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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泰伯篇》记孔子赞美帝尧:“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帝尧法则上天,“绝地天通”(《尚书·吕刑》述及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记载楚之智者观射父在上古信仰演变史脉络中对楚昭王论“绝地天通”之含义。),确立了华夏族群之主流信仰——天道信仰,并建立了法天而治的社会治理理念:乃命羲、和,钦若昊天。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乃”这个语词。帝尧清楚,为巩固人间之“和”,必须进一步体认、架构社会治理之超越性维度,即天道信仰。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命”字。帝尧之前的天下共主同时担任天官甚至祭司,借助天地鬼神之力量维护其在人间的权威。帝尧实现了一次伟大的跃迁:人神分立,他专任天下共主,而“命羲和”担任天官。由此,世俗之王与天官分立。世俗权威与神圣权威之分立,构成华夏治道的根本原则之一。
天官所司者有两项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的职责:第一项是“钦若昊天”,钦,敬也。若,顺也。天官的首要职责是敬顺上天。华夏族群崇拜之对象向来是多元的。逐渐的,天从中突出。到了帝尧,天终于稳固地成为最高崇拜对象。反之,诸神现在则落于天之下,也即地上,最多只是在天地之间。天就是宇宙之最高的超越者。如此,则人对于天就当有最高的敬意,并顺从于天。
这样的天作为最高神灵,自然超越于地方性神灵,从而令稳定的“天下”成为可能。此前,各国都信仰专属于自己的神灵,这个神灵只保护本国。帝尧树立天道信仰,“天”高居于万国各自信仰的神灵之上,而这些区域性神灵终究是在地上,天则在地之上,最为崇高。只有天下共主可祭天。借由天的信仰之确立,天下共主之权威获得了最高阶的神灵之确认和保障,华夏天下的普遍秩序获得了超越性终极保障。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
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而有觋、巫,又有祝,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