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讲座: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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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儿科 许建文教授
01、 8月大婴儿,因细菌性腹泻,给予“小儿庆大霉素颗粒”?
02、 2岁大幼儿,因细菌性腹泻,给予“氟哌酸”?
1、12岁以下禁用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小诺霉素、卷曲霉素、紫苏霉素、大观霉素,等。
2、18岁以下禁用喹诺酮类(沙星类):诺氟沙星(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美罗沙星,等。
3、8岁以下禁用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地霉素)、强力霉素、美满霉素,等。
4、8岁以下禁用阿司匹林退热。
5、2岁半以下禁止大剂量肌肉注射。
6、国外通常在12岁以下禁止使用尼美舒利。
7、药物成分相近似的药物不要同时使用。
好娃娃、护彤、小葵花、三九小儿感冒灵、维C银翘片、泰诺林、泰诺、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小快克、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等大多数感冒药物,均含有对乙酰氨基酚,不能同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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