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需要如何保障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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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自由、表达自由和行为自由。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等具体权利。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马克·吐温在《竞选州长》1800年,联邦党约翰·亚当斯和查理斯·平克尼,民主共和党托马斯·杰斐逊和亚伦·伯尔。内乱汉密尔顿的一封被公之于众的信中,称当时的总统亚当斯是“渺小的,卑劣的,自私的,怪癖的,偏执的,嫉妒他人的和脾气暴躁的”。亚当斯反驳说,汉密尔顿才是世界上最大的阴谋家,没有任何道德原则的人。
民主共和党人造谣说,亚当斯派查理斯·平克尼去英格兰为他找了许多情妇。亚当斯的妻子阿比盖尔·亚当斯选举中充斥着“足以毁灭和腐蚀世界上最优秀人群的思想和道德的谩骂和丑闻。民主共和党杰斐逊放荡的生活,还生下了混血儿。谣言说他死了。1828年,杰克逊冷酷无情地谋杀了自己的手下人,杰克逊的妻子犯了重婚罪,而杰克逊是奸夫。
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必须遵守以下义务:不得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其他公民;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发表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7)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