学堂科举奖励章程,规定学堂毕业生考试后可得进士、举人、贡生等出身。1902年1月,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1902年2月13日公布推广学堂办法。8月15日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管学大臣张百熙拟订。规定初等教育十年,中等教育四年,高等教育六至七年,教育年限共二十一年,是清末第一个规定学制的系统文件,未及实行。)1904年1月13日又颁布张之洞等拟订的《重订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详细规定了各级学堂章程及管理体制,以法令形式要求在全国推行。与普通学堂并行的还有专业教育,包括师范学堂及各类实业学堂,在学制上自成系统,一套完整的学校制度随之建立。 

1905年9月2日, 清政府下令“立停科举以广学校”,规定从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和各省岁考一律停止,一切士子皆由学堂出身。使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被最终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的脱钩。12月6日,清廷下谕设立学部,为专管全国学堂事务的机构。清政府在推行“新政”过程中,把“奖游学”与“改学堂,停科举”并提,要求各省筹集经费选派学生出洋学习,讲求专门学业。对毕业留学生,分别赏给进士、举人等出身。对自备旅费出洋留学的,与派出学生同等对待。为统一管理留学生工作,清政府分别在1902年10月31日和1906年10月2日派出总监督赴东洋和欧洲。 

第四,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改革官制是清政府“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包括“裁冗衙”、“裁吏役”、“停捐纳”,对行政机构作了一些改革。1901年7月24日,清政府撤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1902年2月24日裁河东河道总督,其事务改归河南巡抚兼办。3月6日裁詹事府及通司。1904年12月12日裁云南、湖北两省巡抚,由云贵总督、湖广总督兼管。1905年9月4日裁奉天府尹,由巡抚兼管;裁奉天府丞,改为东三省学政。10月8日设巡警部。12月6日在设立学部的同时,裁国子监。 

除裁并增设行政机构外,清政府还下令“停捐纳”、“裁陋规”、“定公费”。 

1901年9月19日,清政府宣布停止报捐实官。1905年7月18日宣布停止捐纳武职。所谓“陋规”、“供应”,是清代官吏对下属的一种勒索。这些弊政虽经清政府三令五申严禁,但积重难返,谕令多属空谈。 

清政府推行“新政”,原想缓和国内矛盾,维持和巩固其封建统治,适应帝国主义的侵略要求,拉拢上层资产阶级分子。但实行的结果却适得其反。首先,由于举办“新政”,清政府允许地方自行筹款,每年要向各省摊派2’300万两,这些都以捐税的名目直接或间接转嫁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上,这就增加了人民的负担,引起广大人民的不满。有的地方由“抗洋捐”、“反赔款”发展到武装起义,使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其次,“新政”虽然裁撤了一些中央和地方的衙门,裁汰了一些冗吏,但又出现了新旧机构重迭,如军机处和督办政务处、户部和财政处并存等。再次,由于“新政”的目的与施行后出现的新生力量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引起了新旧势力之间以及旧势力内部对待新势力不同态度的派系之间的种种纷争。这就加剧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盲、激化了统治阶级内部各政治派别之间的斗争。在“新政”推行期间,袁世凯抓住“练兵”、“筹饷”两项要政,奏请拨款100万两,编成北洋六镇。同时,还担任参预政务、督办关内铁路等要职,羽翼遍布朝廷内外,死党分据要津,成为声势显赫,左右朝政,继曾国藩、李鸿章而起的又一权臣。 

但清末“新政”在政治上增设了一些适应近代化的机构,在经济上,允许和奖励私人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承担保护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责任,提高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在文化教育上,给西学以合法地位,允许学习和传播资本主义的自然科学和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在军事上,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建军理论和原则,使古老的封建专制制度发生了一些变革,促进了中国社会近代化的进程。 

总的来看,清末“新政”属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当时民主革命的高潮已经到来,而清末“新政”的某些措施客观上有利于民主革命思想和文化的传播(如兴学堂),或客观上有利于民族资本的发展(如奖励工商),因而也有利于辛亥革命的到来,加速了清王朝的最终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