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接受非货币财产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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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实物财产进行出资;
也可以接受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进行出资。
与货币出资相对应,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可统称为非货币财产出资。

企业在接受投资者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投入资本计价入账。

接受投资者以非货币财产方式出资投入的资本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1.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哪些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
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实物财产。
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时,应当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投入资本计价入账。
2.我国《公司法》是否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
没有。
我国《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注册资本数额等交由公司章程规定,这体现了公司股东的缔约自由,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简化商事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