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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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化:
是设计构成要素中由性质相异的形、色、量并置在一起所造成的显著对比的感觉为变化。变化是创造设计动感、生命力和丰富性的重要手段。
变化可分为两类:
一是从属变化,在一定规格和范围内所产生的相异变化,体现为醒目与活泼。
二是对比变化,指在各对比因素排列在一起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刺激、跳跃、不稳定效果。
变化的手法:形状、颜色、方位、质地、肌理等角度产生。
1.统一:
未达到风格的一致性而突出主题,把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图案要素并置在一起,使其按照一定的规律趋向一致,具有强烈秩序美感。
2.统一的方法:
在形状、色彩、大小、位置、方向等方面形成和谐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