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课程介绍
法学概论,顾名思义,是对法学的概要论述。
一、开设目的
本课程的开设目的:依法治国,培养法治理念;普及常识,提高法律素养。
在法治中国的建设过程中,公民法治观念的培养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前提。但是法学作为一门专业课,体系庞大,内容庞杂,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吃力,而法条的抽象化又增加了非法学专业人士学习的难度,此外,法律的理性思维和内容的严谨性也缺少趣味性,对于没有法学功底的学生来说,课程内容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因此,非法学专业学生如何学习《法学概论》课程,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成为所有授课教师面临的难题。
《法学概论》课程团队经过细致的讨论和详细的论证,决定选择本课程中最具代表性的制度和内容,对教学内容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在准备过程中不断进行方案优化和改进,最后形成了认为最佳的在线课程方案。
二、课程特点
(一)以知识点为核心,由点到面,点面结合
本课程选取最具代表性、社会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制度,以故事、事例特别是案例为切入点,以知识点的形式引入具体的法律制度,通过简短的视频讲授,让学生对所选取的制度有深入的了解。同时,通过线下辅导、互动和课堂讲授作为补充,以知识点的集中学习为核心,通过知识点进行相关知识的放射延伸,拓展到相关制度的面,从而达到了解相关制度的全部。由点到面、由小到大,围绕知识点铺开,结合课堂教学,以使学生达到对知识的全面理解和把握。例如在“诚信乃社会之根本”的讲授中,通过在大学生群体中出现的“助学贷款”、“拖欠学费”和“随意违约”事例,集中对诚信原则进行阐述,要求学生树立“内诚于己、外信于人”、“诚实守信”的法治观念,同时也要求了解民法的其他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公序良俗、绿色原则,并在思考题中予以体现。这样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既通过视频对诚信原则有集中、深刻的理解,也能够通过线下的学习和互动,拓展到民法基本原则的类型和基本内容。由某一具体制度的点,扩充到相关制度之面。效果比民法基本原则的全面讲授更为精彩,也更具吸引力。
(二)以线上教学为主,线上线下相辅相成
线上教学选择集中的知识点进行视频授课,学生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并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同时,利用线上网络教学与线下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所有问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包括学习通平台、QQ、微信、电子邮箱等网络平台进行交流与沟通,作业开展、辅导答疑、案例讨论等都可以实时进行。学生可以随时提出问题,老师通过平台适时解答。这样既解决了教学时数的限制,不受课堂时间的约束,又能够更好地与学生(或受众)进行互动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三)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作导入
视频教学基本是以案例为切入点,以制度为导向,紧密联系实际,选择典型、简单易懂的案例作为授课的开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点。教学过程围绕案例所涉及的内容展开,在简短的时间里对该案例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在最后对案例进行总结回顾。通过这种方式,学生(或其他受众)能够准确地把握相关法律制度的知识原理(因为落点小),并通过讨论社会实践中的问题,注重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既能够细化吸收学生所学的知识点和具体制度,通过深入浅出的讲授,也能够指导学生如何思考实际法律问题,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以平时考核为主,考试贯彻始终
线上教学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学生必须根据老师的要求完成作业,老师对学生提交的作业在线上进行批改,并形成平时的成绩。这种形成性考核(也可以称为过程考核)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上课出勤率的问题,学生可以灵活选择学习时间,并进行签到、做作业,随时进行提问和互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明显提高。平时成绩最后汇总成为形成性成绩,并和期末考试一起,按照既定的比例汇总为总评成绩。如果平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交作业和答题,系统会自动扣减分数,这样的方式既能够督促学生上课并及时提交作业,也解除了学生一考定结果的顾虑。只要平时作业顺利完成并按时上交,总评成绩会顺利过关,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效率也会大大提高。
(五)开设学期灵活,授课对象广泛
按照潍坊学院法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的教学计划,《法学概论》是作为行政管理专业和经管学院学生的公共基础课,在第一学期开设。而作为其他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该课程可以作为法律通识课或者公共选修课,以公共选修课的形式开设,这样课程开设不受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限制,全部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每学期都可以开设。所有非法学专业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安排选修该课程。
三、教学目标
作为非法学专业的选修课(通识)课程,《法学概论》所涵盖的知识范围广泛、法律体系庞大、教学内容丰富且概括性高,其也是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提高法律素养的基础课程。该课程学习的目的在于通过知识点的集中学习和放射延伸,全面、准确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在掌握各有关具体法律制度和操作技术的基础上,把握各有关具体法律制度的涵义,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特别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并且能够初步运用一定的法学原理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去分析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此外,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法学概论》课程的在线推广也有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行。
四、课程内容
主要以单元为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六个单元。
《法学概论》内容丰富,体系庞大。因此,视频课程内容的设计关系着该门课程的总体质量。经过课程团队成员的数次沟通、交流和设计,首先确定该门课程的主要单元内容,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六个单元。由各任课教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制度,然后再进行讨论和优化。
各单元具体教学内容见知识点大纲。
五、授课对象与授课时数
授课对象为所有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包括本科、高职学生、专科学生、中专学生都可以选修。此外,对于想了解和接受法律知识的社会人士,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总学时为32学时。
作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培养的基础课,《法学概论》的授课对象为所有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包括本科、高职学生、专科学生、中专学生都可以选修。此外,对于想了解和接受法律知识的社会人士,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对于授课时数,根据教学大纲的安排,《法学概论》总学时为32学时。按照单元进行分配,具体学时分配如下:
单元 内容 学时 线上 线下
1 法理学 2 1 1
2 宪法学 2 1 1
3 行政法学 6 3 3
4 民法学 12 6 6
5 刑法学 6 3 3
6 经济法学 2 1 1
7 诉讼法学 2 1 1
备注:线上以知识点的视频学习为主,线下为平台辅导及课堂讲授。如果为纯线上课程,则全部学时为线上。
六、教学方法
1. 线上线下交互进行。利用线上网络教学与线下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通过知识点的集中学习与相关知识的放射延伸,结合课堂教学,相辅相成。
2. 案例导入。以案例为中心,以制度为导向,紧密联系实际,让学生(或其他受众)通过案例准确地把握相关法律制度的知识原理,并通过讨论社会实践中的问题,注重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点面结合。各单元的讲授是以知识点为主,选择相关制度中与实际结合密切的知识点,然后通过知识点进行相关知识的发散学习,拓展到相关制度的面,从而达到对相关制度的全面了解。
4. 网络互动。通过线上的学习,就所学问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包括QQ、微信、电子邮箱等网络平台进行交流与沟通,作业开展、辅导答疑、案例讨论等都可以实时进行。以解决课堂教学的时间限制,更好的与学生(或受众)进行互动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七、教学环节
包括自学、线上讨论、作业完成、单元测试、考核。
1.自学。自学是《法学概论》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在自学环节,学生应进入网络教学平台,按照教学进度的要求观看相关知识点的视频,然后完成该环节老师布置的作业。
2.线上讨论。讨论课是学生消化视频知识和授课内容,训练法学思维和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讨论课由各位授课教师组织实施。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的要求,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围绕教学重点和知识点,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实时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并根据学生的问题组织学生集体讨论。
3.作业完成。在学生通过视频学习时,必须根据视频的要求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学习结束,根据要求完成课后作业。作业的设计也是学生巩固和检验所学知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
4.课堂讲授。为了弥补知识点的覆盖面限制以及教学实际的需要,课堂教学还需要通过课堂授课予以弥补,授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知识点的内容,选择相应知识点没有涉及的内容组织课堂教学。同时,课堂教学可以开展案例讨论以及集中解决出现的问题。
5.考核。考核主要检测学生(受众)对本课程的基本理论、主要法律制度的掌握和理解,同时,通过案例的学习和作业完成,考察学生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主要是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占70%,期末占30%。
七、课程开放情况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法学概论》课程为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和经济管理学院所有学生的公共基础课,第一学期开设。同时,作为法律素养提高的法律通识课程,面向全部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因课程浅显易懂,拟对社会开放,作为提高法律知识的课程以供社会公众选择。
课程团队拟选择部分学生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并在该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计划每学期都对所有非法学专业学生开放。线上线下相辅相成。
八、教材与参考资料
《法学概论》是以知识点为核心,以视频线上学习为主导,线下辅导和课堂教学为辅,虽然是以点带面,但是不可能涵盖所有的知识,学生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和教材安排,了解所学单元其他相关知识内容。推荐教材为夏锦文主编的《法学概论》,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推荐理由:结构完整;浅显易懂;有案例导入,也有课后思考题;版本最新。
至于参考书目,每个单元选择1-2本推荐教材。选择原则是兼顾知识的全面性和深浅度,并尽可能使用最新版本。
参考书目:
[1] 吴祖谋、李双元.法学概论.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2] 谷春德. 法学概论(第4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3] 张光杰. 中国法律概论.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
[4] 朱景文. 法理学(第3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5] 胡锦光,任端平. 宪法学(第4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6] 高铭暄,马克昌. 刑法学(第7版).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7] 王利明,杨立新. 民法学(第5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8] 崔建远. 合同法(第6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9] 房绍坤.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10] 胡建淼. 行政法学(第4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11] 高铭暄,马克昌. 刑法学(第8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12] 刘文华,曾宪义. 经济法学(第5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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