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讲师
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部门:法学院
主讲教师:刘娜
教师团队:共3位
| 学校: | 山东师范大学 |
| 开课院系: | 法学院 |
| 专业大类: | 法学 |
| 开课专业: | 法学 |
| 课程负责人: | 刘娜 |
| 课程英文名称: | General Theory of Criminal Law |
| 课程编号: | 281001005 |
| 学分: | 3 |
| 课时: | 54 |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科学,主要研究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刑罚的种类与适用刑法的制度等问题。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简明完整地说明刑法学总论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刑法学概述,刑法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问题,犯罪概述,犯罪构成的主要内容,正当化事由,故意犯罪的停止状态,共同犯罪,罪数问题,刑罚概述,量刑制度和行刑制度。 本课程通过理论说明与案例分析对有关问题进行讲解,鼓励同学们通过刑法发展来认识刑法的生命,通过刑法比较来认识刑法的国际标准,通过确立刑法理想来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本课程将系统完整地说明、分析现代刑法学总论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同学们通过本课程的讲述、案例的讨论、理论的分析,可以对刑法学知识的基本使用方法有一个完整的理解,从而有助于理解与分析现代社会面临的刑法问题。
本课程采用混合式教学方法。
沉浸式教学方法
小组项目式教学方法。
小组式多媒体教室。
法律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