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
刘春玲24秋季公安行政法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主讲教师:刘春玲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公安行政法学》是一门研究公安行政执法基础理论、主要公安行政处理决定及措施、公安行政监督法律制度的课程,是公安类本科专业的必修课。 该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在帮助学生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的基础上,系统掌握公安行政执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规范,具备公安行政许可、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公安法制审核、公安行政复议、公安行政诉讼等相关理论及实操技能,为从事公安行政执法执勤工作以及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二)课程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1:以公安行政的概念为切入点,通过对公安行政法概念、特征和渊源等基础范畴的理解与记忆,认识到学习公安行政法的重要意义;能够准确识别和分析公安行政法律关系的三要素。通过对依法行政、行政合理性、监督与救济等原则的学习,掌握公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并能够在分析公安行政执法案例时加以运用;理解依法行政与行政合理性等原则之间的关系。 课程教学目标2:通过对公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能够评判出具体公安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安行政主体与公安行政相对人,对于作为公安行政主体主要组成的人民警察的义务、权利及职务行为有系统认知,并能够自觉运用于执法实践。 课程教学目标3:在掌握公安行政行为概念及效力要件的基础上,理解并能够识别出不同种类的公安行政行为;理解公安行政立法概念,能够领会公安行政立法基本原则内容,熟悉公安行政立法的类型及制定主体,能够正确解决行政执法依据冲突问题;熟练掌握公安行政许可、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公安行政检查等常见的公安行政处理决定及措施的原理及制度规范,具备能够依法、规范地做出常见公安行政执法行为的能力。 课程教学目标4:掌握公安行政执法证据概念、特征及种类,具备能够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合法、客观、全面、及时收集和运用证据认定违法事实的能力。 课程教学目标5:具备规范适用行政程序办理公安行政案件的能力,能够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课程教学目标6:通过对我国公安行政监督制度的学习,熟悉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公安行政复议、公安行政诉讼和公安行政赔偿基本概念、制度运行原理和主要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学校: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开课院系: 公安法学院
专业大类: 法学
开课专业: 公安学与公安技术
课程负责人: 刘春玲
课程编号: 1gf1B002A
学分: 3.00
课时: 48
教学反思与改进

通过提问、测验、问卷调查、单独交流等方式监测学生学习全过程,对学习效果进行有效评价,并随时、及时向学生进行反馈。

定期(每学期三次,分别为1/3、1/2和3/4学期时段处)总结、反思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和评价结果反映出来的问题,每个教师先形成个人反思及改进方案后,课程教学团队集体研讨并记录在册,以便有效促进课程教学循环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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