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是警察执行任务中最灵活机动的元素,是构成人民警察战斗力的最小单位和基础。单警战术动作是警察在执法、作训中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整体战术能力的反应。在抓捕围剿罪犯的斗争中,单个警察通常是编成小组协同战斗或单独执行捕歼任务,他们自己必须把体能、技能和战术相结合在一起,熟练运用正确、规范的战术基本动作。只有掌握战术基本动作,正确利用地形,快速(隐蔽)移动,出击才能提高作战水平和执法水平,打击罪犯,减少伤亡。
单警作战战术动作主要包括接近罪犯动作和利用地形地物等。
一、接近罪犯的基础战术动作
(一)卧倒、起立
1.卧倒
卧倒是隐蔽身体、减少敌火杀伤的一种最低姿势,是单兵在战斗中最常用的动作。
口令:“卧倒”
要领:左脚向右脚尖前迈出一大步,左腿弯屈,上体前倾,两眼注视前方,左手顺左脚方向伸出,掌心向下,手指稍向右,以左膝、左手、左肘着地,迅速卧倒;左小臂横贴于地面上,右手腕压在左手腕上;两手握拢,手心向下,两腿伸直,两脚分开与肩同宽,脚尖向外。卧倒时,也可右脚向前一大步,左手撑地迅速卧倒。
携枪卧倒时,右手提枪并握背带,其余要领同徒手;卧倒后,右手将枪轻贴身体右侧,枪面向右,枪管放在手臂上。
2.起立
口令:“起立”。
要领:转身向右,两眼注视前方,屈左腿于右腿下,左小臂稍向里合,以左手、左膝、左脚的支撑力将身体支起,右脚向前一大步,左脚再迈一步,右脚靠拢左脚的同时,成立正姿势。
携枪时,在转身向右的同时,右手提枪并握背带,然后按徒手要领起立,成持枪或肩背枪立正姿势。
(二)直身、屈身移动
直身、屈身移动是在距目标较远,地形易于隐蔽,对方观察、射击不到时采用。
1.直身前进
口令:“向××—直身前进—”。
要领:直身前进是在距敌较远,地形隐蔽,观察不到时采用的动作,移动时,目视前方,右手持枪(枪口斜向上),大步或快步前进,注意要脚步轻,以免打草惊蛇。
2.屈身移动
口令:“向××—屈身前进—”。
要领:屈身移动是在隐蔽物略低于人体时采用的动作。移动时上体前。头部略埋低,两腿略弯曲,身体尽量不要高出掩蔽物,以免身体暴露在对方射线之下,可采用单手或双手持枪式。
(三)匍匐前进
匍匐前进是在通过敌方有效射程之下的封锁较短地段或利用遮蔽物前进时采用的运动方法。根据遮蔽物的高低,匍匐前进分为低姿、高姿、侧身匍匐和高姿侧身匍匐四种。蠕动,是匍匐前进中常用方法,在实践中应予以重视。
1.低姿匍匐
低姿匍匐在遮蔽物高约40厘米左右时采用。
口令:“向××—低姿匍匐前进—”。
要领:腹部贴于地面,屈回右腿,伸出左手,用右脚内侧的蹬力和左手的扒力使身体前移,在移动的同时,屈回左腿,伸出右手,用左脚内侧的蹬力和右手的扒力使身体继续前移,依次交替前进。
携冲锋(步)枪时,右手掌心向上,枪面向右,虎口卡住机柄并握住背带,枪身紧靠右臂内侧,也可右手虎口向上,握住枪的上背带环处,食指卡住枪管,将枪置于右小臂上。
2.高姿匍匐
高姿匍匐是在遮蔽物高约60厘米时采用的运动方法。
口令:“向××—高姿匍匐前进—”。
要领:用两小臂和两膝支撑身体前进。携枪方法同低姿匍匐,有时可将枪托向右,两手托握枪。
3.侧身匍匐
侧身匍匐是在遮蔽物高约60厘米时采用的运动方法。
口令:“向××—侧身匍匐、前进—”。
要领:身体左侧及左小臂着地,左大臂向前倾斜支撑上体,左腿弯曲,右腿收回,右脚靠近臀部着地,右手握枪,用左臂的支撑力和右脚跟的蹬力使身体前移。
4.高姿侧身匍匐
高姿侧身匍匐通常是在遮蔽物高80—100厘米时采用的运动方法。
口令:“向××—高姿侧身匍匐前进—”。
要领:左手和左小腿外侧着地,右手提枪(筒),以左手的支撑力和右脚掌的蹬力使身体前移。
(四)跃进
跃进是在敌火力下迅速通过开阔地而采用的运动方法。跃进时要做到跃起快、前进快、卧倒快。跃进前,应先观察前方地形,选择好前进路线和暂停位置,而后迅速突然地前进。
口令:“向××—跃进—”。
要领:如卧姿跃起时,可先向左(右)移(滚)动,以迷惑敌人,迅速收枪,同时屈左腿于右腿下,右手提枪,以左手、左膝、左脚的支撑力将身体支起,同时出右脚前进。前进时,右手持枪,目视敌方,屈身快跑。跃进的距离和速度应根据敌火力和地形而定,敌火力越猛烈,地形越开阔,跃进距离应越短,速度应越快。每次跃进的距离通常为15~30米。当进到暂停或遭敌猛烈射击时,应迅速隐蔽或卧倒。卧倒后,如无射击任务,则不握枪,做好继续前进的准备。
(五)滚进
滚进是在卧姿时为了避开敌人观察、击打、射击,合理利用地形,而采用的左右移动或前后移动的方法。
(1)侧滚进:
口令:向左(右)——侧滚进”。
要领:侧滚进是指在卧姿时,身体向左或向右翻滚,以避开敌方观察或射击。持握手枪滚动时,不必关上手枪的保险,必需手握枪柄,十指握住板机护圈,枪置于胸前或直臂前举,身体用力轻轻滚翻。
(2)前滚翻
前滚翻主要包括:鱼跃前滚翻和抢背前滚翻等。目的是躲避开敌方的射击而快速移动,快速出击时采用的动作。这里主要介绍抢背前滚翻。
口令:“向前——××滚翻”。
要领:右手持枪(手枪必须锁上保险),两腿前后用力蹬地,使身体向前方弯腰屈体低头,左手撑地,右肩、背、臀、双脚依次着地前滚翻,形成跪姿或卧姿射击姿势。
二、对地形地物的利用
地形地物是指地面高低起伏的状态和固定性物体,他对警察作战行动有重要作用。利用地形地物是警察的基本技能,是单警战术的基础。实战经验表明,在作战中,是否善于利用地形地物,对于保护自己,抓捕或消灭敌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利用地形的目的在于灵活恰当地运动,发扬火力,隐蔽和掩护自己,利用地形地物,便于观察,便于隐蔽身体,便于射击,便于接近与离开。同时又不妨碍指挥人员和邻友行动,尽量避开易燃易爆物体。利用地形时,应根据敌情、任务和遮蔽物的高低、大小取适当姿势,迅速隐蔽地接近,由下而上地占领,周密细致地观察,不失时机地出枪。对不便于射击的位置,应加以改造。通常按照接近、占领(利用)、离开三步骤进行,其要领是:
接近时,应根据任务缓急,敌火力强弱和遮蔽物的高低、大小,取适当姿势迅速隐蔽接近。当遮蔽物高约在60厘米以下时,应在距遮蔽物适当距离(一般为5—7米)处卧倒,采取匍匐前进接近。
占领(利用)时,应做到由下而上占领、观察、出枪。情况紧急时,应直接占领,以便争取时间先敌开火。观察时,应由近至远,由右至左,隐蔽细致地观察。发现目标适时出枪射击。出枪的方法有两种:单手出枪和双手出枪。单手出枪是在地形较低时采用,其要领是:右手握住枪上护木,以虎口的压力和四指的顶力,将枪向目标方向送出。左手接握表尺下方,右手移握枪颈,打开保险,准备射击。双手出枪是在地物较高时采用,其要领是:左手握上护木,左肘前伸,右手握枪颈,两手协力将枪向目标方向送出。
利用时,对各种地形通常利用其物体右侧或顶端为依托射击,特殊情况下也可利用左侧。对不便于射击的位置可视情况加以改造或变换射击位置。
离开时,应巧妙突然。在一地不宜停留过久,应根据情况和上级的命令,适用灵活地变换位置。变换时应选择有利时机,动作敏捷,以不规律的行动欺骗、迷惑敌人,采用不同的姿势和方法迅速隐蔽地离开。
(一)对土坑、土堆的利用
1.土坑(河渠、凹地)
通常利用土坑的前沿或纵向弯曲部。根据敌情,坑的大小、深度,曲线以跳、滚、匍匐等方法进入坑内,可取适当姿势,进行隐蔽或射击。
2.土堆(田埂,围堤、土坎等)
通常利用土堆,坟包的右侧。如视线、射线受限或右侧有敌火力威胁时,也可利用左侧或顶端。双土堆可利用其鞍部。
(二)对墙角的利用(墙壁、大石头)
墙壁墙角,可作为隐蔽物和掩体,利用墙壁时要根据其高度采取适当的身体姿势,也可垫高或利用墙孔,观察射击。对墙角利用时可背对墙或面朝墙,采取站姿或跪姿,观察时头部探出,注意要变化观察点。
(三)对门窗的利用
对门窗应根据其不同的开关方向,门窗构造,玻璃的厚度等结合案情信息做出正确判断,选择适当的攻击方案,采用不同的战术动作,抓捕或歼灭犯罪分子,通常利用门的左侧,窗的左侧和下方,采用立、跪、卧等射击姿势。对于较高楼层,还可以破门而入,达到奇袭效果。
(四)对电线杆、树木的利用
通常利用其右后侧,根据树干的粗细采取适当的姿势,粗树干,可采取各种姿势,细树干通常采用卧姿,取立姿时,应尽量将身体左侧、左臂、左膝紧靠树木,右脚稍向后蹬;取卧姿时,应将左小臂紧靠树木的根部,两脚自然并拢,身体尽量隐蔽在树后侧。离开时要突然、迅速。
(五)对邮筒、垃圾筒、土碾子、油筒等的利用
对这类掩护体利用时,一般从两侧进行观察和射击,尽量不要从物体顶端冒出。射击时可采用深蹲单手贴壁据枪射击和单腿跪姿双手射击姿势,注意身体要尽可能多的被隐蔽起来,且从掩体右侧射击最佳。
(六)对车辆的利用
根据罪犯的位置,不同类型的车辆,可利用不同的部位,通常情况下,用的是车门、车的前后,左右两侧面。实战中要根据车辆停放位置,和射击方向,采取相应的观察点和射击姿势。若射击方向与车辆竖直,那么车后或车前的两侧是最佳位置;若射击方向与车辆垂直,那么车两侧的边缘是最佳位置。若车辆运动时,可利用车箱、驾驶室、车箱板等部位和车上货物进行掩护和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