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就是依据经济、军事实力的大小强弱,利用政治手段,按地域来划分其管辖范围的一种社会组织。这是人类社会组织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目前人类社会发展最完备、最高级的一种聚合形式。因为它具备一切独立、极端的手段来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利益所使用,并在内部有着极其复杂却又比较完备的专业化、系统化的分工与合作。
国家的建立不是大自然赋予的,是人们积极行为的结果。人们之所以积极地建立国家,是为了让它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经济利益与人格尊严。同时,还要使国家以完全独立的姿态在国际社会的竞争中得以生存与发展。所以说,国家是人类之间矛盾竞争的产物。
国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形式国家,是指名义上虽然存在,而实际上其国家体系已被全面摧毁的已经灭亡的国家。
实质国家,是指名义上虽然不存在,但在实际上却已建立起国家体系,已经在模式上形成的国家。
普通国家,是指名义上既存在,实际上的国家体系也存在的国家。
国家是一种社会形象,人类本身就处在自然中。因此,国家也在自然之中,也有其不可逆违的客观的运行规律与发展规律。历史上,国家兴起、灭亡的不计其数。一个国家振兴是因为遵循了它的运行与发展规律,一个国家灭亡是因为违反了它的运行与发展规律。国家振兴必然会强盛,国家将要灭亡则必然会衰弱。因此,国家的强盛与否并不依其人口多寡、版图的大小来决定。
国家是按政治势力范围所及的地域来划定自己的版图的。因此,一个国家未必只有一个民族组成,而一个民族也未必只组成一个国家。国家内部如果要保持安定的局面,使处在一个国家地域内所有的人都具备统一的凝聚力,国家就应当拥有包容各民族共同存在的胸怀,政治上平等对待,不可有等级之分,不能将国家领域内存在的任何一个民族排斥在国家的政治体系之外。
国家好比人:人有生死,国有存亡;人的生死不可逆违,国家的存亡也不可逆违; 人的寿命有短长,国家存在的时间也有短长。同一片土地上,会的数个不同的国家在时间上不断地更替。不同的土地,在某一个时段,也可能会成为一个国家。因此,国家同人一样,也具备一定的变化性和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