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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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即企业发出商品后,货款分期收取。


企业将商品交付给购买方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通常已经转移给购买方。
企业应当按照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或商品的现销价格一次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应收合同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商品销售时表现为未实现融资收益,之后在合同期内摊销。


在销售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实际收到分期收款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涉及应交增值税业务的,还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应当在何时确认收入?
在销售商品时一次确认收入。
之后逐期收取款项时,不确认收入。
2.企业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数额,应当作为收入确认吗?
不是。
应当作为财务费用的减少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