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盘查中遇到严重暴力犯罪犯罪,那就不许实施抓捕。抓捕是指警察对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武力捕获活动。
(一)特点
1、对抗性
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往往会以各种方式与警察进行对抗、拒捕。一个方面表现为体力、武力的直接对抗,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千方百计地逃避、藏匿,即智力上的较量)。
2、秘密性
由于抓捕行动必须通过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来完成,而犯罪嫌疑人的警觉程度一般高于正常人,一旦反抗起来,往往穷凶极恶,不计后果。因此,警察与抓捕对象激烈搏斗的可能性时刻存在,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3、复杂性
抓捕行动的过程由多个环节组成,往往又是在动态下进行的,因此,许多意想不到的因素会打乱原定的计划。情况的突发、多变是抓捕行动的基本特点,也对警察的应变、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考验。只有充分认识,因情施变,抢先施变,机动灵活地予以处置,才能始终把握抓捕行动的主动权。
4、对情报的依赖性
抓捕行动的目标是有一定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人,抓捕的首要问题是情报要准确、全面。如果情报出现偏差或虚假,将直接决定着抓捕行动的成败。
(二)要求
1、防控为主,力保安全
抓捕行动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的反抗方式、地点、手段以及激烈程度等,均具有突发性与不确定性,往往是警察所无法预知的。因此,在抓捕行动中,要尽量多地掌握有关信息,对在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要充分估量,思想上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行动上要有必要的防控措施,尽量避免无谓的流血牺牲,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无辜人员的伤亡和公、私财产的损失,把预防工作超前做足。
2、灵活机动,因情施策
在抓捕行动中,警察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环境的复杂性,现场情况的瞬息万变,都会对抓捕行动的顺利实施带来影响。尽管在行动前都制定有详尽周全的行动方案,但再完善的方案也不可能完全考虑到可能出现的任何困难和意外情况。因此,警察在执行抓捕行动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种危险因素提前做出高一等的估计,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具体情况均应充分评估,高度重视,做到因情施策,快速多变,灵活应对,活用战法,不拘泥于教条。面对多变的情况,要把情况想的最坏,把工作做得最好,争取行动的主动权。可以说灵活机动、因情施策是抓捕行动成功的关键。
3、注重证据的获取
在抓捕行动中,一方面要捕获犯罪嫌疑人,另一面要及时获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因此,警察在抓捕行动中,应当始终注意对犯罪证据的确认和保护,及时搜缴各种与案件有关的人证、物证及其他形式的证据,使抓捕行动合法、完整,为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支持和保证。
(三)程序和方法
抓捕行动按照空间区分,有室内抓捕和室外抓捕。以下列举入室抓捕行动和繁华场所抓捕行动的程序和方法。
1.入室抓捕行动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步,抓捕行动的准备
(1)对情报进行收集和研判
对情报收集和研判的主要内容有:
①抓捕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抓捕对象行为特点及生活习惯、性格特征、身体状况、是否携有凶器或武器、犯罪性质以及其在住所可能所处的位置情况、可能隐藏的地方等。
②地形情况:房室结构;房室布局;出入口位置以及门窗的质地;锁位和开启方向。
③室内人员情况:室内人员数量及各自(相互间)社会关系等。
(2)制定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是对具体行动的设计。抓捕人员在对案件情况进行判断的基础上,应对行动的实施进行具体的设计。为了抓捕行动的顺利实施,在抓捕行动前,小组指挥员应组织小组成员对主、客观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并在正确理解上级意图、明确任务和周密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战术形式,警力部署,分工与协同方法,技术手段,接近的路线与方法,行动开始的时机,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处置措施等。由于抓捕行动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因此,条件允许时,可以文字的形式制定详细、具体的行动方案,向参与行动的警察进行部署。当情况紧急或时间紧迫时,指挥员也可将行动方案运筹、归纳后,以口头形式进行部署。如情况特别紧急时,则只能在边组织、边开进的同时进行部署。
(3)下达行动命令,组织协调有关警种工作
下达命令通常以口述的形式进行,各抓捕小组的组织协同通常在下达命令的同时进行。口述命令的内容包括:
①对情况判断的结论;
②上级领导的意图及抓捕小组的行动决心;
③有关警种协作的情况;
④各抓捕小组的任务及协同;
⑤抓捕行动中指挥员的位置;
⑥完成抓捕行动准备的时限。
组织协调有关警种工作关键是任务要明确分工并强调配合。任务分工是指根据抓捕行动的需要结合现有警力进行分组,明确各组(人)的任务、职责、地点或区域、识别标记和需要达到的行动目的;明确指挥员的指挥位置和指挥方式。通常应分为抓捕组、监控组和接应组,也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配合是指应当明确各组(人)之间协同动作、协同时机、协同方式、联络方法,以及出现意外情况时的任务转换、相互支援、交替掩护等。
(4)做好物资器材准备
指挥员要根据抓捕行动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抓捕行动过程所需的各种保障进行组织落实。通常保障的内容有:情报信息、武器装备、交通工具、通信联络以及生活供给等。抓捕小组成员在熟记任务的基础上,同样要做好物资器材准备。除准备充足的弹药、器材外,还应准备通信器材、观察器材。夜间行动时,还应做好照明器材的准备。
(5)检查准备情况
行动前,指挥员应认真检查每个抓捕小组成员对任务的了解、熟悉情况和武器、物资是否携带齐全,着装是否确实。准备好后,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二步,抓捕行动的实施
到达抓捕现场后,指挥员应先派出观察和警戒人员,明确方位;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调整抓捕行动计划。
(1)现场接近
①秘密接近预定地点。警员通常着便装。
②负责警戒的警察对房间的门窗及所有通道进行控制。
③负责抓捕的警察接近抓捕对象所在房间。
④各行动警察在接近时,要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发现后要及时通报。
⑤如室内外光线反差大,且室内光线较暗时,应避免从门窗往里探视,一是观察效果不好,二是容易暴露。
(2)开门
①接近目标房门后,如果门是呈打开状的,不要急于进屋,要提防对方已察觉,预先设伏。可静听屋内动静,或从低处朝门里快速窥探。
②如果门是关着的,根据门锁位置和开启方向,来选择房门外的站位。
③骗开房问后,如果开门者就是抓捕对象本人,负责抓捕的警察应迅速上前先控其双手,将其制服。同时指挥员持枪控制房间,并表明警察身份。如开门者不是抓捕对象本人,也应先行将其控制,然后迅速入室,实施抓捕。
④如需强行破门时,无论是用踹门、撞门或砸门都要尽量做到一次成功,切忌破门时间过长。
⑤踹门或撞门的部位应选在门锁附近。
⑥对一些特殊房门(如防盗门),如需破门时,应由专门人员用破门工具开门。
⑦强行开门后,如门是向里开,要用尽全力往里推,使门以最大力量撞到门后的墙上。
⑧开门即为行动发起信号,各组应作好相应准备。
⑨如果没有良好的破门条件或强行破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应考虑在门外设伏抓捕。
(3)入室
①当房门打开后,应当以最快的速度进入房间,通常是由先进入的警察持枪控制住整个房间,表明警察身份,其他警察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②进入房间时,身体要放低,可视情采用交叉法、背绕法等方式进入。
③如果房内结构复杂,推进时各警员要保持配合,不要失去掩护。门外警戒人员可适当跟进。
④如果室内情况已经判明,入室过程要迅速,以达到突袭作用。
(4)控制抓捕
①进入房间后进行语言控制,如“别动!”,“警察!”。喊话时语言要简练,清晰;语气要严历,并且声音要大。
②进入房间后要第一时间判明抓捕对象所在位置,负责抓捕的警察迅速上前控制,制服后令其自报姓名,经确认无误后,再上铐、搜身。
⑧对室内所有人员要分开控制,一是防止袭警,二是防止其他人员被抓捕对象利用,沦为人质。
④对室内各死角保持警戒,消除危险隐患。
⑤在入室抓捕的整个过程中,指挥员应始终持枪控制现场,在抓捕对象没有完全控制之前,应将其作为重点控制目标。
第三步,行动结束后的工作
(1)及时将现场情况通知外围警戒警察;
(2)如果出现伤亡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应立即进行救治或者送医院抢救。
(3)如案情需要,可就地突审,获取必要的情报,
(4)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和检查,获取犯罪证据。
(5)清点人数,检查武器、装备,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6)组织撤离现场。
2.繁华场所的抓捕行动
繁华场所环境复杂,人群稠密,车辆行人来往频繁,一旦行动不慎或稍有失误,极易造成人群围观或使抓捕对象逃跑,同时也对警察使用警械武器造成很大的难度,对抓捕行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这样的环境也有利于抓捕人员隐蔽地接近抓捕对象,实施突然袭击。在繁华场所进行的抓捕行动,通常宜采用袭击、引诱等战术形式进行抓捕。繁华场所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程序同其他抓捕行动基本相同,也包括搜集研判情报、制定行动方案、行动前的准备、严密布控、行动实施和实施抓捕后的收尾工作等几个基本环节。下面就几个环节重点作一介绍。
第一步,搜集情报
重点搜集抓捕现场的地理环境、社情、人员和车辆的流量;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企图与动向;现场有无其他涉案人员,人数、位置及动向等情报。
第二步,部署警力
负责抓捕警察应着便装,以包围的态势从不同角度暗中围控住抓捕目标,防止提前暴露我方身份和意图。负责警戒控制的警察应当在外围(距离不宜太远)将街道口、出人口暗中封锁和监控,而负责接应的警察则视情隐蔽在附近待命。
第三步,行动实施
抓捕行动开始时,负责抓捕的警察应以伪装、自然的方式,尽量靠近抓捕目标,以突然、迅速的动作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制服和上铐,并快速进行简单的搜身(以缴获危险物品为主)后快速撤离现场。与此同时,负责警戒控制的警察应同时向中心现场靠拢,对围观人员表明身份,说明情况,进行控制、堵截和劝解,并断后掩护抓捕警察撤离,以保护或掩护抓捕警察的行动。如果发现暗藏的目标同伙应立即控制。而负责接应的警察,也应及时作出相应协同反应,适时向现场移动,进行接应或支援,按照计划快速撤离,防止因行动滞迟而引起群众围观,甚至造成相关人员的围攻、阻挠等现象的发生。在实际抓捕中,如果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对抗,警方要沉着冷静,不要盲目硬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机智灵活的予以处置,切记要力保群众和自身的安全,将对抗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四步,行动结束后的工作
在实际抓捕中,应注意在现场寻找和确定目击证人,为取得相关证据做准备。尤其是在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后,更应注意证人和证据的问题。如果在抓捕中,警察使用武器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应在尽快抢救伤员的同时,尽力保护好现场,尤其要注意对围观人员的控制、疏导,防止现场遭到破坏。
(四)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抓捕现场情况复杂多变,当遇有意外情况发生时,我们一定要沉着冷静,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灵活处置。
1.我方警力处于劣势时的处置
入室后发现室内人员数量明显多于我方警力时,警察要牢记“控制为先,抓捕其后”的原则,可用各种理由先行稳定室内人员的情绪。负责抓捕警察切记不要贸然上前抓捕,可在武器控制的前提下,寻求支援。当没有条件抓捕时,可先撤出房间,由外围控。
2.遇抓捕对象家属极力阻挠时的处置
应暂时将室内所有人员均视为犯罪嫌疑人,用语言和武器将其控制。对抓捕对象家属的无理取闹要果断制止,避免纠缠,可在说明情况、讲清道理及语言警告的同时,将抓捕对象与其家属分开,避免现场出现混乱。必要时可先将抓捕对象迅速带离现场。一旦局面失控,应当首先确保警察和群众的安全,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3.抓捕行动已提前暴露时的处置
在实际入室抓捕行动中,常常会因破门时间较长,已提前暴露我方抓捕意图。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在破门后决不能贸然入室,应首先通知外围警戒人员防止抓捕对象逃跑,抓捕组向室内喊话,进行政策攻心及语言警示。如必须入室时,应缓慢推进,充分利用各种掩体交替掩护,并做好随时使用武器的准备。
4.抓捕及带离中遇到人群围观时的处置
在实际繁华场所抓捕行动中,有时抓捕行动时间过长,往往会引起周围人群的围观,而影响抓捕的有效实施;甚至一些伙混在人群中的犯罪嫌疑人的同伙,伺机阻挠、破坏、袭击警察。在这种情况下,负责警戒控制的警察首先控制好要道,并始终保持同指挥员及负责抓捕警察的联系,根据行动的进展而恰时地做好警戒、开道、保护的工作,如果是着便装的警察有必要的就要亮明身份,以防止不明真相的人员的误解行为,但同时警察必须要有暗中监视控制,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同伙的破坏和袭击。
(五)要点提示
1.入室抓捕的特点及要求
一是警察对情况了解有限,环境相对不利,而抓捕的对方熟悉环境,而且处于暗处;二是入室抓捕,常常是短兵相接,要求警察身手敏捷,反应快,配合默契,个人的实战技能要强;三是在抓捕中容易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有爆炸物或现场有其他人员、亲属的阻扰,要求警察的应变能力要强。警察实施入室抓捕行动,必须把握好整个行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2.繁华场所抓捕的特点及要求
繁华场所具有人多、情况复杂等特点。一方面,一旦行动不慎或稍有失误,极易造成人群围观或使抓捕对象逃跑,同时也对警察使用警械武器造成很大的难度,一旦出现差错,不但抓不到对方而且容易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这对抓捕行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进行抓捕活动时必须保证万无一失。另一方面,这样的环境也有利于抓捕人员隐蔽地接近抓捕对象,实施突然袭击。在公共场所进行抓捕时要做到:快速迅猛;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繁华场所抓捕行动的要点是:暗中设防,主动接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3.接近抓捕对象
有效接近犯罪嫌疑人是成功抓捕的前提。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有各种各样的心理状态,无论他们处于绝望、惶恐状态、心存侥幸状态、还是企图继续作恶状态,他们共同的心理愿望是想方设法隐匿行踪,逃避打击。其突出表现是谨慎、多疑、敏感、戒备,状如惊弓之鸟。一些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更会有变本加厉、鱼死网破以凶残手段抗击警察抓捕的罪恶企图。因此,在行动中必须讲究接近抓捕对象的方法和技巧。
(1)正面接近。对危险性小的抓捕对象实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程序。
(2)伪装接近。警察便衣伪装,秘密接近目标。
(3)隐蔽接近。以各种地形或掩蔽物作掩护,隐蔽接近接近目标。
(4)搜索接近。即在抓捕目标的位置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使用边搜索边接近的方法。
4.控制抓捕对象
(1)尽量多地了解抓捕对象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人数、性别、年龄、职业、衣着特征和主要犯罪事实,是否持有武器、凶器及其数量,目前藏匿的确切位置以及对警方行动的觉察情况等。为了有效实施抓捕,行动前要与提供情况的群众和熟悉情况的辖区警察当面交谈,深入了解并核实有关情况。
(2)坚持以多打少的警力优势。对确定抓捕对象,特别是对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抓捕行动,应当出动数倍于犯罪嫌疑人的警力并进行明确分工,不打无准备之仗。
(3)对抓捕对象实施一步到位的有效控制。抓捕时无论采用何种技术动作,都必须首先控制其双手,并使用有效的控制方法加以约束。
(4)注意对抓捕对象所处的场所和现场无关人员的控制,防止围观和妨碍警察的行动,力保我方及抓捕目标的安全。
(5)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时予以处置。抓捕中应密切控制并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实验实训内容七
警察战术-对犯罪嫌疑人、车的查控
一、教学基本要求
警察在某些区域或场所内寻找、发现,并力求抓捕隐藏其内的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活动。从本质上说,搜索行动是抓捕行动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由抓捕行动引起,并且以发现抓捕对象,转入抓捕行动为终结。
警察在搜索时,必须是在警戒掩护或火力压制(或火力掩护)的条件下进行。在移动中警察间的间隔距离不能太大,应保持在不离开相互视线的范围为宜,应避免将自己置身于同伴的射击角度内(火力网内),当同伴或无关群众进入射击角度时,应将枪口指向安全的方向,如果是在射击中,必须停止射击,将枪口指向安全方向,直至同伴或无关群众离开射击角度,才可将枪口重新指向危险区域。
盘查是指公安机关的人警察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对可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检查,以发现或确认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警务活动。实践证明,在巡逻执法活动中,恰当地运用盘查技战术,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犯罪嫌疑人,果断采取行动,相机予以制服和缉拿。
二、教学内容
(一)对嫌疑人的盘查
1.特点
⑴嫌疑人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
⑵较强的目的性
⑶嫌疑人反抗行为具有突发性
2.要求
⑴依法进行盘查
⑵保持警力优势
⑶明确职责分工
3.程序和方法
⑴观察和辨别
⑵接近与截停
⑶控制与告知
⑷人与物分离
⑸盘问和检查
⑹盘查后工作
4.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⑴对用语言抵抗情况的处置
⑵对行为异常情况的处置
⑶对盘查对象袭警情况的处置
(二)对嫌疑车辆的查控
1.特点
⑴观察的间接性
⑵较强的机动性
⑶组织协同困难
2.要求
⑴先控后查
⑵人车分离
⑶先查人后查车
3.程序和方法
⑴观察识别
⑵截停
⑶控制与接近
⑷盘查行动
⑸查控后的工作
4.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5.要点提示
三、实验室训结论、小结
“巡逻盘查”实训课程旨在通过治安巡逻盘查实景训练,培养、巩固学员巡逻方式、时间、路线选择的能力;巡逻人员的编组,巡逻的装备管理、使用能力;巡逻中疑点的捕捉能力,巡逻中的报警处理能力,巡逻中的公众服务能力,巡逻中的可疑人、物的检查处置等能力;科学运用盘问的方法进行人身检查、物品检查的能力;盘查中警察的自我保护、继续盘问的实施等综合能力。“巡逻盘查”教学是公安院校警务实战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民警亟需掌握的警务技能之一。
盘查程序操作规范,“人、物”分离,彻底搜身。人民警察在执行盘查行动时,应当具备较强的临场处置意识,从执法观念上要克服轻敌麻痹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现场局而的控制能力。由于在盘查执法过程中,人民警察与违法嫌疑人需要直接而对而的接触,而对各类盘查对象和不可预知的危险存在,要安全、有效地完成盘查任务,除了分工明确,站位、地点选择恰当,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外,还应当注意对于携带物品的盘查对象要彻底搜身和“人、物”分离。如果忽视对其人身的彻底搜查,“人、物”不分离,甚至随意地毫无控制地让对方自己开包检查,有可能会使对方乘机从包中取出凶器向警察发动突然袭击,造成不必要的意外流血伤亡事故。因此,在盘查过程中,对于盘查对象携带的物品实行“人、物”分离后,命令其后退一定的距离,在确保有警力对盘查对象已经进行了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再搜身检查。并采取一问,二看,三听,四闻,五摸,六轻解的顺序进行。对于重大嫌疑人进行搜身时,要先上手铐后搜身。搜身动作要规范、认真和彻底,不留后患。此外,还应当注意盘查现场外围的警戒和控制工作、同时还应当注意劝阻围观群众离散。如果只注意盘查现场的情况而不能有效控制场外的情况,有可能会导致被盘查嫌疑人的同伙在警察视线之外,对正在实施盘查的警察从背后进行袭击。
车辆查控是围绕嫌疑车辆、车辆上乘坐的嫌疑人员及对车辆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员所展开的查缉活动。由于车辆查控工作量大,犯罪分子的特征小明显,敌暗我明,同时,涉及车辆犯罪的案件多属严重刑事案件,一旦被警察发现,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孤注一掷、负隅顽抗,甚至小计后果地滥杀无辜,致使警察在查处这类违法犯罪活动时,极易受到犯罪分子袭击,危险性较大。因此,对照查控车辆一般程序,紧密结合实战经验,认真剖析车辆查控行动重点环节,对指导公安民警执行车辆查控行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熟练运用多种战术方法和查缉手段捕获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警员自身安全。
查控违法车辆时要保持警惕。一般来讲,此时的危险性相对较小,但不能排除违章车辆驾驶员冲卡或有犯罪嫌疑人,因此,同样有一个自身防护的问题。所以,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车辆时,首先要选择安全的拦截位置,站位一定要准确。一般来讲应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或服务区对违法车辆进行查控,其次要同违法车辆和违法驾驶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再次在拦停车辆后要指令驾驶员将车辆发动机熄灭,防止发生意外。同样,在开具处罚单据时,也应当选择适当的位置,并保持警惕性。
按照预案堵截查控犯罪嫌疑车辆。犯罪分子利用交通工具进行犯罪和逃匿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高速公路已成为最为便捷的逃跑线路。高速公路巡警在收费站口或路面查缉、堵截犯罪嫌疑人时,由于堵截具有极大的危险性,要按照预案要求,设置路障进行拦截,拦截民警应戴钢盔和穿防弹背心等防护装备,并配备必要的武器警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