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教授
单位:潍坊学院
部门:法学院
职位:私法教研室主任
主讲教师:王维
教师团队:共6位
| 学校: | 潍坊学院 |
| 开课院系: | 法学院 |
| 专业大类: | 法学 |
| 开课专业: | 所有专业 |
| 课程英文名称: | Introduction to Law |
| 课程编号: | zxkc2019020 |
| 学分: | 2 |
| 课时: | 32 |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法学概论 Introduction to Law
总学时数:32学时
学 分 :2
开课单位:法学院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作为非法学专业的选修课(通识)课程,《法学概论》是一门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概括性高的法律学科,也是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提高法律素养的基础课程。该课程学习的目的在于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特别是大学生(包括专科、高职、中专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并且能够初步运用一定的法学原理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去分析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此外,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法学概论》课程的在线推广也有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教学目的
《法学概论》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的导入,将线上学习与线下自学以及老师课堂教学结合起来,通过知识点的集中学习和放射延伸,全面、准确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在掌握各有关具体法律规则的制度和操作技术的基础上,把握各有关具体法律制度的涵义和具体运用,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实践实施。
三、教学方法
1.线上线下交互进行。利用线上网络教学与线下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通过知识点的集中学习与相关知识的放射延伸,结合课堂教学,相辅相成。
2.案例导入。以案例为中心,以制度为导向,紧密联系实际,让学生(或其他受众)通过案例准确地把握相关法律制度的知识原理,并通过讨论社会实践中的问题,注重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遇到问题进行法律思维的方式方法。
3.点面结合。各单元的讲授是以选择知识点为主,选择相关制度中与实际结合密切的知识点,然后通过知识点进行相关知识的发散学习,拓展到相关制度的面,从而达到对相关制度全面的概览和了解。
4.网络互动。通过线上学习,就所学问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包括学习通教学平台、QQ、微信、电子邮箱等网络平台进行交流与沟通,作业开展、辅导答疑、案例讨论等都可以实时进行。以解决课堂教学的时间限制,更好的与学生(或受众)进行互动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四、教学活动与教学环节
1.自学。自学是《法学概论》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在自学环节,学生应进入网络教学平台,按照教学进度的要求观看相关知识点的视频,然后完成该环节老师布置要求的作业。
2.线上讨论。讨论课是学生消化视频知识和授课内容,训练法学思维和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讨论课由各位授课教师组织实施。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的要求,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围绕教学重点和知识点,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实时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并根据学生的问题组织学生集体讨论。
3.作业完成。在学生通过视频学习时,必须根据视频要求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学习结束,根据要求完成课后作业。作业的设计也是学生巩固和检验所学知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
4.课堂讲授。为了弥补知识点的覆盖面限制以及教学实际的需要,课堂教学还需要通过课堂授课予以弥补,授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知识点的内容,选择相应知识点没有涉及的内容组织课堂教学。同时,课堂教学可以开展案例讨论以集中解决出现的问题。
5.考核。考核主要检测学生(受众)对本课程的基本理论、主要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案例的学习,考察学生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本课程的考核方式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占70%,期末考核占30%。
五、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单元 法理学
一、法律是什么——法的含义
(一)从本质上看,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二)从特征上看,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律有哪些——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含义
(二)法律体系的结构——部门法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教学要求:掌握学生掌握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理解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概念、部门法的划分标准;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框架。
第二单元 宪法学
一、宪法是什么
(一)宪法是国家与公民关系的总契约
(二)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
(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权利知多少
(一)基本权利的含义
(二)基本权利的种类
教学要求:了解并掌握宪法的重要地位,培养宪法意识,理解宪法条文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规定,掌握各种权利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
第三单元 行政法学
一、为啥没录用我?
(一)录用的概念和对象
(二)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三)录用程序
二、公务员该受处分吗?
(一)行政处分的界定
(二)行政处分的种类
(三)行政处分的后果
(四)不服行政处分的救济方法
三、你是这样被行政处罚的!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
四、 我的家为什么被拆了?
(一)房屋征收的主体
(二)房屋征收的条件
五、如何“民告官”?
(一)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二)法院管辖权的确定
六、罚款我不服,怎样找政府?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
教学要求:了解并掌握公务员录取的条件、行政处分的种类、行政处罚的主体、征收的条件、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确定方式。熟悉公务员的种类、不服行政处分的救济方法、行政主体的执法依据、房屋征收的主体,熟悉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分配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行政征收的理解,了解行政复议的程序。
第四单元 民法学
一、诚实信用乃社会之本
(一)诚信原则的含义
(二)诚信原则的特点
(三)诚信原则的功能
(四)诚信原则的内容
二、由谁保护小学生的民事权利?
(一)未成年人的界定
(二)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未成年人监护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三、民事权利永远会受到保护吗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分类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四、这套房屋的产权到底归谁?
(一)物权变动的含义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三)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五、你会签订合同吗?
(一)合同签订的程序
(二)重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
(三)合同条款的内容
(四)合同文本的指引
六、你签的合同有效吗?
(一)合同生效的要件
(二)合同的无效
(三)合同的可撤销
(四)效力待定合同
(五)无效合同的处理
七、小区车位到底属于谁?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二)共有权的客体
(三)小区车位的归属
八、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设定担保
(一)债的担保的基本方式
(二)保证
(三)定金
(四)担保物权
九、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二)机动车侵权赔偿责任的主体认定
(三)赔偿范围的认定
十、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一) 夫妻共同财产制——法定财产制
(二)夫妻特有财产制
(三)夫妻约定财产制
十一、如何认定夫妻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十二、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一)继承的概念
(二)遗产的范围
(三)法定继承
(四)遗嘱继承
教学要求:选择民法领域的典型制度,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自然人、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合同制度、夫妻财产制度、继承制度中各一个知识点作为切入点,要求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制度框架体系,树立诚信观念,掌握法律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基本分类及未成年人监护的设定、物权变动的基本情形、合同条款及效力、夫妻财产制和继承的基本问题。
第五单元 刑法学
一、什么是犯罪?
(一)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具有刑罚处罚性
二、如何认定犯罪?
(一)犯罪客体要件
(二)犯罪客观方面
(三)犯罪主体
(四)犯罪主观方面
三、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一)犯罪客体: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二)客观方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三)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过失
四、假币犯罪的认定
(一)持有假币罪的认定
(二)使用假币罪的构成
(三)假币犯罪的处罚
五、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一)信用卡的含义
(二)信用卡诈骗行为方式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
六、盗窃罪的认定
(一)犯罪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实施了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自然人
(四)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五)盗窃罪的处罚
教学要求:本单元选取刑法中最核心的内容,并从分则中选择生活中常见的犯罪类型进行讲授,要求学生掌握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要件,掌握交通肇事罪、假币犯罪、信用卡诈骗、盗窃罪的犯罪行为认定,了解各项罪名的处罚规定。
第六单元 经济法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概念解析
(一)消费者的概念
(二)消费者概念的理解与适用
二、《消法》惩罚性赔偿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一)何为惩罚性赔偿?
(二)《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教学要求:掌握消费者的概念和消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了解消费者概念的理解和适用,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
六、学时分配(包括线上线下)
单元 | 内容 | 学时 | 线上 | 线下 | 备注 |
1 | 法理学 | 2 | 1 | 1 | 线上以知识点的视频学习为主,线下为平台辅导及课堂讲授。 如果是单纯线上教学,没有,全部为线上课程,没有线下,线上则为32。 |
2 | 宪法学 | 2 | 1 | 1 | |
3 | 行政法学 | 6 | 2 | 2 | |
4 | 民法学 | 12 | 6 | 6 | |
5 | 刑法学 | 6 | 3 | 3 | |
6 | 经济法学 | 2 | 1 | 1 | |
合计 | 32 | 16 | 16 |
七、推荐教材及参考书目
推荐教材:
夏锦文.法学概论.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
参考书目:
[1]吴祖谋、李双元.法学概论.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2]谷春德. 法学概论(第4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3]张光杰. 中国法律概论.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
[4]朱景文. 法理学(第3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5]胡锦光,任端平. 宪法学(第4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6]高铭暄,马克昌. 刑法学(第7版).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7]王利明,杨立新. 民法学(第5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8]崔建远. 合同法(第6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9]房绍坤.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10]胡建淼. 行政法学(第4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11]高铭暄,马克昌. 刑法学(第8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12]刘文华,曾宪义. 经济法学(第5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