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际清算银行(IBS)、亚洲开发银行(ADB)、欧洲投资银行(EIB)、非洲开发银行(AfDB)、泛美开发银行(IADB)及加勒比开发银行(CDB)等金融机构。
1、国际清算银行
◆概况: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于1930年5月17日,并于同年正式开业。行址在瑞士巴塞尔。有两个代表处(分设在香港和墨西哥城)。最初由美国摩根、纽约和芝加哥花旗银行组成的银行团,与英、法、意、德、比、日6国的中央银行共同投资设立。
◆背景:其成员为一战胜利国的中央银行,目的是对德国一战赔偿进行结算。
◆性质与地位:国际清算银行由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拥有和控制,向各国中央银行并通过中央银行向整个国际金融体系提供一系列高度专业化的服务,是一家办理中央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的银行。
◆主要任务:“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并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新的便利”。因为扩大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始终是促进国际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迅速推进,这类合作的重要性显得更为突出。因此BIS便成了中央银行家的会晤场所。
◆成员:现有成员60个,主要是工业化国家和一些东欧国家。BIS的法定股本为15亿金法郎,共分为面值相等的60万股(每股面值2500金法郎)。
2、亚洲开发银行
◆简况: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简称“亚行”)是面向亚太地区的区域性政府间的金融开发机构。它是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委员会专家小组会建议。并经1963年12月在马尼拉举行的第一次亚洲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决定,于1966年11月正式建立的,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同年12月开始营业,亚行初建立时有34个成员国,目前其成员不断增加,凡是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的会员或准会员,亚太地区其他国家以及该地区以外的联合国及所属机构的成员,均可参加亚行。亚洲开发银行创建时,当时的台湾是以“中国”的名议加入的。1986年2月17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通过决议,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亚洲开发银行。3月10日我国成为亚洲开发银行正式成员国,台湾当局以“中国台北”的名议继续留在亚洲开发银行。
◆宗旨:亚洲开发银行的宗旨是向其会员国或地区成员提供货款和技术援助,帮助协调会员国或地区成员在经济、贸易和发展方面的政策,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进行合作,以促进亚在地区的经济发展。
◆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理事会(亚行最高的决策机构,一般由各成员国财长或中央银行行长组成,每个成员在亚行有正、副理事各一名)、董事会(由12个董事和12个副董事组成)、行长(总裁,负责主持董事会,管理亚行的日常工作。行长下设3名副行长(副总裁),分管东、西国别区、财务和行政)、代表处(团)。
◆资金来源
(1)普通资金:普通资金用于亚洲开发银行的硬贷款业务。这是亚洲开发银行进行业务活动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普遍资金来源于股本、借款、普通储备金、特别储备金、净收益和预交股本等。
(2)开发基金:该基金创建于1974年6月,基金主要是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发达会员国或地区成员的捐赠,用于向亚太地区贫困国家或地发放优惠贷款。同时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还按有关规定从各会员国或地区成员缴纳的未核销实缴股本中拨出10%作为基金的一部分。此外,亚洲开发银行还从其他渠道取得部分赠款。
(3)技术援助特别基金:亚洲开发银行于1967年成立了技术援助特别基金。该项基金的一个来源为增款;另一来源是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1986年10月1日会议决定,在为亚洲开发基金增资36亿美元时将其中的2%拨给技术援助特别基金。
(4)日本特别基金:在1987年举行的亚洲开发银行第20届年会上,日本政府表示,愿出资建立一个特别基金。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于1988年3月10日决定成立日本特别基金。
◆主要业务
亚行的战略目标是:通过提供贷款和股本投资,促进发燕尾服中成员经济的增长和社会进步;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开展贷款政策性对话,加强发展中成员决策机构的能力,促进经济向市场化转轨,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增加联合融资,促进私有资本向发展中成员流入。
根据其业务和战略目标,目前亚行提供资金铁主要领域包括:农业和以农业为基础的工业(一般农业、渔业和牲畜、森林、灌溉和农村发展)、运输(机场、港口、公路和铁路)、通讯、供水和卫生、城市发展、健康和人口、工业、能源(油、汽、煤)、电力(发电、输电、配电),以及金融行业,促进发展中成员国金融体系、银行体制和资本市场的管理、改革和开放。
(1)贷款:亚洲开发银行所在地发放的贷款按条件划分,有硬贷款、软贷款和赠款三类。硬贷款的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每半年调整一次,贷款期限为10-30年(2-7年宽限期)。软贷款也就是优惠贷款,只提供给人均国民收入低于670美元(1983年的美元)且还款能力有限的会员国或地区成员,贷款期限为40年(10年宽限期),没有利息,仅有1%的手续费。赠款用于技术援助,资金由技术援助特别基金提供,赠款额没有限制。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按方式划分有项目贷款、规划贷款、部门贷款、开发金融机构贷款、特别项目执行援助贷款和私营部门贷款等。
(2)技术援助:技术援助可分为项目准备技术援助、项目执行援助、咨询技术援助和区域活动技术援助。
3、欧洲投资银行
◆简况: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lnvestment Bank,EIB)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经营的金融机构。根据1957年《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罗马条约》)的规定,于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开业。总行设在卢森堡。
该行的宗旨是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共同体内部资金,促进共同体的平衡和稳定发展。为此,该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成员国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开发项目。从1964年起,贷款对象扩大到与欧共体有较密切联系或有合作协定的共同体外的国家。
◆宗旨:《罗马条约》第130条规定,欧洲投资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业务重点是对在共同体内落后地区兴建的项目、对有助于促进工业现代化的结构改革的计划和有利于共同体或几个成员国的项目提供长期贷款或保证;也对共同体以外的地区输出资本,但贷款兴建的项目须对共同体有特殊意义(如改善能源供应),并须经该行总裁委员会特别批准。对与共同体有联合或订有合作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一般按协定的最高额度提供资金。
◆组织机构:该行是股份制的企业性质的金融机构。董事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财政部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制订银行总的方针政策,董事长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理事会负责主要业务的决策工作,如批准贷款、确定利率等;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此外,还有审计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的分支机构有:设在罗马的意大利部和设在伦敦的联络处,它们主要为在意大利和英国兴建的工程项目提供信贷。还有设在布鲁尔的代表处,主要与共同体其他机构进行联络。
◆资金来源:主要由成员国分摊,也从共同体内外资本市场筹措,还有成员国提供的特别贷款。银行成立之初资本为10亿美元,由六个成员国即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按比例分摊。1973年1月,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加入共同体,1981年1月希腊加入,1986年1月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共同体扩大为12国,欧洲投资银行的成员也扩大为12国。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成立,计价资本改为欧洲货币单位。
◆业务活动
(1)对工业、能源和基础设施等方面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的投资项目,提供贷款(该行的主要业务,包括两种形式:普通贷歉和特别贷款)或贷款担保;
(2)促进成员国或共同体感兴趣的事业的发展;
(3)促进企业现代化。
4、(泛美)美洲开发银行
◆简况:美洲开发银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缩写:IADB), 也叫泛美开发银行,成立于1959年12月30日,是世界上成立最早和最大的区域性、多边开发银行。总行设在华盛顿。该行是美洲国家组织的专门机构,其他地区的国家也可加入,但非拉美国家不能利用该行资金,只可参加该行组织的项目投标。
◆宗旨:“集中各成员国的力量,对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并协助它们“单独地和集体地为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组织机构:(1)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委派1名理事组成,每年举行1次会议。(2)执行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拉美国家9名,美国、加拿大和日本各1名,其他地区国家2名,任期3年。(3)行长和副行长:在执行董事会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行长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副行长由执行董事会任命。(4)分支机构:在拉美各成员国首都及巴黎和东京设有办事处。(5)投资机构:美洲投资公司(Corporación Interamericana de Inversión-CII)1989年成立,以不易获得优惠条件贷款的中小企业为其主要服务对象;多边投资基金(Fondo Multilateral de Inversión-FOMIN)1992年成立,主要目的是促进私人产业的发展,为私人产业创建更好的投资环境。(6)拉美一体化研究所:1964年成立,设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负责培养高级技术人才,研究有关经济、法律和社会等重大问题,为该行成员国提供咨询。
◆资金来源及运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成员国分摊、发达国家成员国提供和在世界金融市场和有关国家发放债券。该行主要向成员国提供贷款促进拉美地区的经济发展,帮助成员国发展贸易。为各种开发计划和项目的准备、筹备和执行提供技术合作。银行的一般资金主要用于向拉美国家公、私企业提供贷款,年息通常为8%,贷款期10-25年。特别业务基金主要用于拉美国家的经济发展项目,年息1-4%,贷款期20-40年。
5、非洲开发银行
◆简况:非洲开发银行(AfricanDevelopmentBank,AfDB)是于1964年成立的地区性国际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是非洲最大的地区性政府间开发金融机构,1966年7月1日开业。总部设在科特迪瓦的经济中心阿比让。2002年,因科政局不稳,临时搬迁至突尼斯至今。AfDB成立宗旨是促进非洲的社会及经济发展,共有53个非洲国家及24个非非洲区国家为其会员。
◆组织机构: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委派一名理事组成,一般为成员国的财政和经济部长,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举行特别理事会,讨论制定银行的业务方针和政策,决定银行重大事项,并负责处理银行的组织和日常业务。理事会年会负责选举行长和秘书长。董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是银行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非行各项业务政策。共有18名执行董事,其中非洲以外国家占6名,任期3年,一般每月举行两次会议。
◆资金来源:一是普通资金,包括 ① 核定资本认缴额,最初为2.5亿非洲开发银行记帐单位,每记帐单位价值0.888671克纯金,核定资本分为2.5万股,每股1万记帐单位;② 自行筹措资金;③ 用实收资本或筹措资金发放贷款所获的还款资金;④ 依据该行待缴资本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所获的收入;⑤ 不构成该行特别资金来源的其他资金和收入。二是特别资金,包括 ① 捐赠的特别资金和受托管理资金;② 为特别资金筹措的专款;③ 从任意成员国筹借的该国货币贷款,用途是从贷款国购买商品与劳务,以完成另一成员国境内的工程项目;④ 用特别基金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所获偿还资金;⑤ 用上述任何一项特别基金或资金从事营业活动获得的收入;⑥ 可用作特别基金的其他资金来源。
◆主要业务:
(1)贷款。向成员国提供贷款(包括普通贷款和特别贷款),以发展公用事业、农业、工业项目以及交通运输项目。普通贷款业务包括用该行普通资本基金提供的贷款和担保贷款业务;特别贷款业务是用该行规定专门用途的“特别基金”开展的贷款业务。后一类贷款的条件非常优惠,不计利息,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0年,主要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非行贷款的对象是非洲地区成员国,主要用于农业、交通和通讯、工业、供水等公共事业上,也包括卫生、教育和私营领域的投资项目。自1986年后,非行还支持了一些非项目计划,如结构调整和改革贷款,技术援助和政策咨询方面的投资等。非行贷款的期限一般是在12-20 年,包括展延还款期5年。
(2)技术援助。银行还为开发规划或项目建设的筹资和实施提供技术援助。
6、加勒比开发银行
◆简况:加勒比开发银行 (Caribbean Development Bank,CDB) 是地区性、多边开发银行,1969年10月18日,16个加勒比国家和2个非本地区成员在牙买加金斯敦签署协议,成立加勒比开发银行。1970年1月26日,协议生效,1月30日,理事会成立大会在拿骚举行。总部设在西印度群岛的巴巴多斯首都布里奇顿。
◆宗旨:该行的宗旨是促进加勒比地区成员国经济的协调增长和发展,推进经济合作及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为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援助。
◆组织结构: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22个理事组成,每年举行会议,选举其中一名理事为主席,两名理事为副主席,任期一年。董事会负责日常业务,由18个成员组成,12个由本地区的理事选举,6个由代表非本地区的理事选举,董事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每个董事指定一个代表。行长是董事会主席。加勒比开发银行设有一个技术援助基金,负责融资咨询服务,总体发展、项目实施、项目准备以及投资前准备以及银行发展的研究。技术援助基金下设培训部,为借贷成员国公共服务部门的中上层人员提供培训。
◆资金来源:加行的资金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成员认缴股本和借款,称为“普通资金来源”(Ordinary Capital Resources, OCR),二是成员和非成员的捐款,称为“特别资金来源”(Special Funds Resources, S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