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土地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物质条件和自然基础,在农业生产中,土地更是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一、土地资源与土地特征
(一)土地与土地资源
广义上讲,土地是由土壤、地貌、岩石、植被、气候、水文等因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狭义的土地是指地球陆地表面部分。
土地资源是指已被人类开发利用和未来将能被人类开发利用的土地,它是自然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土地特征
1、土地特征包括土地的自然特征和经济特征两方面。
| 土地的自然特征 | 土地的经济特征 |
2、土地报酬递减
土地报酬递减的含义是在一定技术水平下,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追加劳动投入时其生产率先是递增、然后是递减。内在的含义是一定土地面积上追加的投入超过一定限度时,如果没有相应的技术改进和过硬措施,则每一份追加的投入所得到的产出,将呈现递减趋势。比如,一公顷土地投入1500元的生产费用,可获得3000元的收入;若一公顷土地投入3000元、4500元、6000元的费用,很难获得6000、9000、12000元的收入。即很难成倍数的获得产出。
二、我国的土地资源及其保护、利用
(一)我国土地资源现状
1.我国国土面积概况
(1)我国土地面积总量较大
● 我国国土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约占世界陆地面积1/15:
● 面积总量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前苏联和加拿大。
(2)人均土地面积甚少
● 人均土地面积约8亩,不到世界人均土地面积的30%;
● 随着人口继续增长,人均土地面积将更少。
表 中国各类土地资源与世界平均数的比较(单位:亩)
| 人均耕地 | 人均林地 | 人均草地 | |
| 中国 | 约1.34 | 1.9 | 5.1 |
| 世界平均数 | 4.2 | 15.5 | 11.4 |
2.各类土地构成突出特点是:山地多,平原少(如图6-1)
这一特点决定了我们一方面要十分珍惜有限的平原,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气保护、开发利用好山地。
3.我国土地利用类型结构
我国土地利用类型结构是:草原多、耕地和林地比重少(见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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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各类土地面积所占比例图 |
图2 我国土地利用类型结构 |
(二)现阶段我国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特点
● 农业用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小规模经营,不利于对土地资源的保护。
● 土地资源产品的价格不尽合理,影响了土地利用者保护土地的积极性。
● 用于保护目的的有限投资往往没有对应的保护措施,保护实施的难度大。
● 农用地使用权的不确定性以及农户承包地块的不断变更,不利于对农用地的保护投资。
(三)现阶段我国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措施
● 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引导扩大农业用地的经营规模,提高土地的规模效益,使土地资源保护收益尽可能与保护投资相联系。
● 将保护土地的有限社会投资用于大的保护目的,同时鼓励土地利用单位尽可能地在适当的保护措施上投资。
● 逐步调整不合理的产品价格,使之能反映真实的投人产出关系。
● 明确农用地的有效使用年限(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 大力改进和推广保护土地资源的配套技术。
三、耕地的利用与管理
耕地是指种植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三年的土地、休闲地和草田轮作种植牧草的土地。
(一)我国耕地利用的现状
1.耕地数量不断减少
● 耕地总量减少
我国现有耕地9491万公顷(1995年统计数据)。1957年一1988年,耕地减少2.4亿亩,平均每年净减780万亩。现在,仍以每年780万亩的速度净减。如果不改变这种现状,我们的后代将无田可种。
● 人均耕地减少
在耕地总量减少的同时,人口急剧增加,使人均耕地锐减。1989年的人均耕地仅为1957年的一半。现在,我国人口数量仍呈上升趋势。
2.耕地质量不高并呈下降趋势
(1)耕地质量总体不高
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较大。据《1995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中、低产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70%(如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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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高、中、低产田所占比例 |
(2)质量呈下降趋势
● 耕地沙漠化面积增加
建国初约为16亿亩,现在约为20亿亩,每年都有大量耕地被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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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耕地沙漠化面积(亿亩)的变化 |
● 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仅1984-1987年就有150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年流失表土约5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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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
● 土坡有机质含量下降
对土地的获取多于对土地的投入,使我国土地的有机质含量下降。目前我国土壤有机质含量仅为1.5%,大大低于欧美国家2.50%~40%的水平。其中东北黑土带由8%~10%下降到1%~5%,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不到1%,有的甚至不到0.3%。
(二)耕地利用的原则和条件
1.耕地利用的原则
(l)坚持“以粮为主?多种经营”
我国是二个人口大国,如果我们的粮食产出不足,任何一个国家都帮不了稗们。所以,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这是根本的原则。
(2)坚持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注重耕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是我们考虑间题的出发点,在此基础上,要做到因地制宜,用节场手段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并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2.耕地利用的条件
耕地利用的条件是指影响耕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且能集中反映出-个国家(或地区)的上产水平和生产特点的各种因素。可分为以下两类:
(1)自然条件包括地貌(地貌类型、海拔高度、地面坡度等)、土坡、气候和水文等决赶耕地利用方向的自然特征。
(2)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包括劳动力素质和经验,水利、肥料和机械装备的供应,工业、赶通及城乡建设状况卜土地分布及距经济中心的远近等决定土地产出数量的各种因素。
(三)加强对耕地的管理
根据我国耕地资源状况和管理现状,现阶段,我们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加强土地承包管理
土地承包是目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主要形式。土地承包一方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得力,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耕地持续利用的问题。为了切实保护、利用耕地,必须加强土地承包管理。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
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的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3.提高土地生产率
人多地少的国情客观上要求我们提高土地生产率。
(1)走集约化经营的路子
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要加大对土地的投入,包括物质投入、技术投入和劳动投入,将农业生产引导到依靠科技、教育的轨道上来,促使农业向集约化经营转变。
(2)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遵循自愿、公平、效率的原则,决不能搞“一刀切”。现阶段,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有以下两种形式:
● 土地规模的外延扩大:改变土地规模偏小的状况,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允许土地自由转包,延长土地承包期。
● 集约化经营:在适度规模的基础上,进行集约化经营,增加单产。
(3)改进耕作制度
大力推广多种形式的间作套种技术,扩大复种面积。
四、土地产权
1.产权是财产权力的简称,包括财产所有权及其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其他权力,即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
其基本特征是:(1)明确性。(2)排他性。(3)有限性。(4)可分解性。(5)可交易性。(6)行为性。
2.土地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土地产权的含义目前虽有争议,但一般地说,土地产权是指由土地制度界定的关于土地这一财产的一切权力的总和,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土地处置权。
五、农业承包合同及非农业承包合同概念及特征
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与其成员为了发包、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包括依法确定给集体长期使用的国有自然资源),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农业承包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一)合同标的的固定性
(二)合同主体的双重性
(三)承包行为的复杂性
(四)承包经营的连续性。
(五)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六、无效合同
就是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说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业承包合同,有情况的,应确定为无效承包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2.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3.发包方无权发包的
4.滥用职权或者采取欺诈、胁迫和其它不正当手段订立的
七、违约责任
是指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后果要承担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经济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处理违约责任的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赔偿损失原则。
3.强制惩罚原则。
4.实际履行原则。
九、引发合同纠纷的原因(2个)及处理承包合同纠纷的原则(4个)
主观和客观的原因。
1.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
2.行政解决在先、司法参与为后盾的原则。
3.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4.在纠纷复杂难以一时处理好时,坚持先恢复生产,逐步处理纠纷的原则。
七、土地的自然特性是土地固有的自然属性,主要有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土地位置的 固定性、土地功能的永续性、土地质量的差异性。
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前提,在坚持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擅自改变承包地的用途。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有转让、转包、入股、互换、租赁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