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讲师
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部门:刑事司法学院
职位:刑法教研室主任
主讲教师:崔仕绣(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教师团队:共1位
| 学校: | 上海政法学院 |
| 开课院系: | 刑事司法学院 |
| 专业大类: | 法学 |
| 课程负责人: | 崔仕绣 |
| 课程英文名称: | The Thought of Rule of Law of Xi Jinping |
| 课程编号: | 21B011008 |
| 学分: | 2.0 |
| 课时: | 30 |
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较全面、系统地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并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对其构建本土化法治理论体系有基本的认识和把握,并能从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入手,理解和体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上实现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和重大发展,进而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特别是“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和层层递进关系,最终坚持发展地、全面地、系统地观察、认识和理解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关系,在将来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中,坚定不地践行移中国特色社会化主义法治道路,为培养能够胜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夯实根基。
通过本课程学习,可以实现下述几个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1:较全面、系统地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并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对其构建的理论体系有基本的认识和把握。
课程目标2:处理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关联,从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入手,理解和体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上实现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和重大发展。
课程目标3: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特别是“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和层层递进关系,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懂得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系统把握各个“坚持”之间的逻辑关联,形成对法学理论研究的体系性化、全局化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
课程目标4: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学生们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坚持发展地、全面地、系统地观察、认识和处理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