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车床编程与加工》课程考核标准
1 概述
《数控车床编程与加工》是数控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数控车削加工工艺、编程以及数控车床操作、工件加工和质量检测的能力。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后续课程打下良好基础。
本标准适用于数控技术专业的《数控车床编程与加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实施。
本课程实施时量为56标准学时。
2课程内容结构
本课程内容包括:数控车床加工概述及安全规范操作;车削零件的外圆编程与加工;车削零件槽的编程与加工;车削零件螺纹的编程与加工;车削零件内孔的编程与加工;车削综合零件编程与加工;零件加工精度补偿;零件编程与加工技能鉴定与技能考核等8个单元。
3 课程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取形成性考核方式,课程考核结论由三部分组成:其中过程考核占20%,项目考核占40%,综合知识考核占40%。
4 学习过程考核
4.1 考核内容
学习过程考核包括考勤、作业和课堂学习表现等情况。
4.2 评价标准
教学过程随机考勤N1(50%):随机考勤10次(一般占实际授课次数的一半以上),10次均到课者计为A等,9次以上到课者计为B等,8次以上到课者计为C等,7次以上到课者计为D等,6次以上到课者计为E等。
作业N2(30%):学生作业完成质量成绩取数次作业完成质量的平均数。每次作业完成质量成绩按照所布置作业的题目及考核标准,对学生作业分出A、B、C、D、E五个档次。
课堂学习表现N3(20%):依照学生的学习态度、主动性和积极性由教师和小组成员(学生)给定出A、B、C、D、E五个档次。
计算课程考核该项分值时,A、B、C、D、E五档分别计为100、80、60、40、20,学习过程考核得分Fg等于教学过程随机考勤、作业、课堂学习表现三项分值与其权重的乘积的和。即:Fg=N1*50%+ N2*30%+ N3*20%
5 项目考核
5.1 考核内容
本课程项目考核包括:数控车床加工概述及安全规范操作、简单零件编程与加工、综合零件编程与加工、技能鉴定与技能考核等4个考核项目。考核得分计为Fx。
5.2 评价标准
5.2.1项目考核评价标准
项目考核评价标准见下表1。
表1 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
任务评价 | 评价内容 | 配分 | 考核标准 | 评分标准 | |
| 职业素养与操作规范(20分) | 安全操作 | 20 | 1、规范操作。文明生产; 2、6S管理; 3、机床面板熟悉的程度; 4、刀具安装; 5、工件安装; 6、工件坐标系的建立。 | 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者扣5分 | |
| 作品 (80分) | 程序编制 | 50 | 1、正确使用编程指令; 2、切削参数合理; 3、工艺设计合理; 4、程序设计合理。 | 错误一处扣2分 | |
| 工艺文件 | 10 | 按工艺要求正确编写工艺文件 | 错误一处扣2分 | ||
| 参数选择 | 10 | 刀具参数、切削参数的选择合理 | 错误一处扣3分 | ||
| 作品整理 | 10 | 作品表述清晰,语言简明扼要,进行经验总结积累。 | |||
注:1、出现明显失误造成刀具、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记0分。
2、项目考核为理论考核时将作品80分百分比调至100分。
5.2.2项目考核评价等级
项目考核评价等级对应的A、B、C、D、E档,详见下表2。
表2:项目考核评价等级
| 等级 | A | B | C | D | E |
| 得分 | 100-90 | 89-70 | 69-60 | 59-30 | 29以下 |
项目考核得分为Fx=(Na·100+ Nb·80+ Nc·60+ Nd·40+ Ne·20)/( Na+ Nb+ Nc +Nd+ Ne),其中Na、Nb、Nc、Nd、Ne为项目考核所得的A、B、C、D、E等级的个数。
6 综合知识考核
综合知识测试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量90分钟,考核得分计为Fc。
6.1 考核内容及分布
| 工作任务 | 知识领域 | 考点 | 权重 |
| 数控车床加工概述及安全规范操作 | 机床机构、机床坐标系 | 机床坐标系 | 5% |
| 简单零件编程与加工 | 基本指令的应用,简单工艺处理 | 指令含义及应用 | 35% |
| 综合零件编程与加工 | 零件工艺路线处理,编程指令的应用 | 零件工艺路线,切削参数的调整 | 40% |
| 技能鉴定与技能理论考核 | 考核标准、综合知识梳理 | 综合知识的应用 | 20% |
| 合 计 | 100% | ||
6.2 考核题型
由选择题、判断题、和编程题组成。
1、选择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该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40%。
2、判断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定理的辨别分析判断能力,该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20%。
4、计算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以及知识的迁移能力,该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40%。
6 考核结论
最终考核分F= Fg·20%+Fx·40%+Fc·40%), 最终考核分60分以上为合格。
7其它
1、组成总成绩的三部分中任一部分成绩为零分,课程成绩记零分。
2、组成总成绩的三部分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该部分三分之一的,课程成绩不合格。
3、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习过程表现记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