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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调的定义
古代的音乐把调称为宫调,只要是乐曲,均是由若干音所组成,五音或七音,归纳其音列就叫调式,在古代乐律总共有十二律吕,乐音有五音二变,律吕的名称于周朝就有了,而十二律吕均为半音阶,六个单数半音称为律,六个双数半音称为吕,合称六律、六吕,统称律吕,亦称十二律。而这十二律吕是古时候定音律时所用吹管的名称,也因为其长短不一,故产生的音也就高低不同了,依唐〔杜佑通典〕第一百四十三卷乐部三载,比例是以黄钟的长九寸为准,用〔三分损一,三分益一〕和〔隔八相生〕计算。十二律吕以〔黄钟〕声最低,黄钟以上递高半音阶。至应钟止这相当于西洋音乐的十二调。
基本概念
音阶
音、律、声、调与"音阶"的概念 中国传统乐学中并无"音阶"这一专用词,但有明确的音阶概念。传统乐学表达这一概念时,常从不同角度揭示其内涵而分别使用音、律、声、调等词。五声至七声的音阶中,常用五音、五声、六律、七音、七律等词;讨论音阶的音级与阶名时常用"声"字;为不同结构形式的音阶制订专名时则又借用"调"字。这些情况下,有关词语都已不是它们原先具有的常用概念:音(乐音或音乐)、律(音高标准)、声(广义为音响、音乐,狭义为音级)、调(广义为宫调、调域、曲调,狭义为调式)等。
分类
五音──五声的音阶,五声──5个音级或五声音阶。
六律──亦作六声或六声音阶解释,它的常规概念则仅指"律吕"中的6个阳律。
七音──七声音阶。七律──已知文献材料中最早的七声音阶概念的用语,从十二律位中7个律的音高来判定音阶结构,这一用语的产生,说明春秋时代。已从宫调关系的角度来看音阶。
乐律学的传统文献中,没有记载过少于五声的音阶结构,民族音乐实践中有这样的音乐时,理论上视作五声音阶的省略形式。多于七声的音阶理论只有隋代著录的"八音之乐"。
音级阶名
传统的七声音阶中各个音级(声)各有音级名称。区别为五正声、二变声(变声或称"偏音")。
五正──七音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五声称为正声。当音阶的首音音高为c时,五正声的音序和阶名依次为:第1级"宫"(c),第2级"商"(d),第3级"角"(e),第5级"徵"(g),第6级"羽"(a)。
二变──七音中的第4、第7级称为变声。理论上视作降低了的宫声与征声,从正声得名为变宫(第7级)、变徵(第4级)。但在不同的音阶形式之中,这两个音级又各有高低半音的两个不同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