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战的特点与要求
(一)枪战的特点
枪战,是武装的对抗双方使用枪支进行的战斗。在枪战中无论是对于初次参与者还是经验丰富者,无论是对警察还是犯罪嫌疑人,其心理上所产生的压力都是巨大的,对性命都是生死攸关的。枪战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危险性大
由于枪战双方使用的均是致命性的武器,并以火力杀伤为特点,若被子弹击中则非伤即死,因此,它对于参与者或者遭遇者均具有生死的威胁。
2.时间短促
对警察来讲,枪战的发生往往是非常突然的,是一方或双方没有事先察觉或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出现的,即使对枪战有心理上和行动上的应战准备,由于武器具有巨大的瞬间杀伤力,因此往往在瞬间发生伤亡。
3.警察使用枪支时易受客观条件的限制
由于警察的执法行为必须受法律限制,只能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采取行动,而当时枪战发生的现场环境有可能是非常复杂的,因此,警察在开枪射击时往往会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而犯罪分子或嫌疑人是无所顾及的,所以加大了警察使用武器的难度。
4.易受心理压力的影响
从技术上讲,射击动作并不复杂,但对于扣压扳机的瞬间要保持枪的稳定性,要求则很高,而要做到这一点,其心理因素的稳定与否起着直接的作用。在枪战中,由于其危险性、急促性及复杂的环境、对时机的选择利用,以及警察自身射击技术是否过硬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都会对警察的心理产生重大的压力,直接关系到射击效果。
(二)枪战条件下的战术要求
根据《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遇有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或生命安全受到危及时,可以使用武器。因此,警察在枪战中,应在熟记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迅速准确地判明情况,以决定是否开枪射击。这也是使用武器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另外,在枪战条件下,从战术角度要求,应做到以下几点:
1.隐蔽的意识
隐蔽的意识是避免伤亡的基础和关键。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隐蔽的意识和行为都不是胆小懦弱的表现,而是一种良好的职业素质的体现。隐蔽的意识是建立在高度警惕性的基础上的,无论是枪战已经发生,还是预感到将要发生,必须要保持这种警惕性,随时做好隐蔽的准备,因为它将直接决定着运用战术动作的效果。
2.有效的战术动作
在枪战中,熟练有效的战术动作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在突然发生枪战的被动情况下,一个快速有效的战术动作,往往能将生命保存下来,并能使警察有机会拨出来进行反击。因此,应在平时的训练中多设置几种应付枪战的战术动作,并加以反复练习,以便在枪战中能下意识地做出自我保护的反应和有效的战术动作。
3.充分利用地形与遮蔽物
利用地形与遮蔽物,是枪战中最基本的战术动作要求,并应在枪战中灵活运用,利用地形与遮蔽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犯罪嫌疑人击中,同时能发挥火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射击。因此,选择和利用的地形遮蔽物,要便于隐蔽身体,具有良好的遮蔽性能,便于观察、射击并防止出现死角,便于迅速接近和离开。应尽量避开独立、明显、易燃、易塌的物体和难以通行的地方,还应注意不要几个人挤在一起,或者同时利用一个地点进行隐蔽。
4.熟练地使用枪支
枪战的先决条件就是使用枪支。警察对所用枪支的性能、杀伤力、最大射程、子弹飞行的规律、瞄准战的选择等的了解和快速熟练的使用技术,则是决定着能否击伤或击毙犯罪嫌疑人的关键。因此,应在平时不断加强枪支和弹药,为能在枪战中获得主动,争取胜利打下坚实而牢固的技术基础。
二、枪战的战术方式及战术动作
(一)快速出枪
快速出枪是指执行任务的警察在需要使用枪支时,迅速取枪,使子弹上膛,形成对犯罪嫌疑人射击姿式的动作过程。快速出枪是在枪战中占据主动,先机制敌的重要方法。其动作要领:
携枪时佩带左腹前,弹匣压满子弹。不上膛,不关保险(空膛上保险只能会给快速出枪带来麻烦)。当枪战突然发生或预感枪战有可能发生时,右手打开枪套迅速取枪(不要低头看枪),左手使子弹上膛,右臂平伸取捷径指向目标,同时身体下蹲,左手托住右手形成双手握枪的姿式。整个动作过程不能超过二秒。
(二)确定射击目标
当我缉捕人员做好枪战准备,犯罪嫌疑人还未掏枪时,我应公开警察身份,向其警告并命令其举手投降。不听警告,可鸣枪加强警告,若经警告无效,继续实施暴力行为,我应果断开枪射击。当警察面对数名持枪犯罪分子时,警察应抢占有利地形,在警告无效和来不及警告时,先敌射击,先消除对警察最大的威胁,其顺序是:
1.先射击首先掏枪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
2.先射击距我最近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
3.先射击为首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
4.先射击持长枪或滑膛枪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
(三)快速射击
快速射击就是以最短的时间,在概略瞄准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较准确射击的方法。只有采用快速射击,才能在枪战中先敌开火,占取主动,同时也加大了警察自身的安全系数。
快速射击的要求:
1.概略瞄准。是指用双眼盯紧目标,双手将枪套筒的上部平面大体保持平稳,使之处于双眼之间的视平线上或略低于视平线时出发的射击方法。此时,枪口已经指向了目标,而双眼则起到了瞄准具的作用。
2.快速扣压扳机。在概略瞄准的同时,握枪手的食指应快速地扣压板机,将子弹射向目标。在枪支使用中,正确地扣压板机的方法是:当枪指向射击目标并保持稳定的同时,握枪手的食指迅速、平稳地扣压板机使之击发。在快速扣压板机的同时,两臂应尽力伸直使枪臂的腕关节挺住并牢牢地固定住,以保证在扣压板机和枪响的瞬间枪的稳定性。
3.连续射击。
在武器交战中,为了压制对方的火力,提高射击的命中率,应在每次射击时连续打两枪,以增强射击的效果和命中率。采用连续射击时,应注意节省子弹。不要在将子弹完全打完后再换弹匣,而应在打出2-3次连续射击时,就抓住机会迅速更换弹匣,以防陷入被动。
(四)利用掩体射击
在枪战中,应选择便于观察、射击和隐蔽身体,便于接近、占领和离开,不妨碍领导指挥和友邻动作的有利地形,并尽量避开易燃、易爆、易倒塌的物体和难于通行的地段。
利用地形时,应根据遮蔽物的高低、大小、距离远近,是否易被查缉目标发现及查缉目标火力威胁程度等情况,采取适当的姿式,做到:迅速隐蔽地接近,由下而上地占领,周密细致地观察,不失时机地出枪,突然迅速地离开。
(五)集火射击
对于持长枪占据有利地形向我射击的,将其压制或歼灭。集火射击的方式:
1.在一个方向上集中较多火器压制射击。
2.在数个方向上集中火器压制射击。
3.使用杀伤性和非杀伤性武器同时射击。
(六)停止射击
在枪战过程中,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主动放弃反抗,要求投降时,指挥员应立即命令停止射击;如果其被我击伤,不能实施暴力抗法时,也必须停止射击。同时,由于枪战现场复杂,情况难以判断,一定要防止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采用诈死、诈降的方式继续实施暴力犯罪。在犯罪分子或嫌疑人要求投降后,应由警察向其喊话,命令其将枪支、弹药和其他凶器扔到其前方位置,然后高举双手,脱去外衣,站在远离武器的空地,在确定没有威胁时,再迅速上前将其捕获,上背铐,搜身。
三、枪战要诀
纵观并剖析警察在枪战中处于被动的原因,总的问题是对敌斗争的策略性、艺术性不强,警体素质不高,思想麻痹,疏忽大意,方法简单粗暴,战术意识差。因此,熟练掌握枪战要诀,培养战术意识,增强战术素养,是克敌制胜的法宝。
(一)拟定预案、有备无患
平时要拟定在不同情况,不同地形,不同场所中对付各种犯罪枪案的行动预案,从难从严出发,在训练中掌握几招简捷实用的作战技巧和几套行之有效的攻防技术,在突发枪战时就能迅速反应,变被动为主动。
在拟定预案中,必须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指导思想。从最危险、最紧急、最激烈处着眼,全面计划,科学预见,使方案具体、合理、可行、完善、配套。
(二)知己知彼、充分准备
战前准备是否充分关系到行动的成败。要尽量收集有关搜捕对象和环境的信息。我们不可能料事如神,为了帮助自己想得更全面,在行动前不妨向自己提出这样几个问题:
1.罪犯是谁,他们有多少人?
2.他们可能有什么武器?
3.最安全的行动路线是什么?
4.窗户和门的位置是怎样的?
5.房子的内部结构怎样?
6.室内光线如何?
7.附近的道路交通如何?
掌握充分信息后,我们要在自己头脑中形成行动方案。可通过“如果――我将怎么办?”的想象来形成一系列方案。如“罪犯突然开枪,我方处于不利地形,无障碍物可利用时,该怎么办?”“罪犯使用霰弹枪(猎枪)时,我如何对付?”“我方身后突然出现持刀歹徒,怎么办?”“枪战中敌众我寡或子弹打光时怎么办?”可利用临战前或赶往出事地点途中的间隙时间,对大脑中形成的方案进行以模拟演练为主的自我催眠训练,使自己的潜意识能在枪战中的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
通常,歹徒总是事先考虑到赶到现场的警察执行任务时的“例行”方式。因此,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尽可能地运用出奇制胜的战术,即做到“有规则化无规则”,以避开老一套的执法方式,也许能挫败歹徒的计划。
(三)动作简练、出其不意
出其不意和熟练的战术动作是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因素。多数枪战发生在2-8米距离内,仅几秒钟两三枪便结束战斗,有些警察未发一枪便被击中。可以说,简练致胜,在紧急情况下不应把事情不必要地复杂化,而应确保行动的突然性。简练、直截了当的行动方针最容易克敌制胜。
(四)抢占先机、一枪制敌
近年来,在同持枪歹徒战斗中,我方大多占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有利条件,虽然最终以歹徒被歼或被擒为结局,但从伤亡的绝对数来看,敌方有时却小于我方。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作为警察,在与歹徒枪战中,一是不能迅速先敌开火将其制服,反被其先开火,造成伤亡;二是虽然也做到了发现目标快,出枪射击快,但由于心理素质不高,精神紧张,技术不佳,不能命中歹徒,反被歹徒还击。
因此,在枪战中要掌握先声,先手、先机,在声势上首先压倒对方,相机而动,抢先下手,把握每个先行良机,抢占制高点,处处先敌一步,争先一着,先发制人。
(五)保持距离、适时进攻
在警务活动中应记住“距离=时间=安全”这一等式。枪战中的伤亡率与距离几乎成反比。警察和嫌疑人之间一定要保持某些距离,或者以汽车、桌子等为障碍物,这样就为警察赢得时间做好准备。一般来说,罪犯在1.5秒内就能袭击到5米以内的目标。罪犯一旦袭击,警察最有效的自卫方法是进攻,以迅速还击来控制住袭击者,否则,就有殉职的可能,事实再三证明了这一点。然而,警察在受训时养成的以尽可能少的武力手段来控制对手的思维定势是难于改变的。尽管如此,只要情况许可,警察就应当采取进攻行动。优秀的警察能以进攻行为来控制事态的局面。总之,情况表明有进攻必要时,应毫不犹豫地发起进攻。
还有,在繁华街道追击罪犯时,不到万不得已(一般指罪犯驾车撞人或开枪射击过路行人时)时不要轻易向罪犯及车辆射击。这是因为:一是即使击中罪犯或罪犯车辆,因车辆失去控制也会造成道路两旁行人的伤亡;二是射击容易误伤周围的群众。
(六)统一标识、默契配合
枪战往往是刑警、巡警、防暴警、武警、甚至解放军部队联合作战,隶属、建制不同,着装各异,人员较多,互不认识。因此,要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标识、合理分工,以防一哄而上,相互误伤。
当着便衣的警察被警察误会或用枪逼住时,不论周围环境如何,都要牢记:
1.不要在告诉对方你是谁的同时去拿自己身上的警察证。如果你手中没有枪,伸手去掏证件就会被误以为是去掏枪;
2.不要在没得到允许之前转身面对对方,尤其当你手中持有武器时不要这样做。否则,对方一看到武器很有可能会做出有害于你的反应;
3.不要以任何方式移动双手。在紧张情况下,这种举动会被认为是有敌意的、有危险的动作。
(七)佯顺敌意、以退为进
当持枪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场所等不便于开枪之际,警察可以根据情况察觉、摸清犯罪分子的意图,尽量避开在不利于我的环境动手,诱敌入网,在恰当的时机、地点等有利于有的情况下攻其不备,将其制服,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有时,敌我力量悬殊、硬拼明显吃亏,采用以退为进,避其锋芒,暂时离开现场,(不是放弃现场),围而待援,关门打狗的策略,就能化被动为主动。
(八)沉着冷静、以防不测
当罪犯被击倒后,并不意味着枪战已经结束。
有些警察实战经验不足,击倒罪犯后,就以为对方已失去反抗能力,冒冒失失提着空枪上前擒敌,岂料罪犯起死回生,狗急跳墙,疯狂反击,警察回击乏弹,后悔莫及,瞬间由主动变为被动,引来一场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罪犯被击倒后,警察很想立即上去将其抓获,可越到这个时候,你就越应沉住气,要设想他还活首,仍是危险人物。你不妨作一次深呼吸,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并重新装弹,密切监视罪犯的一举一动,然后再按下面的步骤对付这个已经倒下的罪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