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方城市社会学的发展
(一)古典城市社会学阶段*(19世纪初至20世纪初)
代表性人物:(德)滕尼斯、(法)涂尔干、(德)齐美尔、(德)韦伯
1、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55—1936)
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1855—1936)社会学形成时期的著名社会学家,德国现代社会学的缔造者之一。 他的社会学著作,尤其是成名作《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1887年)(又译为《社区与社会》、《共同体与社会》)对社会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1887)一书中将人类社会抽象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即以农村为代表的“礼俗社会”(也有学者译为“通体社会”)和以城市为代表的“法理社会”(也有学者译为“联体社会”)。他认为任何一种现实的人类聚居形式都可以根据在“礼俗社会——法理社会”这个“连续统”中所处的位置进行分类。
在以农村为代表的“礼俗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是以建立在亲属、邻里和朋友等亲密的私人关系为纽带的。而在以城市为代表的“法理社会”中,家庭和邻里的纽带几乎不存在。在礼俗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是“亲密无间、与世隔绝、排外的共同生活”,人们有共同的语言和传统,有共同的敌人和善恶观念。而在法理社会中,个人主义猖獗,居民之间很少有共同的目标,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分崩离析甚至相互敌对。
2、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1858—1917)
埃米尔·涂尔干,又译为迪尔凯姆、杜尔凯姆,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
涂尔干(Emile Durkheim,1858年4月15日-1917年11月15日)。是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与卡尔·马克思及马克斯·韦伯并列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社会学年鉴》创刊人,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
在《社会分工论》一书中以“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来描述农村和城市的特征。
他认为:农村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建立在共同信仰和习惯基础上的社会联系,即机械团结。
与“机械团结”相反,有机团结是一种建立在社会成员异质性和相互依赖基础上的社会秩序。社会分工和异质性是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
他认为,尽管城市存在大量的社会问题,但社会注定要从机械联合过渡到有机联合。
3、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1858—1918)
格奥尔格·齐美尔,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出生于犹太家庭,父亲是位成功的商人,父亲去世时年方16岁,受家庭的一位朋友的监护,并从那里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这使得他得以在以后的岁月里潜心追求一种自在的学术生活。一生交友甚广,如马克斯·韦伯等人都是他家中举办的沙龙的常客。1881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后在该校任副教授、编制外教授。1914年转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
主要代表作《都市及其心理生活》(又译为《大城市与精神生活》)(1903)。 被认为是“第一位现代性社会学家”,从最具现代性的都市生活展开现代性分析。
他认为城市生活环境复杂、生活节奏较快、时间观念强、感官刺激强烈等。与农村人的偏狭、封闭相比,都市人在精神上是自由的,但与这种自由相伴的是孤独和失落的情感。
他认为,现代生活的最大问题是个人面对都市中的各种力量如何保持存在的独立性,个人如何调整自己以适应外部力量。“个人应学会使自己适应城市”。
西美尔开创了都市文化、心理和都市人格的研究,对芝加哥学派影响巨大,如沃思提出了“城市性”概念用以概括都市生活方式。
4、德国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1864—1920)
马克斯·韦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韦伯最初在柏林大学开始教职生涯,并陆续于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大学任教。对于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设计。同泰勒和法约尔同一历史时期,并且对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确立做出杰出贡献,是公认的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论城市》(1921)。他认为,要想正确了解城市社会,首先必须对世界不同地方、不同历史时期的城市作一番详尽的考察。任何一种普遍的城市理论都必须建立在对城市的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首次提出“城市共同体”的理想类型。认为,一个聚落要发展为一个城市,应具备贸易、军事、法律、社交、政治等多方面的功能。一个聚居地要成为一个“完全的城市社区”,必须具备5个条件:1、防卫力量;2、市场交易的经济体系;3、有自己的法院;4、相关的社团组织;5、部分的政治自治。他把中世纪的城市作为完全城市社区的样板。
韦伯还根据其理想类型的思想,将城市划分为“东方城市”和“西方城市”。(许英,第49页)
(二)早期城市社会学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主要流派及代表性人物:1、以帕克为代表的古典生态学;2、以霍利、邓肯为代表的新正统生态学;3、以费雷为代表的文化生态学。
1、以帕克为代表的古典生态学
帕克(Robert E. Park 1864—1944)
伯吉斯(Ernest W. Buegess 1886—1966)
麦肯齐(R. D. Mckenzie)
沃思(Louis Wirth 1897—1952)
帕克(Robert E. Park 1864—1944)
被誉为“美国城市社会学之父”。
代表作《城市:对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进行研究的建议》(1916),阐述了城市社会学研究的指导性纲领,标志着芝加哥学派的诞生。
1921年,与伯吉斯合著的《社会学导论》一书(该书被誉为“社会学的圣经”),第一次提出了“人类生态学”(Humanecology)概念。
创立“人类生态学”是帕克的最主要贡献。
按夏建中的理解,人类生态学是对个人、群体及其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它借鉴生物学的法则来解释城市人口(包括机构)的空间分布及其变化。
帕克认为,城市是一种生态秩序,支配城市社区的基本过程是竞争和共生。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决定着城市的空间结构。
芝加哥学派将城市看成一个由内在过程将各个组成部分结合的有机体,研究人与空间的关系,将生态学原理(竞争、淘汰、更替)引入城市研究,从人口与地域空间互动关系研究城市发展,开创了人类生态学学科。
在帕克看来:
(1)城市分析是一个“生物的(biotic)过程”;
(2)城市分析是一个“文化的(cultural)过程”。
(3)城市分析是一个“空间的(spatial)改变和重组的过程”。
帕克理论的建立标志着城市社会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产生。
此外,帕克及其同事极为关注移民问题的研究,提出了不少有影响力的理论。如:“边缘人”理论(1928年提出);族群关系周期理论(敌对—冲突—适应—同化)。
此外,关于城市研究方法的论述。主张观察而不要参与。
“城市,绝非简单的物质现象,绝非简单的人的构筑物。”
“城市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习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是包含于这些习俗和传统、并随这些习俗和传统而改变的态度和感情所构成的整体。”
“城市,绝不仅仅是物质的装置和人工构造物,它与构成城市的居民生机勃勃的活动密切联系。城市不仅是自然的产物,更是人类本性的产物。”
——美国社会学家帕克
伯吉斯(Ernest W. Buegess 1886—1966)
美国社会学家,芝加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毕业于俄克拉荷马州的津费舍尔学院,1913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曾先后任教于托莱多大学、堪萨斯州立大学和俄亥俄州立大学,1916年后任教于芝加哥大学,1934年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1945~1946年任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主席,还任老年医学协会主席等职,1951年退休后继续从事学术研究。
其主要贡献是对现代城市空间扩张的分析。最著名的理论是1923年提出的城市地域结构的“同心圆”模型。
伯吉斯认为,竞争是调节城市布局的主要因素,竞争导致城市居民和城市职能机构在空间上的变动。城市发展便是那些在城市中心地段竞争中的失败者重新定位于边缘地段的过程。竞争的结果导致空间与功能的区分,最终形成以高度集中的中央商业区为中心,并为其他四个功能不同的区域所环绕的“同心圆”结构。
他将城市划分为5个同心圆区域:1、中心商业区;2、过渡地带;3、工人住宅区;4、高级住宅区;5、通勤区。这是第一个关于城市发展和空间组织形式的模型。
伯吉斯认为,城市空间的扩展是竞争的结果。城市的发展呈放射状,由中心到边缘一环环的同心圆发展。他将城市划分为5个环状的区域:第一环为中心商业区,第二环为过渡区,第三环为工人住宅区,第四环为高级住宅区,第五环为超出城市边界以外的往返区。
在伯吉斯之后,霍伊特1939年提出了扇形理论,哈里斯和厄尔曼1945年提出了多核心理论,万斯1977年提出了“城市域”模型。(向德平书第79—81页)
伯吉斯的同心圆假说、霍伊特的扇形理论、哈里斯和厄尔曼的多核心理论,代表了城市社会学的古典模型。
但这些理论的不足是只强调了经济因素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而忽视了其他社会文化因素的作用。(关于人类生态学理论的发展与重建,可重点参考夏建中书第67—75页)
麦肯齐(R. D. Mckenzie)
帕克和伯吉斯的学生,始终致力于将人类生态学的理论应用于城市研究。
麦肯齐的最大贡献是对城市空间变动具体过程的分析,他概括为四种生态过程(Ecological Process):浓缩与离散、集中与分散、隔离、侵入与接替。
他根据对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的研究(1921)指出,在大都市中,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收入的人往往居住在不同的地区。
麦肯齐认为,城市发展是交通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的结果,将美国城市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前铁路时代、铁路时代、汽车时代。
沃思(Louis Wirth 1897—1952)
著名论文《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城市性》(1938)
他把城市特有的生活方式称为“城市性”(urbanism)。所谓“城市性”,是指“社会活动的形式和由众多异质的个人组成的相对稳定的聚居地中出现的组织”。
这一概念是从人口规模、人口密度、人口异质性等三个方面发展而来的。他认为,作为生活方式的城市性正是由城市的这三个基本特征(人口数量多、人口密度大、人口异质性大)所决定的。
沃思将欧洲的各种传统理论与芝加哥学派的观察研究结合起来,第一次将先前的城市社会学观点综合为一个较为严密的城市社会学理论,克服了古典社会学用纯粹思辩方法研究城市社会的不足。
2、以霍利、邓肯为代表的新正统生态学
20世纪30—40年代,人类生态学受到较多批评。40年代以来,一些社会学家开始重建人类生态学。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新正统生态学”和“社会文化生态学”。(关于人类生态学理论的发展与重建,可重点参考夏建中,第67—75页)
霍利
代表作《人类生态学:一种社区结构的理论》(1950)。
在《生态学与人类生态学》(1944)一文中,他认为,早期芝加哥学派对社会现象的空间分析的关注,并非真正的生态学框架,而是属于地理学的研究。他认为,在人类生态学研究中,空间只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而非全部。人类生态学关注的,不应该是物质性的人类社区,而应该是社区的生态过程,即人类通过功能分化而适应环境的过程。他认为,人类生态学更重要的是研究城市人类如何集体地和无意识地适应其环境。
他提出了人类适应环境的四个原则:(1)相互依赖原则;(2)关键功能原则;(3)功能分化原则;(4)支配原则。
邓肯
最大贡献是提出了“生态复合体”(ecological complex)的概念(1959)。
将人类生态系统视为由四个变量(人口、组织、环境、技术)组成的相互依赖的生态复合体。这个模式又被称为POET模式。
此外,在《居住分布与职业分层》(1955)一文中,验证了帕克关于“空间距离”与“社会距离”相关的假设。
3、以费雷为代表的文化生态学
强调社会文化因素对城市土地利用模式和人类居住行为有重要影响。
费雷对波士顿的研究发现,城市土地利用并非仅仅受经济因素的影响,情感、文化因素也非常重要。代表作《波士顿中心区的土地利用》(1975).
希曼对盐湖盆地社区的研究表明,决定社区土地利用模式的并非经济因素,而主要是宗教和文化因素。(摩门教)
(三)现代城市社会学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来)
主要流派及代表性人物:
1、以卡斯特、桑德斯为代表的城市消费研究
2、以列斐伏尔、哈维为代表的城市空间研究
3、以雷克斯、莫尔为代表的城市住房阶级研究
4、以帕尔为代表的城市经理人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城市社会学”开始崛起。同济大学黄怡教授认为,新城市社会学的理论构成相当宽泛。
按美国社会学家祖金(纽约州立大学教授)的看法,主要有三大流派:
1、法国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代表人物:(法)列斐伏尔(1901—1991)、(法)卡斯特(1942—)
2、美国的新政治经济学派。
代表人物:(美)哈维(1935—)、(美)戈特迪纳
3、英国的新韦伯主义学派。
代表人物:(英)雷克斯(?—?)、(英)帕尔(1935—)
1、以卡斯特、桑德斯为代表的城市消费研究
(法)卡斯特(1942—)(又译卡斯泰尔)
代表作《都市问题——马克思主义思路》(1972)、《信息城市》(1989)。90年代出版的《网络社会的崛起》(1998)、《认同的力量》(1999)、《千年的终结》(2000),被誉为“信息时代三部曲”。
他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城市的明显作用不是在于它的生产过程(像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那样),而是在于它作为‘集体消费’的中心这一特性上”。
核心概念:集体消费(群体消费),是指通常由国家集体性提供的服务形式,如住房、交通、医疗等。
2、以列斐伏尔、哈维为代表的城市空间研究
(法)列斐伏尔(1901—1991)
主要代表作《空间的生产》(1974)。主要贡献是将马克思对生产方式的关注转变为对空间生产的关注。
列斐伏尔是“第一个将‘空间’作为城市社会学主要研究对象的领军人物”。(夏建中,P150)
他认为,“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物理的自然空间正在消失”。“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会生产出它自身的空间”。“空间从来不是空洞的,它往往蕴涵着某种意义”。他努力将政治经济学的一些范畴,如资本、工资、阶级等用于城市分析中。
他明确提出,空间不是给定的自然因素,而是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的产物。正是在列斐伏尔的影响下,形成了城市研究的“社会空间方法”。
(美)哈维(1935—)
代表作:《城市与社会公正》(1973)、《资本的城市化:资本主义城市化的历史与理论研究》(1985)
哈维的最主要贡献是关于资本的三级环程理论。初级环程,即资本向产业和消费生产的投入;次级环程,即资本向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第三级环程,即资本向科教、文卫、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哈维认为,资本初级环程是城市发展和变迁的决定因素。
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学者,他的研究体现了马克思的经济分析和社会分析的路径,如引入“资本”范畴,将城市看成是资本集聚和循环的空间节点;将冲突理论引入城市分析之中(劳资冲突)。
哈维反对将空间“自然化”,认为“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在各种情况下都是由社会再生产的物质实践活动所赋予的”,“必定是通过服务于社会生活再生产的物质实实践活动与过程而创造出来的”。
(美)戈特迪纳
纽约州立大学教授,社会空间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
主要贡献是提出了人与空间相互影响的社会空间理论。
社会空间理论主张将多种因素纳入城市空间结构分析框架,强调城市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反对将经济因素(或技术因素)作为城市发展的唯一因素的做法。
将社会因素与城市空间因素结合起来的“社会空间方法”在当代城市社会学中受人瞩目,并已产生一系列有价值的成果。(向德平,P62—68)
(英)吉登斯明确提出:社会学并非去空间的社会学
新城市主义强调:空间尺度与社会交往。
新城市主义是城市建筑与规划中主张复兴传统社区空间格局的运动,也被称为新传统主义。强调人际互动、社区生活与追求效率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旨在重塑城市形态,以创造人们能与邻居互动的场所,享受公共空间。
3、以雷克斯、莫尔为代表的城市住房阶级研究
(英)雷克斯(A.J.Rex):“住宅阶级”理论
代表作:《种族、社区与冲突:对斯巴克布鲁克的一项研究》(1967)
主要贡献是提出了“住宅阶级”理论。他认为住宅问题是城市社会学的核心问题。城市社会冲突的根源在于住宅资源分配的不平等。
他根据个人住宅处境的不同分为6种住宅阶级:(1)拥有私房者;(2)银行按揭购房者;(3)租住公共住房者;(4)租住全套私人住房者;(5)有私房但需出租房间付银行按揭者;(6)租住一个房间者。
4、以帕尔为代表的城市经理人研究
(英)帕尔:“城市经理人”理论。
“城市经理人”是指那些在城市资源分配中占据重要位置的个人。帕尔认为,正是这些“看门人”决定着不同人群对城市关键资源的获取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