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C2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
案例引入:
中国小商品城
始建于1982年,现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小商品市场为龙头,农贸城、物资市场、室内用品市场、文化市场等10多个专业市场和30多条专业街为依托,中国义乌小商品网,是典型的C2C商务模式,它是义乌访问量最高的商业网站。
消费者对消费者的交易模式,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目前C2C是闹得比较热闹的一种商务模式,也算得上中国现阶段投机性最大的网上交易。C2C电子商务模式拥有的优势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C2C模式最能凸显互联网的跨时空、跨地域的特点。数量巨大、地域不同、时间不一的买方和卖方可以通过一个平台找到合适的对家进行交易,这在传统交易则很难;二是互联网的低成本,无须商店,无须仓库,没有任何中间环节,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交易的成本大大降低;三是网络突破了时间的限制,真正实现了全天候的永不停顿的企业运营,随时随地可以完成交易,大大提高了交易的灵活性和方便性;四是网络的互动性,买卖双方无障碍地充分沟通信息,借助拍卖这种价格决定机制实现最大限度符合双方各自意愿的交易,同时由于庞大的互联网人群,使得一笔好的交易达成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除了网上拍卖和网上开店外,在C2C模式中还出现了一种以货易货的交换模式。
C2C模式虽然能够为消费者带来便利和实惠,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是突出的:
一是诚信问题突出。这是目前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最主要问题,典型的诸如网络欺诈等行为,就连美国最大的C2C网站eBay也不例外。eBay曾表示,在其每二万五千件交易中就会发生一起诈骗案件。在线拍卖欺诈是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接到的最多的投诉标的之一,2002年,FTC收到了5.1万份相关投诉,总计3700万美元的损失,其中85%发生在eBay网站。至于在国内,C2C交易中的欺骗行为也时有发生,其概率并不比eBay的少。
二是二手物品贫乏。国内消费水平低下、居民消费观念差异导致的二手物品贫乏,特别是适应现代生活可满足网民需求的物品不足;即便是一些人拥有二手物品,但其可用性不高,不再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同时观念上的差异也限制了二手物品的规模。另一方面,国内很严重的一个现象是旧货与全新商品的价格差异不大。足够的二手物品来源,是C2C成功的关键,如果没有大量的物品在网站上交易,那么实现规模收益只会是海市蜃楼。
三是支付手段单一。目前,从网站上的交易来看,B2C只有不到20%是通过网上支付实现的,货到付款几乎占据80%以上。而C2C的网上支付比例就更低了,目前而言买卖双方通过网下直接面对面交易是主流,网站根本无法对交易进行控制。如果说通过网上支付进行交易,网站收取交易佣金不存在太多的障碍的话,从网下交易中收取佣金的可能性就不太了。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内信用卡用户规模还不大,而且国内的金融结算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其安全性不够,没有完备的认证体系,无法消除用户对交易安全性的顾虑。
四是物流不畅。如果物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势必导致消费者放弃电子商务,选择更为安全可靠的传统购物方式。
五是法律政策环境有待改善。对电子商务而言,法律政策环境至少具有两方面的含义:政府对电子商务的重视和扶持;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例如税收、网上犯罪、利用网络的侵权、交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监督与保障等等。在C2C模式下,谁也不能确切知道对方是谁,其信用怎样,其物品是否可靠,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谁敢把自己的钱往无底洞中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