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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重点:中国演员的发生和发展
·从演员当众用身体动作表演的形态特性看,中国的演员脱胎于原始的以歌舞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宗教祭祀活动。中国原始宗教祭祀歌舞中的巫是优的前身。二者在形态特性上有相似之处,但娱神和娱人的职业特性却决定了它们的根本分野。中国戏曲从汉代百戏、唐代参军戏、宋杂剧经金院本、北杂剧与南戏、元杂剧、明传奇逐步发展为完整的戏剧演剧体系,演员也不断发展完善。


王国维先生在《宋元戏曲考》中指出:“歌舞之兴,其始于古巫乎?巫之事神,必用歌舞。”由此可以看出,优产生于原始的以歌舞表演侍奉神明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其中的祭祀扮演者古巫是优的前身。歌舞娱神是巫的职责。
中国古代,尤其是殷商时期,宗教迷信之风大盛,鬼神权威至高无上,以歌舞娱神的“巫”这样的专职人员出现。开始是由妇女在祭神中充当神的代言人,被称作“巫”。后来渐渐有了男巫,就有了“覡”。
它们在祭祀活动中被看作可以与鬼神交往,负责以歌舞来“沟通、取悦”神灵。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很高。随着阶级的出现,“巫”的权利增大,他们成为了宫廷中帝王身边重要的人物。
虽然说“巫”以歌舞为职,然而在其进行的仪式中,也具备了一定的表演成分。他们用歌舞模仿来表现鬼神。在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中对此有所表述:“是则灵之为职,或偃蹇(yanjian)(放倒、跛行)以象神,或婆娑(舞)以乐神。”

巫和优的相通之处
“优”的出现比“巫”晚,从表演形态上看,是“巫”的发展。巫的歌舞和扮演的特性,使她成为优的前身。
巫和优的不同之处
二者在服务对象、表现形式、职业性质上有着很大的不同:
“巫”是在祭祀活动中产生,服务对象是神,表现形式主要是简单歌舞,可以说是神职人员;
“优”是人的娱乐活动中的一个行业,它的服务对象是人,其表现形式除了简单的歌舞外,更擅长于模仿他人,以调谑和讽谏见长。优是职业的演员,艺术工作者。

汉代百戏(角抵戏)
汉代百戏(角抵戏)中出现了两个艺人扮演两个不同的角色:黄公和虎形。
百戏,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娱乐表演艺术,是汉代各种歌舞和技艺的总称。
角抵戏是百戏中的一种,以角抵为基础的、有故事、有情节和配乐的武打娱乐活动称角抵戏,是朝廷招待宾客的主要方式。
唐代的参军戏
演员角色在汉代,演员的角色是一人一虎,到了唐代的参军戏中,则开始出现了两个人的角色。参军戏有“参军”、“苍鹘”两个角色,分别扮演具体的人物,表演比较复杂的情节。
宋代杂剧
宋代杂剧是在继承唐代参军戏的传统,同时广泛吸收其他表演歌舞的技艺基础上综合而成的,是一种专门的戏曲表演形式。唐代戏曲角色,只有参军、苍鹘两种,而宋杂剧脚色则较为丰富。杂剧演出中出现了五个演员,末泥、引戏、副末、副净、装孤,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的角色。
戏曲艺术
宋代以后,戏曲艺术经金院本、北杂剧与南戏、元杂剧、明传奇逐步发展为完整的戏剧演剧体系,演员也不断发展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