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华严宗,又称贤首宗、法界宗、圆明具德宗。为中国十三宗之一,日本八宗之一。本宗依《大方广佛华严经》立法界缘起、事事无碍的妙旨,以隋代杜顺和尚(公元五五七至六四○年,即法顺)为初祖。本宗依《华严经》立名,故称华严宗。
华严宗,又称贤首宗,汉传佛教的流派之一,此宗以《华严经》为所依,故称为华严宗。以唐之帝心杜顺和尚为始祖,云华智严法师为二祖,贤首法藏法师为三祖,清凉澄观法师为四祖,圭峰宗密禅师为五祖。宋朝加入马鸣、龙树而为七祖。实际创始人是法藏,但传统上以龙树菩萨为初祖。因法藏受封贤首国师,故此宗或称为贤首宗。
大唐道璇律师于日本天平八年,赍
《华严宗章疏》入日本,新罗之审祥往大唐,从贤首学华严,后至日本,住于大安寺。日本始有华严宗。十宗略说华严为经中之王,秘于龙宫,龙树菩萨乘神通力诵出略本,流传人间。
有唐杜顺和尚者,文殊师利化身也。依经立观,是为初祖。继其道者,云华智严贤首法藏以至清凉澄观,而纲目备举,于是四法界十玄门六相五教,经纬于疏钞之海,而华严奥义如日丽中天,有目共睹矣。后之学者,欲入此不思议法界,于诸祖撰述,宜尽心焉。在判教上尊《华严经》为最高经典,并从《华严经》的思想,发展出法界缘起、十玄、四法界、六相圆融的学说,发挥事事无碍的理论。此派从盛唐立宗,至武宗灭佛后,逐渐衰微。佛灭后七百年,龙树菩萨从龙宫传来《华严经》。东晋时,印僧佛陀跋陀罗在扬州道场寺译《华严经》,以及其他诸师的讲传疏解。
相关谈论
中国佛教华严宗以对宇宙整体把握的理论思维见长,它的事事无碍论更表现出独特的境界追求与哲学特点。本文拟从界说事事无碍切入,分析事事无碍论的内容,进而揭示该论说的哲学底蕴与逻辑性格,理论基础与中国特色。
佛的殊胜境界。
华严宗以事事无碍为法界缘起的境界。所谓法界缘起是指诸法相即相入的缘起,也即整个宇宙的诸法都浸没于相即相入的缘起关系之中,这也称为“大缘起陀罗尼法”。“大”,盛大,表示无所不包。“陀罗尼”,意为总持,表示能持不失的智慧力,“大缘起陀罗尼法”,被认为是华严宗人奉持法界缘起观时宇宙的整体面貌,其特征是事事无碍。华严宗人还说,毗卢遮那佛在“海印三昧”中应众生的愿望而示现的境界,就是法界缘起,也就是事事无碍的法界。“三昧”,即定。海印三昧也称“海印定”,被称之为佛在说《华严经》时所入的三昧。华严宗人说,当佛入海印三昧时,过去、现在、未来一切法都同时在一心中印现,犹如深渊大海,湛然映现一切景象一般,一切法都相即相入,相摄相容,圆融无碍。如此在海印定时客体化出现象世界、宇宙整体,是毗卢遮那佛的境界。
宇宙的最高层次。华严宗人把宇宙全体归结为四类,称四重法界: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和事事无碍法界,强调众生在修持过程中要依次了解这四法界。事事无碍法界被置于最后,意味着是修持的最高境界,显然这是从价值意义上说的,然而,四法界说也包含了从不同角度对宇宙所作的分判,论及现象、本体、现象与本体的关系以及现象与现象的关系,给予层次性的安排,从这一层意义上说,事事无碍法界是宇宙的最高层次。
观法的最后目标。华严宗人提倡法界三观或四重法界观,作为证入法界的观法。法界三观的第三观“周遍含容观”,也就是四重法界观的最后一重事事无碍法界观。这一观法的对象,即现象界的一切存在,是一一都互相周遍地含容着,彼此都互不妨碍各自的存在,这是四法界的归依,也是观法修持的最高目标。
华严宗的事事无碍论,是
一种缘起实相论。佛在海印三昧中印现的境界被认为是宇宙的真实本相、真实本质,是对无限差别的宇宙全部现象的最圆满、最究竟的映现。
事事无碍法界是佛在海印定中,自心客体化出的现象世界,在华严宗看来,这是佛对现象界、对种种现象之间的关系的最真实、最正确的体悟与把握。这反映了华严宗人对宇宙现象界的基本看法,表现出了华严宗人从主观方面调和、消除一切差异、对立、矛盾,以摆脱、超越各种烦恼、困惑、痛苦的愿望。由此我们也可以从哲学的角度说,这是从佛教修持出发阐述的宇宙现象论,是一种现象圆融论。
哲学逻辑
事事无碍论是一种独特的宇宙现象论,表达了华严宗人对宇宙整体的基本看法,尤其是对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看法。华严宗人所阐发的有关宇宙学说的现实、整体、圆融三个观念,有关事物与事物相即相入的两种相互联系形式,都表现出深邃的哲学思维与丰富的逻辑论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整体观念。华严宗人偏重于从空间方面论缘起,认为性起缘起的宇宙图景是,一切万物“同时具足相应”,宇宙是一个万物互为因果、互为缘起、圆满具足、重重无尽的大系统。在这一互为缘起的大系统中,不论广狭、大小、一多、隐显、主伴,都相即相入,和合无碍,融为一体。宇宙是多样性的统一,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圆融
观念。华严宗讲成就“大缘起陀罗尼法”,成就事事无碍法界,相应地,圆融也成为此宗宇宙观的基本观念。就“大缘起陀罗尼法”,事事无碍法界来说,诸法都有缘成的作用,诸法相即相入,任何一法都不异、不离于其他诸法,彼此圆融,自在无碍。这是从缘起的角度肯定矛盾的融合论。
华严宗认为,在觉悟者看来,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事物与事物之间、一事物与其他一切事物之间都是圆融无碍的。这种事事无碍的具体表现形态是相即和相入,就是说,相即与相入是构成现象间普遍联系的两种形式,是法界缘起中诸法关系的逻辑形态。华严宗分别从体或力(用)两个不同方面来论述相即或相入,相即是相应于体,就缘起法自身的或空或有(幻有)说,相入则是相应于用,是就缘起法在表现上或为有力或为无力说。
相即,“即”,是不异、不离的意思,“相即”就是彼此不相异,密切不可分离,是表示“同一”的关系。也就是说,不异、不离是构成同一的可能的根据。从缘起法自身的或空或有说,“即”是一方的否定构成为他方的肯定的必要条件,“相即”就是以否定肯定两者构成为同一的必要条件。法藏说:初中,由自若有时,他必无故,故他即自。何以故?由他无性,以自作故。二由自若空时,他必是有,故自即他。何以故?由自无性,用他作故。以二有二空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即”。有无无有,无二故,是故常相即。
这是透过空、有两个概念来说明
相即,认为相即双方必是一方为空,另一方为有,只有一方是空一方是有,才能圆融无碍,同时都是空或同时都是有的情况是不能相即的。就自他两面的缘起来说,自有他无(空)是“他即自”,自无他有是“自即他”。也就是说,在自他的缘起法中,处于虚位、否定位、潜在位的一方,依顺于实位、肯定位、现在位的一方,也就是前者容让后者,以后者的存在为自己的存在,这种依顺就是“即”,由这种相即的关系而成就了事事无碍法界。
法藏在描述法界缘起时说:“初义者,圆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说其相状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华严宗人表述相即观念的基本命题,此“一”是指一事物,“一切”是指其他一切事物。华严宗人有时也用“多”、“十”表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