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色彩的审美特征
1.1具备主观性
装饰色彩是在写实性色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自由运用色彩的表现,它可以不依赖光源和自然物体的色彩关系,而是强化艺术家的个人感受,突出画面整体效果的表现,装饰色彩强调色彩调子和画面的整体协调关系,创作过程中可以根据个人主观感受去尽情表现,它不受客观对象的固有色彩限制,但是,在色彩的运用上也并非任意性,而是在创作中进行提炼、概括、夸张等。主观针对的是色彩的各个要素,色相、纯度、明度,根据各种艺术规律进行加减和搭配。
如“野兽派”大师马蒂斯创作的作品《舞蹈》,在色彩运用上是为了体现慰藉心灵和视觉的愉悦,它摒弃了西方传统色彩表面的模拟性和科学性的同时,把东方装饰色彩的“单纯性”和“愉悦性”引入自身情感色彩的表现之中,色彩运用有强烈的装饰性效果,整幅作品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1.2较强的概括设计理念
现实中的信息万千变化,充盈着多样的思想理念、文化主张,而理性、有序则有利于个人对事物判断中做出富有逻辑性的选择。同样,自然中的色彩也是如此,如果不加选择试图去表现自然中的所有色彩是徒劳的,且显得杂乱而失去秩序。
而装饰色彩的概括手法,就是对表现对象的色彩进行主次设计,因此需要高度的概括性,把多余的、与作者主观意图相距较远的色彩加以理性分析并做出选择,从而使作品的色彩呈现出高度的理性与简约。
1.3拥有一定的秩序
根据色彩冷暖的划分,我们把颜色分为冷色系、暖色系、有彩系和无彩系,并通过色立体的体系在色彩之间及色彩本身不同属性间建立了一定的秩序性。每个色彩都拥有自己独有的序号和编码,我们可以更加简易地区分和查找需要的色彩。
在实际的装饰作品的创作中,根据色彩的数字化和细分的做法体现出一定的秩序感,而艺术家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结合色彩数字化理论、表现对象的规律特征,以及作者自身的理性思考,对色彩在画面中的选择、比例、冷暖等进行合理的安排,或夸张、或概括,从而形成一种合乎艺术美法则的、具有秩序美感的装饰作品。
2.装饰色彩的特性
2.1象征性
色彩能给人以心理暗示,引发联想和想象,装饰性的色彩效果更能引发人的情感共鸣,并感受到装饰色彩所传达的象征内涵,同文字相比更能引导人们的思想,映射设计者的设计手法及对象的特征。
2.2地域性
由于不同民族、国家都有自己的色彩禁忌,如非洲一些国家对蓝色有相关约束,阿拉伯国家对黄色有禁忌等。同时,不同地域和国家因宗教、习俗、传统、制度等多因素的影响,也决定了对色彩的使用有着自身独特的专有性,而这种专有性就体现为色彩的地域性。
2.3符号性
装饰色彩的设计者,运用色彩传递信息,在实现视觉传达的过程中,如同音乐,使用的是声音和符号,而装饰色彩的视觉设计使用的则是色彩符号。如紫色作为高贵善良的符号,在洛可可设计风格中被大量应用在室内设计中,形成高雅、尊贵的宫廷风格。在东方文化体系,红色有驱魔驱邪的文化功能,在政治上常用来作为革命的符号。同时红色也是喜庆的符号,常用于婚礼、节庆等仪式活动。
3.装饰色彩的特殊表现技法
3.1马克笔表现
3.3.1干笔:水份较少
3.3.2湿笔:在纸张上增加水份,形成晕染和过渡
3.2彩色铅笔表现
使用彩色铅笔,根据表现意图和对象需要,进行素描式描绘或结合水粉、水等材料,进行整体表现。
3.3拼贴表现
根据表现意图,使用裁纸刀剪出不同的造型,再用白乳胶等材料贴在事先画好的轮廓中,形成多层次的视觉效果。
3.4综合表现
根据设计创意,综合以上几种方法,并注重某一种方法为主的表现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