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地质》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
课程代码:0813016zb 课程名称:水利工程地质
总学时:48学时 学分:3.0学分
开课单位: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适用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一、课程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比例
1.课程考核方式:采用平时考核与结课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课程考核成绩构成及比例:平时考核成绩(50%)+结课考试考核成绩(50%)。
2.平时考核成绩包括四部分:线上资源学习、期中测验、作业、答(质)疑及研讨。平时考核成绩构成及比例:线上资源学习(25%)+作业成绩(30%)+期中测验(25%)+答(质)疑及研讨考核成绩(20%)。
二、平时成绩考核成绩评定细则
1.线上资源学习
主要针对学生利用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指定线上文献等线上资源学习的过程进行考核,评价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以及对本课程学习的主动性及积极性。
线上资源学习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25%,共25分。针对课程目标1、课程目标2和课程目标3的达成进行考核评定成绩。课程目标1、课程目标2和课程目标3的达成考核成绩分别为7、8分、10分。
线上资源学习考核评价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1和课程目标2的考核评定,满分15分,由学生自主学习线上课程资源,获取水利工程地质基础知识的线上经验值。网上最高经验值折算为满分15分,根据自主学习统计结果,评价范围为0-15分。
线上资源学习考核评定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3的考核评定,满分10分,学生自主学习线上共享的文献资源(链接内容涉及水利工程地质的基本知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环境、社会、安全等方面的关系),并参与讨论互动等所获得的线上经验值。最高经验值折算为满分10分,评分范围为0-10分。
2.作业
主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掌握程度及灵活运用能力。包括在线课程章节测试题(占40%)与线下(占60%)两部分组成,各部分评价方式军参考以下细则。
作业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30%,共30分。针对课程目标1和课程目标2的达成度进行考核评定成绩,课程目标1 和课程目标2达成考核成绩分别20分、10分。
作业考核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1的考核评定,满分20分。此部分作业以课后习题为主,课程目标1线下至少布置3次作业,每次作业满分20分,最终取各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课程目标1的作业考核成绩,作业评定标准及细则见下表:
| 课程目标 |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 评分 |
| 1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完全掌握水利工程地质的基本知识,完全能够确定常见的岩石、地质构造、地下水、地质灾害等的类型,完全掌握其工程地质性质及其对水利工程中各水工建筑物的影响。 | 15-20分 |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基本掌握水利工程地质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够确定常见的岩石、地质构造、地下水、地质灾害等的类型,基本掌握其工程地质性质及其对水利工程中各水工建筑物的影响。 | 10-15分 |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基本掌握水利工程地质的基本知识,能够确定一般常见的岩石、地质构造、地下水、地质灾害等的类型,掌握其一般的工程地质性质及其对水利工程中各水工建筑物的影响。 | 5-10分 |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基本掌握水利工程地质的基本知识,能够确定一般常见的岩石、地质构造、地下水、地质灾害等的类型,不能掌握其一般的工程地质性质及其对水利工程中各水工建筑物的影响。 | 0-5分 |
作业考核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2的考核评定,满分10分。课程目标2线下至少布置1次,每次作业满分10分,最终取各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课程目标2的作业考核成绩,课程目标2作业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见下表:
| 课程目标 |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 评分 |
| 2 | 通过课程内容学习,学生完全能够根据地质资料确定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预判水利工程中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及未来进一步发展带来的危害,并就相应工程地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7-10分 |
| 通过课程内容学习,学生比较能够根据地质资料确定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预判水利工程中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及未来进一步发展带来的危害,并就相应工程地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4-7分 |
| 通过课程内容学习,学生基本能够根据地质资料确定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预判水利工程中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及未来进一步发展带来的危害,并就相应工程地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1-4分 |
| 通过课程内容学习,学生不能根据地质资料确定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预判水利工程中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及未来进一步发展带来的危害,并就相应工程地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0分 |
3.答(质)疑及研讨
主要考核学生对本课程相关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表达能力,同时, 注重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以及爱国情怀的培养。除了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外,学生可随时进行线上线下答(质)疑,同时考虑课堂研讨互动表现。
答(质)疑研讨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20%,共20分,其中课程目标1、2、3分别占10分、5分、5分。根据实际答(质)疑研讨情况综合考核评定,要求本课程学习过程中每个学生答(质)疑研讨至少3次。
4.期中测验
主要考核学生对本课程内容的理解、掌握及运用情况。
期中测验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25%,共25分,其中课程目标1、2分别占15分、10分。根据实际题型分数所对应的课程目标进行考核。
三、结课考试考核成绩评定细则
通过整个课程(各个环节)的学习,主要考察学生能够运用相关基础知识和理论,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勘察测量问题的分析及解决能力。
针对课程目标1、课程目标2的达成度进行试卷命题、考核及成绩评定,考核课程目标1达成的题目占50%-60%,考核课程目标2达成的题目占30%-40%,考核课程目标2达成的题目占0%-10%。结课考试考核成绩按照卷面实际得分进行登记,占课程考核成绩的50%。
四、取消课程考试成绩评定资格情况
1.缺课累计课程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2.无故旷课4学时者;
3.抄袭他人作业情况严重者;
4.未完成所有作业者(包括线上及线下超60%以上者);
5.缺失平时考核四个环节中任意一个者;
6.平时考核成绩低于60%者;
7.主讲教师或教学督导发现的无法达到课程目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