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
法律与社会

主讲教师:潘伟杰

教师团队:共1

  • 潘伟杰
课程介绍
    在当代社会,人类社会的多元发展、冲突、融合也反映为法律制度的多元发展、冲突和融合。社会发展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是兼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 当代大学生,既要具备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敏感性,高度关注当代中国社会的重大问题和变革,能够从社会角度透视分析法律问题,也要具备法治观念,能从法律角度等切入分析甚至解决中国社会问题,做到“知法”、“守法”和“用法”,具备综合的素质和能力。
    本课程将法律置于社会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的背景之中,关注法律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联与互动,强调法律制度的内在逻辑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以及社会结构的关系,研究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以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和法律的发展趋势和问题。
主讲教师

潘伟杰

职称:教授

单位:复旦大学

教学目标

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的素质和能力为鹄的,引导学生从社会生活、社会发展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认识到法律现象产生的社会基础和环境,并特别关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的实际能力。具体而言:

视野:培养学生多角度、深层次理解法律和社会的意识,使学生认识到不能死读书、读死书、抠法条、仅就法律理解法律,而应养成一种习惯于从广阔的背景、系统互动的角度来观察和理解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事物的视野。

理论:使学生通过研习掌握有关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知识、概念和原理。

能力:培养学生初步掌握运用法律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中国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所获荣誉

上海市级重点建设课程

复旦大学校级精品课程

复旦大学思政示范课程

入选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领航计划特色改革领航团队

2017年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学体系的创新与实践》的核心建设成果。

参考书籍











阅读材料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其中第四编“社会学法学”全部八章。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册),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唐·布莱克:《法律的运作行为》,唐越、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唐·布莱克:《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郭星华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侯健:《利益集团参与立法》,《法学家》2009年第4期。

课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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