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天赋人权VS罗马:精英竞争理论公民的政治知识和理性相对缺乏,大众投票对精英政策制定授权。公民参与理论培养公民;提高政府的有效性、透明度,增强政府对公民需要的回应。民众参与率与民主质量的关系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理性温和VS法治淡漠)。
美国:1787大多数州的选举权局限于拥有财产、信仰基督教、20岁以上的白人男性美国公民。在1830年之前,大多数州去除了对财产和宗教的要求,80%的白人成年男性拥有了投票权。美国女性在1920年才获得投票权(1869年,怀俄明州,1890年才能够加入联盟。1904,4个州)。
1871年的十五修正案规定,去除投票权中对种族、肤色和曾经是奴隶的限制,投票税、文化测试、有限制的初选(只有白人才能够参加)。1964年二十四修正案规定不得投票税或其他税收,限制公民为联邦政府的公职人员投票。
1964年民权法案规定,美国完成过小学六年级教育的公民,不再需要文化测试。
1965年,投票权法案的修正案规定,在总统大选中,各州不能要求居民在当地的居住时间超过30天。
1971年,第二十六修正案规定拥有投票权的年龄下降到18岁。新中国最早的选举法是1979。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族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公民不得作出以下行为:
(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
(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因上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