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赋、词、曲等关于字数、句数、对偶、平仄、押韵等方面的格式和应遵守的准则,中国古代近体诗、词在格律上要求严格。
四声
(1)平声。这个声调到后代分化为阴平和阳平。
(2)上声。这个声调到后代有一部分变为去声。
(3)去声。这个声调到后代仍是去声。
(4)入声。这个声调是一个短促的调子。
《分四声法》
平声平道莫低昂,
上声高呼猛烈强,
去声分明哀远道,
入声短促急收藏。
平仄
诗人们把四声分为平仄两大类,平就是平声,仄就是上去入三声。仄,按字义解释,就是不平的意思。
金沙水拍云崖暖,
大渡桥横铁索寒。
平仄规律如下: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押韵
押韵,又作压韵,是指在韵文的创作中,在某些句子的最后一个字,都使用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使朗诵或咏唱时,产生铿锵和谐感。这些使用了同一韵母字的地方,称为韵脚。
《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对仗
对仗又称队仗、排偶。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
大漠孤烟直,
长河落日圆。
——王维《使至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