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课程概说
  • 2 课程的性质、理念和目标
    • 2.1 第一节  语文课程的性质
    • 2.2 第二节 语文课程的理念和目标
    • 2.3 第三节  课程倡导的学生观与教学观
    • 2.4 单元测试
  • 3 识字与写字教学
    • 3.1 第一节 汉语拼音教学
    • 3.2 第二节 识字写字教学
    • 3.3 章节测验
  • 4 阅读教学
    • 4.1 第一节 阅读教学概述
    • 4.2 第二节 阅读教学的目标和理念
    • 4.3 第三节 阅读教学的内容和方法
      • 4.3.1 词语教学
      • 4.3.2 句子教学
      • 4.3.3 段落教学
      • 4.3.4 篇章教学
    • 4.4 第四节 不同年段的阅读教学
      • 4.4.1 低年段阅读教学
      • 4.4.2 中年段阅读教学
      • 4.4.3 高年段阅读教学
    • 4.5 第五节 不同文体的阅读教学
      • 4.5.1 记叙文阅读教学
      • 4.5.2 说明文阅读教学
      • 4.5.3 古诗文阅读教学
      • 4.5.4 寓言童话阅读教学
    • 4.6 第六节 不同课型的阅读教学
      • 4.6.1 精读课教学
      • 4.6.2 略读课教学
      • 4.6.3 教学案例
    • 4.7 第七节 阅读教学的一般程序
    • 4.8 第八节 阅读教学的改革
    • 4.9 章节测验
  • 5 写作教学
    • 5.1 第一节 写作教学的目标和理念
    • 5.2 第二节 写作教学的内容和方法
      • 5.2.1 写话教学
        • 5.2.1.1 写话的定义、类型
        • 5.2.1.2 写话的基本教学策略
    • 5.3 第三节 写作教学的过程
    • 5.4 第四节 作文的批改与讲评
    • 5.5 第五节 绘本教学
      • 5.5.1 绘本的概念、特点和绘本教学的方法
      • 5.5.2 绘本教学的过程
    • 5.6 章节测验
  • 6 口语交际教学
    • 6.1 第一节 口语交际的目标和理念
    • 6.2 第二节 口语交际的一般教学过程
    • 6.3 第三节 口语交际教学的理念与策略
    • 6.4 章节测验
  • 7 综合性学习
    • 7.1 第一节 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内涵
    • 7.2 第二节 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实施
      • 7.2.1 案例点评
    • 7.3 第三节 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评价
    • 7.4 作业
  • 8 小学语文教师教学基本技能
    • 8.1 第一节 备课
      • 8.1.1 教案编写
      • 8.1.2 教学目标的制定
    • 8.2 第二节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
      • 8.2.1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
      • 8.2.2 导入
      • 8.2.3 课堂提问技能
      • 8.2.4 朗读
      • 8.2.5 板书
    • 8.3 第三节 听课、评课
      • 8.3.1 听课和评课
    • 8.4 章节测验
  • 9 说课的技能
    • 9.1 第一节 说课概说
      • 9.1.1 说课概说
    • 9.2 第二节 说教材
    • 9.3 第三节 说教法与学法
    • 9.4 第四节 说教学过程
    • 9.5 第五节 说板书设计
    • 9.6 第六节 说课评价
  • 10 小学语文教学评价
    • 10.1 第一节 小学语文教学评价概述
    • 10.2 第二节 小学语文教学评价的方法
    • 10.3 第三节 小学语文教学评价案例分析
    • 10.4 作业
  • 11 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
    • 11.1 第一节 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事项
    • 11.2 第二节 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大纲
    • 11.3 第三节  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结构化面试
第一节 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事项



 

                           第一节 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事项

 一、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的类别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的性质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实行“国标、省考”的标准参照性考试。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对象

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方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科目采取计算机化考试,部分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标准

教育部制定并颁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七、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

编辑

类别

笔试科目

面 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

文化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专业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命题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建立试题库,为各省试点提供试题。

九、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命题原则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专业导向、能力导向和实践导向。

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题型

采用多种类型试题,强化能力考核。

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其中,非选择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点评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在机考科目中还采用了多媒体试题的形式。

十一、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日期

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需及时关注网站的最新公告。一般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3月份,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份。

十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方式

小学类别的采用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 20 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十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学历要求

符合学历要求才可报考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对考生提出了不同级别的学历要求,因此报考幼儿(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该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该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值得注意的是,在校专科生在大二就可报考。

十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审查和确认考生信息。

十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十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

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区审查、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年龄、学历等条件。身体、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条件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检验照片信息、签订《考生报名登记表》、缴费、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等手续。

十七、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在正式考试前一周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十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在公布日期后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十九、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二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