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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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制定:
所谓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法律制定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法律执行: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适用活动的本质是国家司法权的运行,所以一般也简称“司法”。
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法律义务。其实,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