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

王乔 姚林香 伍红 万莹 邱慈孙 伍云峰 徐建斌 黄思明

目录

  • 1 导论
    • 1.1 税收概述
    • 1.2 税收的分类
    • 1.3 税收制度构成
    • 1.4 税收管理体制
  • 2 增值税
    • 2.1 概述
    • 2.2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 2.3 视同销售行为
    • 2.4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进项税额
    • 2.5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 2.6 组成计税价格及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 2.7 税率
    • 2.8 营改增
  • 3 消费税
    • 3.1 特点和意义
    • 3.2 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
    • 3.3 税率
    • 3.4 应纳税额的计算
  • 4 关税
    • 4.1 关税
  • 5 企业所得税
    • 5.1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 5.2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 5.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准予扣除项目(一)
    • 5.4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准予扣除项目(二)
    • 5.5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准予扣除项目(三)
    • 5.6 应纳税额计算—概述
    • 5.7 应纳税额计算—亏损弥补
    • 5.8 应纳税额计算—境外税额抵免
    • 5.9 特别纳税调整
  • 6 个人所得税
    • 6.1 概述及纳税义务人
    • 6.2 应税所得项目
    • 6.3 税率
    • 6.4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6.5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
    • 6.6 应纳税额的计算(二)
    • 6.7 应纳税额的计算(三)
    • 6.8 应纳税额的计算(四)
  • 7 土地增值税
    • 7.1 概述
    • 7.2 税款计算与缴纳
  • 8 其余税种
    • 8.1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 印花税
    • 8.3 资源税
    • 8.4 车船税
    • 8.5 车辆购置税
    • 8.6 房地产税类
  • 9 阅读
    • 9.1 阅读
营改增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元,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一)交通运输业:

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营业税改增值税、运输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的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其他部分服务业适用6%税率。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

2016年3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很快就会审议营改增方案,此次营改增改革涉及数量多,有近1000万户纳税人。“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 。

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大会堂部长通道被媒体问道,“如何确保营改增5月1日如期落地?”王军回答,营改增将首次涉及

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的本意是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总体来看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