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基础

郑志强

目录

  • 1 形态与构成
    • 1.1 构成基础摡述
    • 1.2 形态、构成
    • 1.3 实践课题
  • 2 形态的基本元素
    • 2.1 点、线、面、空间和体
    • 2.2 实践课题
  • 3 造型的色彩与肌理
    • 3.1 色彩、肌理、材质
    • 3.2 实践课题
  • 4 构成形式美的原则
    • 4.1 秩序、平衡、比例、对比、和谐、韵律
    • 4.2 实践课题
  • 5 形态的群组与构成
    • 5.1 单元形、形态组合、形态的群组
    • 5.2 实践课题
构成基础摡述



第一节 导论

一)美术与艺术设计

“基础设计”,作为什么是学科的基础?是哪种人的基础?这是个方向问题。尤其在课时短任务重的情况下,明确这个问题就更为重要。什么是设计∽基础?设计的基础和美术基础有何联系与区别?我们可以从造型艺术的门类进双向分析:


这种分析的根据就是艺术设计与美术不同,更不是美术的二级学科,而是介于美术和理工科之间的边缘学科。

理由之一:美术是纯粹主观的自我表现,艺术设计则是较为客观的视觉传达,两者均与视觉有关,但前者强调传统和个性,后者则强调国际性(不分国籍、不分年龄,人人都能看得懂)。

理由之二:美术是造型,美的形态(如果把意义也算作内容美的话)是美术的全部。设计是造物过程的一个中心环节。凡物皆有形,造型计划就是设计,艺术设计只是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所以,美的形态也只是物形的一个方面,此外还涉及物的需求、生产和使用等限制。

这种分析的结果,势必将基础造型划分为面向设计与面向美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体系。艺术设计是“造型计划”,其本质是从无到有的创造;艺术设计又被称作“有目的的构成”;

二)作为艺术家和艺术设计师的基础

基础是根,是脚,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和起点,是时代无论如何变化都照常起作用的因素。其具体内容一是气质、精神、意识,二是基本知识和技能。所以,为了要弄清楚作为艺术设计师的独特基础,就需要比较艺术家和艺术设计师所具备的不同素质。

艺术设计师不同于艺术家,其责任是创造美好生活、陶冶情操,故强调健康美好的形式,并使艺术性与实用性统一在一件作品中。虽然艺术家和艺术设计师都要创造美的形态,但艺术家表现的主要是既有形态(模特儿),并依靠形象思维进行创造;艺术设计师则是创造一个从未存在过的新形态,必须依靠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即分析构成要素并获得众多的组合方案,再经过优选后深入发展。艺术家的美感可以是个性的。特殊的,艺术设计师的美感却必须是共性的、普遍的,否则,设计将因不被接受而不能成立。故而艺术设计师要研究所有形态的本质美。

艺术家的创作是即兴的、自由的,结果是浪漫的表面形态,其艺术效果可以凭邂逅获得;艺术设计师的创作是有条件的(材料、结构、功能。施工等)。有目的的,有期限的,结果是从内到外相统一的形态。所以,艺术设计师必须根据造型规律去创造、凭艺术感觉去发展。为此,艺术设计师必须掌握造型的知觉和心理知识。

艺术家从事的艺术生产多是个人亲自完成的,主要是单件的、不计成本的,材料和加工法,形态都不受限制;艺术设计师的作品则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来实现的,且往往是批量的、经济的,对材料、加工法和形态的要求是有限制的。所以,艺术设计师更强调技术意识和工业化的现代特征。综上所述,可知艺术设计师必须具备“协同、责任、艺术、科学”的综合素质。

我以为,这些也应该是面向艺术设计的构成教学不可忽视的方向。它既规定了有严密逻辑性的内容,又规定了“把过程看得比结果更重要”的方法。

第二节  构成基础

量子力学发达的今天,说“任何物质都是由基本元素构成的”恐怕没有人反对。这说明人类对客观环境的认识已进入了理性的时代。形态也是物质,当然也是由形态元素(形状、色彩、肌理)构成的。其所构成的立体、空间形态必当受物理力学的支配,这属于造型技术;其所构成的平面、立体、空间形态,又首先是让人看的(也是让人接触的)。而所谓“看到”,是眼睛接受刺激物的刺激并产生相应的知觉和心理变化。造型,就是要控制这种变化,故与精神力学相联系,这属于造型艺术。造型技术与造型艺术的有机结合就是形态构成,所以构成是研究所有形态(包括具象形态和抽象形态)的创造规律的;

一)、构成艺术的来源与发展

 1.“构成”一词来源于造型艺术的构成主义,起源于包豪斯。

    19世纪后期。莫里斯,英国工艺美术运动标志现代设计萌芽。认为:工业化机器生产的产品丧失美感和技艺性。主张:设计、材料、工艺、价值、产品实用性相结合(艺术与技术)。这种思想传遍欧洲并响应,引发新艺术运动。运动强调装饰、结构、功能的和谐统一,追求形式的突破。使现代设计得到蓬勃发展。

    塞尚等现代艺术家把色彩、线条、形体等造型语言从绘画中分离出来,重点研究造型基本要素规律。

1919年包豪斯学院(现代艺术设计的发源地)成立。创始人格罗皮乌斯力图探索艺术与技术的统一。认为:艺术和技术可以深入到最基础的点、线、面、色彩、肌理、空间等基础要素进行研究。

   2.包豪斯学院把构成艺术作为理论应用到了教学和设计中。

19世纪50年代,包豪斯设计思想和体系引入中国,没有得到教育界重视。而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家接受了包豪斯设计理念,对工业设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我国艺术教育开始接受包豪斯设计思想,形成了以三大构成的教学体系。

二)构成学科的范围及其教学体系

构成学,必须研究构成学科的范围及其体系。

首先,从视觉现象的刺激物(光、物体)来讲,构成学科应包括视觉规律指导下的光的构成、物体的构成(所谓视觉规律,是指让人看到本不存在的内容);其次,从形态要素的角度看,物体的构成又包括形态构成、色彩构成和肌理构成;再次,从形态的时空限定形式来谈,形态构成又包括平面构成(视觉空间)、立体构成(触觉空间)、空虚构成(运动空间)、运动构成(时间构成)。


从造型的本质上分析,它们全都是物理力和视觉力的构成,所以我国书法造型中将其称之为“力象”(东汉蔡邕论草书:纵横有力象者,方得谓之书)。“视觉传达”,主要是视觉力向心理力的延伸;机能形态,主要是物理力的传递或转换与视觉力或心理力相结合的构成。从“力的运动变化”亦即从感情表现上去把握形态构成,确实与艺术设计相通。

三)构成学习目的、任务

1。学习构成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训练和开发,是造型观念和造型方法训练的积累。通过学习构成的基本原理和有目的的实训,掌握构成规律与方法,提高艺术修养和造型基础能力,将所学原理应用于设计创作中。

课程目的:

启发独创性。扩展造型构思

培养造型感觉(有关形态。色彩。肌理的审美直观判断能力)

提高平面和立体形态的表观技巧

2.每一个具体领域都各有其特殊的教学任务:

平面构成---通过图形的组合研究视觉运动,创造美好的平面图形与构图。

立体构成---通过图学(投影学)的分析研究视觉运动、绕观运动(物体不动,观赏者围绕着物体观看),创造生动的静力构造体。

空间构成---通过形体的分离组合 研究视堂运动 终理运动 历运动创造具有三维动线(观赏者在空间中的活动路线!和序列的形体组合,

运动构成---通过力的传递变化研究物体运动 视觉运动 绑观町务历运动,创造神奇的动力构造体,

色彩构成---研究不同配色的调和(力动和力场)表情及其对形态和空间的影响。

肌理构成---研究视觉触觉肌理的感情表现,以及其对形态和空间的费响。

光的构成---研究光的运动所产生的光影与色光的表情以及其对形态和空间的影响。

作为艺术设计师 虽说应有其专攻方向,但只有涉猎了上述的广泛领域,才能正确掌握“一桶水和一碗水”的分寸:才能透彻理解“造型表现的基本主题”,因为这些领域涵盖了艺术设计(“视觉传达。产品造型。人居环境”)各专业的基础内容,所以才能归属于设计基础(说“归属”,是因为设计基础还包括图学。人因工学。设计思维等内容)。当然,作为学生可根据各自不同的专业有所侧重,不过,总的目的应该是相同的:即让学生逐步建立起“人一形一环境有机系统”的造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