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警察战术原理
    • 1.1 警察战术的概念及研究对象
    • 1.2 警察战术的内容与任务
    • 1.3 警察战术研究的原则与方法
  • 2 警察战术指挥
    • 2.1 警察战术指挥
    • 2.2 警察战术方案的制定
    • 2.3 警察战术方案的组织与实施
  • 3 战术动作
    • 3.1 单警战术动作
    • 3.2 小组战术动作
  • 4 警察基础作战战术
    • 4.1 清查与盘查战术
    • 4.2 缉捕战术
    • 4.3 搜索战术
    • 4.4 跟踪战术
    • 4.5 车辆查控堵截战术
    • 4.6 枪战战术
    • 4.7 解救人质战术
    • 4.8 防爆炸战术
  • 5 几种特殊作战战术
    • 5.1 突发性事件处置战术
    • 5.2 反骚乱、反暴乱作战战术
    • 5.3 少数民族地域作战战术
    • 5.4 缉毒战术
    • 5.5 反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战术
  • 6 反恐作战战术
    • 6.1 反恐怖战术的概念及其特点
    • 6.2 反恐怖战术的原则及对策
    • 6.3 反恐行动的组织与实施
    • 6.4 反恐后的遗留工作处理
  • 7 教学视频
    • 7.1 马红平视频
    • 7.2 王平视频
    • 7.3 常随群视频
    • 7.4 视频资源
缉毒战术

80年代以后,中国实行全方位改革开放,从沿海到边境贸易日益繁荣。国际贩毒集团和境内贩毒分子,为追求高额利润,将“金三角”地区的毒品通过云南、广西、广东等地销往国际市场,使我国已经禁绝的毒品再次死灰复燃,中国再次面临毒品的严峻挑战,以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为主的犯罪日趋严重,不断蔓延,我国缉毒工作的任务更加复杂和艰巨。

一、缉毒工作的基本战术方法

缉毒工作的组织实施是公安机关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一项专门工作,是国家法律赋予缉毒部门的专门职责和权利,是依法进行的一项侦查活动。其基本战术方法是:

(一)制定侦查计划

侦查计划是组织和指导案件缉毒工作的行动依据。开展案件侦查的领导人和组织者,应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切忌主观主义。要根据各种情报进行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符合缉毒工作需要的计划。

侦查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1)侦查方向和需要查明的主要问题;(2)查明每一个问题应采取的措施;(3)采取这些措施的时间和要求;(4)破案方式是采取“控制下交付”,还是采取何种侦查手段来查明交货的时间、地点等;(5)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侦查员所扮演的“角色”设计;(6)必要的器材、交通工具和其他设备的准备;(7)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8)对意外突发情况的处置和应急措施的设计;(9)必要的汇报、会议和请示报告制度。

侦查计划的具体要求是:

1)计划的明确性。计划必须明确侦查力量的配置、部署、主攻和外围的具体任务,以及人员的具体分工、各自的职责等。

2)计划的可行性。根据案件的情况和特点,所采取的措施、手段要切合实际,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问题,堵塞漏洞。

3)计划的及时性。侦破毒品案件最重要的是必须抓住战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破案。

4)计划的合法性。制定侦查计划,应与有关政策和法律想适应。对于有关的侦查手段必须制定单项实施计划,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并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作到依法设计侦查计划。

在缉毒工作中,许多案件具有预备性和集团性。因此,在制定侦查计划时应准备制止其阴谋得逞的措施。其中,包括可能出现的武装对抗、集团成员之间的串供、案犯的潜逃或者毁灭罪证等情况。还应当指出的是,在制定侦察计划和部署侦查力量的时候,不能只着眼于可能性最大的方面,同时要照顾到可能性较小的方面,有的时候还要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侦查计划作不断的修改和补充,直到破案为止。

(二)部署侦查计划

首先,侦查计划制定后,应及时部署侦查计划。在整个案件侦查中,情况往往是多变的,要根据变化着的情况,在部署计划时不断地修改侦查计划。根据案件需要,合理部署,调配侦查力量。

其次,部署侦查力量时,要根据对案件的分析,作好内外线侦查力量的配置,贴靠打入,开展实质性侦查,并及时反馈信息,内外配合,更好地开展缉毒工作。

第三,要及时掌握案情发展变化情况,并在各个部门配合下,采取必要措施,对贩运路线实施堵截和查缉,实施“控制下交付”,加强有关地区的协查和控制。

第四,在实施侦查过程中,发现本案与其他案件有并案条件时,可进行协作侦查。协作侦查中应重新修改和补充侦查计划,调整警力,防止力量部署不当而影响工作。

(三)正确运用侦查谋略。

谋略,就是指计谋和策略,是指缉毒侦查部门在对毒品案件的侦查活动中,为查清案情,发现罪犯,证实犯罪,缉捕与惩治犯罪,缴获毒品和毒资,根据案件和案犯具体情况,预先着机谋划的侦查策略。

在对毒品案件侦查中,侦查员面临的是狡诈、诡计多段、手段残忍的罪犯。掌握和运用侦查谋略是一种高超的指挥艺术与斗争艺术。搞好了才能达到克敌制胜的目的。在侦查毒品案件中,应根据案件中毒品的数量、种类、贩毒团伙(集团)成员的构成情况及涉及区域、范围大小的不同,使用不同的侦查谋略。在缉毒侦查中常用的侦查谋略有:

1、诱敌上钩,牵线入笼。这是诱目标入我方侦查圈之中的一种侦察计谋。当毒犯已将毒品偷运入境,正在寻找“买主”时,可采取“内线”贴靠,由侦查人员化装“买主”与其周旋,搞清内幕,适时破案。这种侦查谋略运用得当,可以掌握有利时机,人赃俱获。但在选择“成交”的地点、时间、方法上一定要掌握适度,切记急于求成,以防脱钩。

2、明撤暗攻,欲擒故纵。这是为了实现某种侦查意图而又故意暂时放纵目标,表面撤退,暗中进攻,待达到我之目的后即将其擒获归案。这是一种明纵暗袭的胜敌谋略。此计“纵”是手段,“擒”是目的。其用在缉毒中可做两种考虑:一种是对有经营价值的贩毒案件,可以采取不惊动对方,让其活动,待时机成熟时破案,也可在破案时采取“留根”的方法,继续侦查,长期打算。另一种是对某些重大犯罪集团的案件,在未摸清底细的情况下,可将已捕的次要者或胁从者放出去,暗中进行侦查,待搞清全部案犯和毒品情况后,再一网打尽。

3、深入虎穴,内外夹攻。这是为了弄清贩毒集团内幕及其活动情况,采取对策,并由侦查员化装打入贩毒集团内部,做到内外配合,获取犯罪证据,破获全案的一种计谋。运用这一谋略,一定要精心设计。打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打入理由应合情合理,应制定多种应急方案,以确保打入人员的安全,待时机成熟,破获全案。

除以上谋略外,还有许多谋略,如:“调虎离山,引蛇出洞”,“四面包抄,翁中捉鳖”,“阵地控制,以静制动”,“以毒攻毒,将计就计”,“利用矛盾,各个击破”,“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狱内侦查,转守为攻”等等,应根据案情需要灵活运用。

(四)迅速出击,以快取胜。在缉毒过程中,贩毒双方人赃集中,破案时机已经成熟,在制服犯罪团伙(集团)成员时,应以最快的速度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以快取胜。特别在案犯逃跑方向、线路准确,罪犯体貌特征暴露明显、易辨;罪犯携带毒品、赃物、赃款易辨可查;案犯驾驶的车可供识别等情况下,要求侦查员要能正确判断,果断决策,迅速组织力量追捕逃犯。同时迅速通报有关公安机关配合协查和查缉,使案犯无喘息之机,在逃窜中落网。

(五)运用法律,敦敌投诚。这里指的是,抓获案犯后,要抓紧突审,应用法律和证据,促使其交代犯罪事实,揭发同案人,并深挖线索,扩大战果。

二、缉毒抓捕行动战术

在缉毒实践中,抓捕毒品犯罪分子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一是由于毒品犯罪分子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团伙型犯罪还往往有较为严密的犯罪网络;二是毒品犯罪分子都有多套反侦缉措施,行动诡秘、行踪不定,风声不对便逃之夭夭;三是遇到缉捕时则铤而走险,拼死反抗。因此,为了顺利、安全地完成抓捕行动,应该作好以下工作:

(一)作好抓捕前的准备工作

1、成立抓捕小组,指派行动指挥人员

抓捕小组的成员应由业务强、经验丰富、机智果断的干警组成。抓捕指挥人员的选定,除了要考虑职务和资历两个因素外,还必须具有抓捕和组织、指挥的经验和能力。对于小规模的、个别的抓捕行动应由一个指挥员指挥,其职责是负责监督整个抓捕行动中的一切工作的实施。对于大规模的、有多警联合参战的抓捕行动,则应建立一个总指挥员领导的指挥系统。各级指挥员的职责除了指挥实施、监督本部门的工作外,还要在各自上一级指挥员的领导下协调好彼此的关系,形成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威力。

2、熟悉有关的案件材料

小规模抓捕行动的情报收集有时只需数小时,而大规模行动的情报收集则可能长达几个月。在行动实施前,抓捕人员特别是指挥员必须掌握、熟悉有关的案件材料,才能制订出行动的计划和方案。这些情报包括:被抓捕对象的人数、年龄、身高、住址、工作单位、体貌特征、犯罪史、作案特点、技能和能力状况、心理特征、行为习惯、反抗意识及能力、使用武器的可能性及种类、目前的动态等。此外,还要了解抓捕对象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有没有可利用的条件和必须防范的情况,以及抓捕对象的住所环境、出入口分布、地形地貌特征等等。凡是能了解的均应详细了解,做到耳闻其详、默记于心,这对于利用抓捕对象的弱点,制定完整、细致的抓捕计划,实施抓捕行动,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最终擒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有着重要的作用。

3、做好武器、器材的保障工作。

抓捕人员必须携带个人使用的武器,但使用武器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有时适当显示武器就可避免暴力反抗的发生,大规模的抓捕行动还应视需要配备各种轻重武器。此外,还应为抓捕队员装备精良的通讯器材,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网络。这一点对于大规模、多警种的抓捕行动尤其显得重要。同时还应确定简易的如手示信号、暗号等通讯方法,以保证在特殊情况下的通信联络,在抓捕行动中,我方应配置各种相应的车辆并悬挂不同的牌号,使我抓捕队伍有快速、隐蔽、机动的运动能力。在大规模的抓捕行动中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

4、制订抓捕计划

1)行动的时间。原则上抓捕行动应安排在抓捕对象休息、睡眠等防范相对减弱、松懈的时候,如深夜、凌晨等时间,同时还要考虑尽量在人群不太可能聚集、不干扰抓捕行动的时候进行。对于大规模的抓捕行动,有时还要研究气候条件的影响,判断一定的天气对敌我双方行动的利弊,发挥我公安干警的主观能动性,趋利弊害,充分利用天气条件接敌、近战捕获。

2)行动的地点。实施抓捕行动的地点应有利于我方的伪装、隐蔽、监视和出击。对于大规模的抓捕行动还需要考虑行动地点的地形地物是否有利于我方发挥火力优势、便于火力掩护,是否适宜于我方警力的迂回、包围和调动,以及是否方便我后备力量的集结和隐蔽。此外,还要确定直升飞机、机动车辆的升降、停放位置等等。

3)抓捕人员力量的配置。首先必须严格挑选抓捕队员,其基本要求是具有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意识,丰富的抓捕经验,良好的判断能力,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强健敏捷的体能条件以及格斗、射击的娴熟技能。抓捕人员的人数要超过抓捕对象的人数,绝对优势的警力配置将从气势上震慑对方,摧毁其精神防线直到最后俯首就擒。即使遇到武力拒捕也可把伤亡率降低到最低程度。对于大规模的突袭行动,除了必须具有警力上的压倒性优势外,各警种力量部署要考虑其相对独立性,使之具备较强的独立作战能力,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抓捕行动的需要能随时集中或适时分散,重新组合,以加强对于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无论什么规模的抓捕行动,原则上都以五个方面的工作配置警力,即警戒、控制、逮捕、搜查及通讯联络。

警戒人员的任务是封锁抓捕行动地区的外围,避免围观群众干扰、妨碍执行抓捕任务。大规模行动中警戒组的人数常常是最多的。但对于零星对象的抓捕则应根据行动的特点、现状,决定是否由执行其他任务的警察来兼任警戒任务。

控制人员的任务是控制、把守抓捕地点周围的所有出入路径,拦截从该区域外逃的或从逮捕组成员手中逃脱出来的毒品犯罪嫌疑人。控制组人员不应该直接进入突袭区域。

逮捕人员的任务是设法进入抓捕区域逮捕犯罪嫌疑人。由于该组人员需要和犯罪嫌疑人直接接触,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对逮捕组的组成人员有较高的要求,须接受过逮捕技术训练,配备特殊的武器装备等。

搜查人员的任务是协助逮捕组实施逮捕行动、拘押人犯、搜查抓捕现场等。对于大规模的抓捕行动,有时还需要在搜查组里配备记录、摄影、取证和财产保管人员。

通讯联络人员的任务是保障在抓捕行动的过程中通讯联络的畅通,使抓捕行动的领导、指挥机构随时掌握战斗进展情况并有效的指挥。

4)制订多套方案,处置各种意外情况。抓捕行动虽然经充分的侦查、调查和分析研究后才付诸于实施,但仍不能完全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始料不及的意外情况,扰乱、破坏原定的行动步骤,因此在制订行动计划时应该充分估计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确定相应的应变方案和措施,保证抓捕任务的顺利完成。实践表明,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情考虑得越充分,各种应急方案制定的越周密,则意外变故对抓捕行动的干扰、破坏就越小。

5)抓捕计划的请求、审批和办理有关的手续是计划实施前的最后一个重要工作。抓捕计划初步确定后应立即报上级领导审批,根据审批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行动计划,同时按照《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再次审核抓捕对象的犯罪事实,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把逮捕毒品犯罪分子及对其人身、居住的搜查置于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

(二)抓捕计划的实施

1、实施抓捕计划的原则

1)严格执行既定的行动步骤和措施。抓捕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既定的分工、任务,实施既定的行动步骤和措施。

2)根据抓捕行动形势的变化,灵活处置。要充分发挥抓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消除各种意外事件的干扰和影响。特别是抓捕行动的指挥员应该密切注视抓捕行动的实施过程,从瞬息万变的复杂形势中捕捉信息,做出正确的判断,通过指挥系统及时调整力量布局和行动计划。

上述的两个方面,实质上反映了计划实施过程中“动”与“静”的辨证关系,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在动静结合中实现抓捕的既定目标。

2、实施抓捕计划的步骤及任务

行动实施的命令发布后,抓捕人员进入各自的阵地。警戒人员首先对抓捕地点的周围实行封锁,必要时还可施放路障,禁止任何人员、任何车辆进入。控制人员立即控制抓捕现场的全部出路,同时设立观察哨所,切断现场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包括人员、电话、水源等),扣留嫌疑的车辆,防止其驾车逃跑,还应熄灭对抓捕行动不利的灯光等。搜查人员和逮捕人员一起进入抓捕现场后立即封锁内部的楼梯、通道,切断各个房间的联系,占据有利的地形、位置,监视现场的各个部分。逮捕人员则包围嫌疑犯所在的位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擒获。如发生对峙,应通过电话、有线广播、喊话等形式表明我方的身份,明确告知对方已被包围,退路也被切断的形势,进行心理攻势,结合政策教育令其缴械投降并说明具体投降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应严格限制使用火力,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威胁抓捕人员的安全时,才能使用武力以剥夺抓捕对象的反抗能力,甚至消灭他们。在捕获犯罪嫌疑人后,逮捕人员应对他们进行搜查,随即开展突击审讯。搜查人员则进入现场以便进一步勘察。通讯联络人员则在适当位置集结待命,听候调遣,执行支援、追捕等任务。

上述抓捕实施过程中的步骤只具有一般性的指导意义。抓捕行动因各案的对象、人数、条件、案情、背景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而没有统一的模式。如抓捕人员的分工,前述的几个行动组只在中等至大规模抓捕时,才有完整的形态,对于小规模的逮捕零星对象的行动则参战人员身兼数职,如控制兼警戒,逮捕兼搜查,且一般不设专职通讯人员等等。

(三)抓捕行动应注意的事项

1、有时毒品犯罪嫌疑人并不聚集于一地,执行此类抓捕任务必须严格实行多处同时行动,以避免走漏风声使犯罪嫌疑人潜逃。

2、承担秘密打入的缉毒人员应尽量在抓捕行动开始前离开现场。如果无法离开或离开会暴露身份,引起对方警觉,则应在抓捕队员中公开其身份并了解到他将在现场所做的“表演”。有时为了掩护其真实身份,还需在抓捕现场把他作为嫌疑犯逮捕。

3、抓捕现场上有秘密人员在场时,应事先通知抓捕人员,以便在抓捕时相机给予保护。

4、对于被抓捕的女性毒品犯罪嫌疑人,应安排女侦察员对他们进行人身搜查和看守。

5、抓捕行动一旦完成应立即对犯罪嫌疑人突击审讯。实践表明,突审进行的越早,扩大战果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