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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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收入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取得的收入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建造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是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是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的调整。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包括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不宜直接计入某项合同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

1.建造企业获得的合同奖励款属于合同收入的组成内容吗?
属于。
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属于合同收入的组成内容。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
2.建造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属于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吗?
不属于。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建造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