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装备的佩带》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和装备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和民警个人防护能力的有效手段,提升公安机关形象为目标,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全面提高民警正确使用单警装备的能力和充分发挥装备作用的综合素质。
二、教学基本要求
《单警装备训练》是理论性和实践都很强的一门课程,而且根据要求,要确保配备单警装备的每一名民警在正式配发前,做到三会,即:“会正确使用、会正确佩带、会维护保养”。加之该课程是新创立的,成熟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根据《单警装备训练》课程的这些特点,在教学中必须坚持:
(一)、理论与警务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公安单警装备理论是当今科学技术、装备技术与执法战斗日趋激烈的必然产物,教学过程中,应当让民警了解、掌握这些装备的穿戴、使用和保养;同时,还必须结合警务活动和执法战斗的实际情况,让民警理论联系实际,灵活掌握和应用
(二)、着重理论讲授与动手实践并重的原则。
除课堂讲授外,还应结合多媒体及各种多种辅助教学法,加强实验、训练操作及动手能力的培养,并加强同基层实战部门的联系,使《单警装备训练》课程的教学能够更加直观、生动、有效。
三、教学内容
警察警务实战技能学科是法学学科派生出来的一门分支学科,是公安院校教育的主干必修课程,是研究警察警务技能客观规律的一门科学。它有其自身的特点,以“学为用”、“练为战”为指导。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复杂性,警察警务实战技能学科研究的外延与内涵在不断扩大,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应用性、实践性。2006年9月,公安部正式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标准》分总则、配备对象、配备项目、配备数量、附则5章,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单警装备使用》作为警察警务实战技能学科中的科目,其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因为警察出警,从携带装备到出警,都必须有个程序,一定要严格遵守。而警察执勤时,一定要对将可能发生的情况有个预估——这来自经验也来自训练——应有的装备都要准备好,这便于警察应付紧急情况,对紧急情况的判断及如何准确选择、使用装备,能体现警察执法的人本主义。
单警装备的配备项目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以民警能够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和民警个人防护能力,提升公安机关形象为目标,全面提高民警正确使用单警装备的能力。
“必配”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
“必配”装备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警用装备包等9种装备。
“选配”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有选择配备的装备。
“选配”装备包括: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等。这6种装备由各地区、各警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
“增配”是《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1.0.3条规定的情形,各地区、各警种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在该标准之上增加配备的装备。
我国公安单警装备使用功能的分类:
1、标志性装备:是象征国家权利和标志职业身份的人民警察制服。人民警察在执行需要穿着警服的各项警务活动中,必须穿着的人民警察的标志性装备民警制服,并可根据不同的勤务需要穿者不同制式的人民警察服装。
2、制伏性装备:是人民警察在勤务中,用于制服、限制和约束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装备,共有4种,分别是手枪,伸缩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人民警察在使用制服性警用械具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时,不的违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使用。
3、应急性装备:是用于应付执法中发生的伤害性意外事件或在抢险、救助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性装备,共有3种,分别是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和急救包。
4、防护性装备:是用于防护和保障民警人身安全的防护性装备,共有2种,分别是防割手套、防刺服。
5、通信类装备:是用于保障民警与民警之间、民警与指挥员之间通信联系的通信装备,共有2种,分别是对讲机和警务通。
6、辅助性装备:用于装载、佩带各种警用装备和满足民警勤务活动中饮水需要的辅助性装备,共有3种,分别是多功能腰带、警用装备包和警用水壶
配备项目:
1、警服
2、警棍
3、手铐
4、催泪喷射器
5、强光手电
6、警用制式刀具
7、警用水壶
8、急救包
9、多功能腰带
10、防割手套
11、枪支
12、对讲机
13、警务通
14、防刺服
15、警用装备包
使用单警装备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8、9条之规定或其他规定。
根据2010年1月27日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行为操作法犯罪操作规程》,制作出警械和武器使用的武力升级原则对照图:如下
| 抗拒程度 | 解释 | 相应的武力程度 | 可采用的强制手段 |
| 1、心理抵触 | 没有语言的抗拒,只是心理有抵触的态度表现。 | 口头规劝/口头控制 | 警察出现/口头命令 |
| 2、语言抗拒 | 口头表现出不服从,用恶语对抗或威胁。 | 口头规劝/口头控制 | 警察出现/口头命令/请求增援 |
| 3、消极抵抗 | 用行为阻止警察执行职务,但程度未危及任何人。 | 温和控制 | (强行带离)由2或4名警察搬移对抗者,温和的徒手控制方法(压点控制、带离) |
| 4、顽强抵抗 | 用实质性行为抗拒警察的控制,其行为可能伤及警察或其他人员。 | 强硬的控制 | 催泪喷剂/强硬徒手控制(拳、掌、踢)/倒地控制技术(上铐) |
| 5、暴力攻击 | 采用殴打的行为,但没有对他人有造成重伤害的故意。 | 强硬的控制 | 催泪喷剂/强硬徒手控制(拳、掌、踢)/倒地控制技术(上铐) 警棍使用技术 防暴枪使用技术 |
| 6、致命攻击 | 有致使他人重伤害或死亡的故意。 | 致命武力 | 使用枪支控制 |
公安单警装备佩戴
1.佩戴的摆放原则:
(1)武力使用升级;
(2)便于取放(个人习惯);
(3)根据任务按需选用。
2.佩戴的原则:
(1)看装备是否齐备;
(2)检查装备是否损坏、袋扣是否扣好;
(3)左右跳起晃动看佩戴是否牢固。
3.实战佩戴
佩戴转轮手枪的排列
佩戴半自动手枪的排列
四、实践环节
(实验、实训、讨论等)
五、教学方法与手段 (黑体,小4号字)
讲授法、讨论法、多媒体教学、单个训练、互动教学、演示演练、模拟演练
六、考核方式
综合演练
七、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单警装备实战训练大纲与教程》
4.《人民警察警务实战训练教程》
八、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教 材:
《警察战术学》,石斌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年。
参考书:
1、《公安民警警械武器使用训练教材》,公安部政治部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2、《警务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群众出版社,200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