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分层相关概念和理论
(一)社会分层的概念
社会分层(social stratification),是指按照一定标准,根据获得社会资源 (包括物质性资源和象征性资源)的方式和数量的不同,将社会成员划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层次的现象和过程。
社会分层根源于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以及社会差异的存在。社会分层是社会分化定型化的结果。
社会分层结构,是指由社会分层形成的等级层次。
(二)“阶级”、“阶层”及其异同
围绕社会分层问题,有两个既相关又有区别的概念——“阶级”、“阶层”。
阶级阶层理论(尤其是阶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学说的理论基础。
二者的共同点:二者都是社会分化(地位差异)的一种表现;二者有交叉之处:阶级内部有阶层现象(如农民阶级内部,有富农、中农、贫农之分),阶级外部有阶层现象(跨阶级的阶层,如知识分子阶层)。
二者的差别主要在于划分标准不同:“阶级”划分主要以经济地位为标志;“阶层”划分标准则较为多元。“阶层”的定义不如“阶级”严格,阶层的涵义更为宽泛。一定程度上,可以将“阶级”视为“阶层”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
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分析的重点是阶级而非阶层。
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
什么是阶级?
阶级产生、存在和消亡;
关于“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
关于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
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对立冲突的观点;
关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的观点。
(四)西方学者的阶层理论
围绕社会分化现象,西方学者提出了多种理论,如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迪尔凯姆的职业分层理论、功能主义的分层理论、冲突论的分层理论。
韦伯提出了划分社会层次的三维标准,即财富——经济标准,声望——社会标准,权力——政治标准。
马克思和韦伯社会分层理论的差异:(1)马克思将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作为阶级划分的标准,较为重视“经济”因素的作用;韦伯更强调“身份认同”,较为重视文化因素的作用。(2)马克思将生产资料占有作为划分阶级的唯一标准,而韦伯则采用多元标准。(3)马克思认为阶级是现实社会实际存在的实体,韦伯则认为阶层的划分不过是一种工具,并非社会实体。
西方社会学家大多继承了韦伯的观点,提出了多种社会分层模式。
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沃纳提出了6个层次的划分方法:上上层——下上层——上中层——下中层——上下层——下下层
帕森斯也主张以职业作为分层的标准,也提出了一种6个层次的划分:(1)专业人口、经理和管理人员;(2)半专业人口与低级管理人员;(3)普通白领;(4)技术工人;(5)半技术工人;(6)无技术工人。
帕森斯的这一观点影响很大。二战以后西方社会学的研究主要就是对“职业声望”的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