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5版)

冯秀军 陈文娟 邢国忠 谢玉进 张小平 文雅 王静 刘亚琼

目录

  • 1 绪论
    • 1.1 适应人生新阶段
    • 1.2 中华文明传统中的大学精神
    • 1.3 西方文明传统中的大学精神
    • 1.4 大学生活有怎样的特点和要求
    • 1.5 大学的学习有怎样的特点和要求
    • 1.6 如何在大学里确立未来的发展目标
    • 1.7 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 1.8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及意义
    • 1.9 为什么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1.10 如何穿越思想雾霾,超越价值漩涡
  • 2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 2.1 理想的含义与特点
    • 2.2 理想的类型
    • 2.3 信念的含义与特点
    • 2.4 信念系统的层次性
    • 2.5 理想信念的重要意义
    • 2.6 信仰是什么
    • 2.7 为什么需要信仰
    • 2.8 信仰有哪些层次
    • 2.9 选择信仰的四个参考标准
    • 2.10 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
    • 2.11 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基本特点
    • 2.12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2.13 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 2.14 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 2.15 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 3 弘扬中国精神 共筑精神家园
    • 3.1 什么是精神
    • 3.2 什么是中国精神
    • 3.3 中国精神的历史发展
    • 3.4 如何看待今日中国之中国精神
    • 3.5 中华民族精神基调和底色是什么
    • 3.6 爱国主义何以成为民族精神的核心
    • 3.7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发生了哪些新变化
    • 3.8 当代青年大学生如何做忠诚的爱国者
    • 3.9 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怎样的时代精神
    • 3.10 当代青年大学生如何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
  • 4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 4.1 人之为人的本质是什么
    • 4.2 人生是什么
    • 4.3 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但为何还要活着
    • 4.4 人为什么活着
    • 4.5 几种值得反思的人生
    • 4.6 怎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
    • 4.7 如何完成一个我
    • 4.8 如何从成己到成物、成人
    • 4.9 如何学会与人生环境相处
    • 4.10 如何安放我们的心
    • 4.11 如何获得人生的自由
  • 5 注重道德传承 加强道德实践
    • 5.1 为什么要做有德之人
    • 5.2 “道德”之本
    • 5.3 “道德”之源
    • 5.4 “道德”之用
    • 5.5 道德困境
    • 5.6 道德之根
    • 5.7 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
    • 5.8 传统美德的创造与创新
    • 5.9 中国革命和中国革命道德
    • 5.10 革命道德:做高尚的人和大写的人
    • 5.11 未竟的革命事业和革命道德
    • 5.12 道德之行
    • 5.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
    • 5.14 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
  • 6 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 6.1 公共生活及其特征
    • 6.2 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
    • 6.3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 6.4 如何形成好的公共生活
    • 6.5 我们为什么要工作
    • 6.6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 6.7 职业道德
    • 6.8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 6.9 爱的本体论
    • 6.10 爱的阶段说
    • 6.11 爱情中的道德规范
    • 6.12 婚姻中的道德规范
    • 6.13 弘扬家庭美德
    • 6.14 个人品德结构
    • 6.15 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
    • 6.16 追求崇高的道德境界
  • 7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 7.1 什么是“法律”
    • 7.2 法律的特征
    • 7.3 法律的分类
    • 7.4 法的演进与发展
    • 7.5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 7.6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 7.7 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上)
    • 7.8 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下)
    • 7.9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 7.10 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
    • 7.11 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 7.12 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 7.13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 7.14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 7.15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 8 树立法制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
    • 8.1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8.2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 8.3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 8.4 加强宪法实施  落实依宪治国
    • 8.5 法治思维的含义
    • 8.6 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 8.7 如何培养法治思维?
    • 8.8 法律权威缘何重要?
    • 8.9 我们应如何维护法律权威?
  • 9 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 9.1 权利是谁赋予的?
    • 9.2 人权是普世的吗?
    • 9.3 义务是什么
    • 9.4 权力越大一定越幸福吗?
    • 9.5 选举权是天生的吗?
    • 9.6 自由需要如何保障和规范?
    • 9.7 如何看待财产权与公权力的冲突?
    • 9.8 大学生可以信教吗?
    • 9.9 维权一定天经地义吗?
    • 9.10 权利被侵害怎么办?
    • 9.11 为什么要维护他人权利?
    • 9.12 中国公民要履行那些义务?
  • 10 阅读
    • 10.1 阅读
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对任何一个社会而言,秩序都是最为基本的价值,正是有了秩序,人类的公共生活才成为可能。

合理的公共秩序,是与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文化公理相一致,并以社会大多数成员自愿合作和普遍承认为基础所形成的秩序。关于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观念和标准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

好的公共生活的最为基本的价值就是合理的公共秩序,正是有了秩序,人类的公共生活才成为可能。所以,消除社会混乱是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当然,在公共生活中,冲突本身并不会被彻底根除。而且,没有冲突,社会就会呆滞,就会灭亡。关键在于社会必须对冲突进行适当的调节,使冲突不以毁掉整个社会的暴力方式而进行。必须先有社会秩序,才谈得上社会公平。 所以,合理的公共秩序,是好的公共生活的前提条件。



缺乏公共理性的原因:一般来说,在公共空间里的活动越多,越具有开阔的视野、开放的心态、宽容的胸怀,这些都是现代人应具有的心理特征。但是,在没有任何联系纽带,没有任何边界限制的公共生活中,人们的归属意识容易淡漠、人际关系比较疏远、责任观念容易淡薄、忠诚意识相对弱化、彼此间容忍度降低、心理定力大为减弱,这就会给公共空间带来更多变异的可能。在公共空间里,人们既可以享受发展的便捷与舒适,也可能忍受变化的无序与焦躁。


公共理性缺乏的危害:尤其在中国新旧相嬗的过程中,各种浮躁、各种盲目,错位现象、扭曲现象,比如无视公共信用、蔑视公共利益、掠夺公共资源、损害公共物品、挤占公共空间(楼道,鞋柜)、散布虚假信息(真、假),甚至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幼儿园杀童事件)的现象就时有发生。这些发生在公共空间里的非理性行为,常常令人无比惊骇。这种情况如果持续下去,就会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会引起人们对公共生活的焦虑,同时也会销蚀现代社会发展的繁荣。



共善,公共生活内普遍存在的善;共善的基本内涵是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共善) 是共同体存在的基础;共善,最大公约数的善。好的公共生活,就是要大家在公共生活中,共同相处,共同去做一些好的事情,促进这个社会的发展,促进世界的文明。所以,好的公共生活一定不是独善的,不是互善的,而是共善的。

共善包含多个层面的道德意义:第一,共善是公共生活中所有成员的目标,个人必须在共同体中生活,在心理上,形成共生共存感,在公共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应当以共善为自身的终极目标,而不是仅仅独善其身,以独善为目标。第二,共善是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有机结合,公共生活要倡导一种由相互信任、合作和利他主义为标志的价值观。第三,共善是一种社会伦理规范,可以用来引导个体的偏好,规定个体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