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学

刘立平

目录

  • 1 国际金融与国际金融学
    • 1.1 国际金融概述
    • 1.2 国际金融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
  • 2 外汇与国际收支
    • 2.1 外汇与国际收支的概念
    • 2.2 国际收支平衡表
    • 2.3 国际收支调节
    • 2.4 中国的国际收支问题
  • 3 国际收支调节理论
    • 3.1 国际收支弹性分析理论
    • 3.2 国际收支吸收分析理论
    • 3.3 国际收支货币分析理论
    • 3.4 国际收支结构分析理论
    • 3.5 内外均衡及政策配合理论
  • 4 汇率及其决定
    • 4.1 汇率及其种类
    • 4.2 汇率的决定与变动
    • 4.3 西方汇率理论简介
  • 5 汇率制度与外汇管制
    • 5.1 汇率制度
    • 5.2 人民币汇率制度
    • 5.3 外汇管制
  • 6 外汇交易与外汇风险管理
    • 6.1 外汇市场
    • 6.2 外汇交易业务
    • 6.3 外汇风险及其管理
  • 7 国际储备
    • 7.1 国际储备概述
    • 7.2 国际储备管理
    • 7.3 中国国际储备及其管理
  • 8 国际金融市场与资本流动
    • 8.1 国际金融市场概述
    • 8.2 国际资金市场
    • 8.3 欧洲货币市场
    • 8.4 国际金融市场最新发展与趋势
    • 8.5 国际资本流动
    • 8.6 国际金融危机
  • 9 国际货币制度
    • 9.1 国际货币制度概述
    • 9.2 国际货币制度演进
    • 9.3 国际货币制度改革
    • 9.4 欧洲货币体系
  • 10 国际金融机构
    • 10.1 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
    • 10.2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

10.1 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机构是指从事国际金融管理和国际金融活动的超国家性质的组织机构,能够在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事件中协调各国的行动;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汇率;提供长期资金促进各国经济发展。按范围可分为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

为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曾先后出现各种进行国际金融业务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其发端可以追溯到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尔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并相应地建立了两个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作为实施这一国际货币体系的组织机构。

1957年到70年代,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中东地区的国家为发展本地区经济的需要,通过互助合作方式,先后建立起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如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立

1943年,美国财政部官员怀特和英国财政部顾问凯恩斯分别从本国利益出发,设计战后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提出了两个不同的计划,即“怀特计划”和“凯恩斯计划”。

怀特计划:主张取消外汇管制和各国对国际资金转移的限制,设立一个国际稳定基金组织,发行一种国际货币(基金货币),使各国货币与之保持固定比价。又称“联合国平准基金计划”。基金货币(Unita,含137格令纯金)与美元和黄金挂钩。会员国货币都要与“尤尼它”保持固定比价,不经“基金”会员国四分之三的投票权通过,会员国货币不得贬值。

凯恩斯计划:从当时英国黄金储备缺乏出发,主张建立一个世界性中央银行,将各国的债权、债务通过它的存款账户转账进行清算。

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有44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与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联合国家货币金融会议的最后决议书”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两个附件,总称为“布雷顿森林协定”。

 1945年12月2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办理业务。同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但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IMF现有189个成员。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职能及结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

  (1)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2)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

   (3)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和实际收入的高水平;

   (4)促进国际汇兑的稳定,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防止竞争性的货币贬值;

   (5)协助成员国在经常项目交易中建立多边支付制定,消除妨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

   (6)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

    (1)监督职能:确定成员国的汇率政策、与经常项目交易有关的支付以及货币可兑换性方面需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并实施监督;

   (2)资金融通职能:在成员国纠正国际收支不平衡或避免此一情况发生时,为确保其遵守该行为准则向其提供融通资金;

   (3)协调职能:为成员国在货币问题上的协商与合作提供场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结构


IMF的组织结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常设职能部门等组成。

(1)理事会:理事会是IMF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一名副理事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该成员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有投票表决权。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

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批准接纳新的成员国;批准IMF的份额规模与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批准成员国货币平价的普遍调查;决定成员国退出IMF;讨论有关国际货币制度的重大问题。理事会通常每年开一次年会,一般同世界银行理事会年会联合举行。

(2)董事会:执行董事会是IMF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常设机构,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任期2年。执行董事包括指定与选派两种。执行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额最多的5 个成员国即美、英、德、法、日各派一名,中国、俄国与沙特阿拉伯各派一名。选派董事由其他成员国按选区轮流选派。

执行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接受理事会委托定期处理各种政策和行政事务,向理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并随时对成员国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有关国际金融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执行董事会每星期至少召开三次正式会议,履行基金协定指定的和理事会赋予它的职权。当董事会需要就有关问题进行投票表决时,执行董事按其所代表的国家或选区的投票权进行投票。

(3)总裁。总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长官,其下设副总裁协助工作。总裁负责管理IMF的日常事务,由执行董事会推选,并兼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任期5年。总裁可以出席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但平时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表决双方票数相等时,才可以投决定性的一票。虽然IMF和世界银行都是全球性机构,但二者仍处于西方国家的控制之下。IMF的总裁通常由欧洲人担任,而世界银行的一把手总是由美国人出任。自根据1944年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成立后,迄今共有10位欧洲人出任IMF总裁,其中包括4位法国人。

(4)常设部门:IMF设有16个职能部门,负责经营业务活动。此外,IMF还有2个永久性的海外业务机构,即欧洲办事处(设在巴黎)和日内瓦办事处。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及业务活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部分:份额(Quota)、借款及营业收入。

(1)份额。成员国向基金组织(IMF)认缴的资金,其数量由理事会决定。IMF曾规定了计算各国份额的公式,它考虑了各会员国国民收入、黄金和美元储备、平均进出口额、出口变动率等因素。后来经过修改,主要是调整了各因素的权数,并用经常项目余额及其变动代替了进口额和出口变动幅度。份额的缴纳方式:在1978年4月1日修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取消了份额的25%必须以黄金缴纳的规定,改以外汇或特别提款权缴付;其余部分仍以本国货币缴付。份额的作用:影响着会员国的投票权、借款权和SDRs分配权。

(2)借款。借款是IMF的重要资金来源。IMF曾多次向官方机构和商业银行借款,如1962年基金组织同10国集团签订借款总安排,1993年底该项借款达170亿特别提款权。为了保证份额是基金组织基本资金来源,执行董事会规定了总借款的限度,即未偿还额和未动用的借款额一般不得超出份额的60%,若该比例超过50%,执行董事会要加以控制。

(3)营业收入。主要包括:① 信托基金——根据1975年临时委员会协议,1976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持有的黄金的1/6(约为2500万盎司),按市价分4年出售,用出售黄金所得利润建立信托基金,其总额有30亿特别提款权。② 利息收入——即IMF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业务活动

IMF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监管(即汇率监督与政策协调)、储备资产创造(如1969年创设并于1970年开始正式向会员国分配的SDRs)、金融援助(即各类贷款业务,含普通贷款和专项贷款)、咨询与培训服务(即技术援助)等。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简要评价

IMF在机制安排上明显倾向于发达国家。虽然IMF多次出台提升小国份额的举措,但发达国家的份额仍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不过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下,渐渐形成了一套能够为大多数国家接受或认可的国际规则,在一系列金融动荡中IMF充分展示了“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对全球性的危机反应不及时、调节能力不足、资金融通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等。IMF的制度缺陷主要包括:

(1)IMF的组织机构由美国及欧盟控制;

(2)IMF的基金份额和投票权分配不合理,在IMF的重大决策上,美国拥有一票否决权;

(3)IMF竭力维护美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霸权地位,忽视超主权储备货币的作用;

(4)IMF调节国际收支平衡的能力不足,导致全球国际收支严重失衡。

2、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银行集团(WBG)主要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和其他附属机构(主要是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和多边投资保险机构-MIGA)。

1)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概况: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IBRD),通称“世界银行”(World Bank)。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5年12月27日,28个国家政府的代表签署了这一协定,并宣布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正式成立。1946年6月25日开始营业,1947年11月5日起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间金融机构之一。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并在巴黎、纽约、伦敦、东京、日内瓦等地设有办事处,此外还在20多个发展中成员国设立了办事处。现有成员188个。

◆宗旨:通过提供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成员国经济复兴和开发所需的资金。

◆性质:赢利性组织,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组织结构:理事会与执行董事会。

◆资金来源:会员国缴纳的股金,国际金融市场上融通的资金,出让银行债权。

◆主要活动:向成员国提供长期贷款;对由政府担保的私人企业提供用于生产性投资的长期贷款;向成员国提供广泛的技术援助;派代表团到借款国进行考察,并派驻顾问。

2)国际开发协会

◆概况:1960年9月24日,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IDA)在华盛顿正式成立,11月8日开始营业。国际开发协会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有时和世界银行一起合称为“银行”(The Bank),它也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IDA也是世界银行的无息贷款(软贷款)和赠款窗口。协会通过向生产性项目提供贷款,促进欠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协会成立以来,对于促进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有成员172个。

◆性质: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

◆组织结构:理事会(掌管IDA一切权利)与执行董事会(负责处理IDA的日常业务)。

◆资金来源:会员国认缴的股本,工业发达国家的补充资金,世界银行从营业收入中拨出的款项,协会本身的营业收入。

◆贷款活动:只提供给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

3)国际金融公司

◆概况:1956年7月24日,公司正式宣告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作为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1957年2月20日,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orporation, IFC)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现有成员184个。

◆性质:独立的经营实体,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

◆组织结构:理事会与执行董事会。

◆资金来源:会员国认缴的股本,世界银行及某些国家政府的贷款。

◆贷款活动:负责向发展中国家的私营部门提供贷款或直接参股投资。

4)其他附属机构

(1)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 )

二战以后,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纷纷对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外资企业实施没收或国有化,引起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为解决这类纠纷,1965年3月18日,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正式通过了《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国际公约》(即《华盛顿公约》),1966年10月正式生效。根据公约,在世界银行总部设立了ICSID作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国际性专门机构。 ICSID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四个成员。现有成员147个。

(2)多边投资保险机构(Multination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 MIGA)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为了对国际私人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国际性保护,一些国际组织、民间团体和私人致力于创设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世界银行也一直进行研究。1985年10月,世界银行年会通过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该公约的中心任务是建立MIGA。1988年4月12日,公约正式生效。MIGA成为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成员。现有成员17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